考生若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7日、18日(9:00—16:00),到学籍所在学校办理登记,由区(县)招办汇总报送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内容主要核查成绩处理环节有无差错,不重新评卷,复核结果由区(县)招办和高中学校通知考生。成绩一经复核,以复核后成绩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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