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岛区中考中招政策
2017年黄岛区中考中招政策
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文件 
  
青黄教体字〔2017〕40号 
  
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2017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办,各普通中学、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7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形式。 
1.科目 
2014级学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和听力,下同)、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区教体局具体实施,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区教体局有关规定执行;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由初中学校组织实施。信息技术不合格考生可以申请重考。 
2015级学生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区教体局具体实施。 
本区户籍往届初中毕业生、从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转入的学生、在青岛市以外初中学校就读回我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本区户籍学生,需要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区教体局具体实施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信息技术考试。 
2.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实行开卷考试,信息技术实行上机操作考试,英语口语和听力实行上机考试,其他科目实行闭卷考试。考查科目考查形式由初中学校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试行)》自行确定。 
(二)各科目原始分值及考试时间。 
   科 
    目 
项目语文数学英 
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思想 
品德信息技术体育与 
健康 
原始分值120120120100808080808010060 
考试时间(分钟)120120100 
(笔试)90909090909030  
 
各科目考试日期统一安排在6月11日(星期日)-17 日(星期六)(详见附件1)。 
考查科目由各初中学校在5月5日(星期五)前完成。 
从2018年开始,将英语口语和听力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开始时间调整到4月21日(星期六)进行。以后年度均以4月份第三周星期六作为上述两科考试开始时间。 
(三)考试命题和阅卷。 
1.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增强考试内容的基础性、综合性,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对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杜绝偏题、怪题。 
2.各学科命题难易适度。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例为4:4:2。具体内容见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说明。 
3.加强阅卷工作管理。实行全市统一网上阅卷。抽调各学科在职骨干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建立阅卷人员回避制度。严格阅卷纪律,规范阅卷程序。 
(四)考务管理。 
1.统一组织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思想品德、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形式,统一阅卷。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各科笔试、英语听说人机对话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以及体育与健康考试等工作。 
2.统一考号编排规则。为确保全市统一网上阅卷顺利实施,统一全市考号编排规则。学生考号统一为13位数字,编排规则为[2位年度代码]+[02]+[ 2位区市行政区划代码]+[ 1位类别代码(9为9年级,8为8年级)]+[ 2位考点学校代码]+[ 4位序号]。考生编号由计算机随机进行编排。 
3.经费。初中学业水平报名考试所需费用由区财政拔款,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五)成绩管理及使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既是义务教育阶段终结性考试成绩,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8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E等级为不合格等级)两种形式呈现,各科目等级划分标准为:根据参加考试学生人数,成绩从高到低A等10%、B等20%、C等30%、D等35%、E等5%。 
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3个科目以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思想品德和信息技术科目以满分的60%作为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科目满分为60分(过程管理考核30分,目标效果测试30分),学生过程管理考核和目标效果测试均达到18分以上(含18分)为合格。 
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级(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形式呈现。 
学生可通过黄岛区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017年继续仅向各初中学校提供学生的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 
(六)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学生考试科目、考查科目成绩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初中学校组织补考,补考合格者准予毕业,颁发初中毕业证书;补考仍不合格者颁发义务教育证书。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颁发义务教育证书。 
二、普通高中招生 
本着逐步过渡、稳步推进的原则,考虑到东西城区多年来实行不同招生政策的实际情况,继续实行东西城区初中毕业生分别报考本区域内普通高中,分别划定工作线录取。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全区初中毕业生12662人,根据职普比例协调发展的原则,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227人,其中,东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544人,西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3503人,青岛六中面向全区招生80人,青岛九中面向全区招生100人(各学校招生计划详见附件5)。 
区教体局统一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班额,严格按计划招生,对于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跨市、区市招生的,应在新生报到后2两周内将招生结果报送生源地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招生对象 
1.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黄岛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黄岛区户籍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非黄岛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报名、考试和录取,必须符合青岛市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填写《外地户籍考生报考本区普通高中申请表》(见附件8),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照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严格审核。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报名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志愿设置与录取 
考生可以同时报考“3+4”本科和本区内的高中段学校以及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其中:“3+4”本科作为全市提前批次录取,已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录取。录取时严格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分批次择优录取;被上一个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的录取。具体如下: 
1.创新班志愿填报与录取。 
2017年开发区第一中学和致远中学继续各招收创新实验班(简称创新班)学生40人,只设一个志愿。创新班学生面向东区招生,单独设班。凡符合条件的东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创新班志愿只能在考生报考第一志愿时选报,报考第二志愿时不得选报。报考创新班的考生在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招生学校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见招生学校面试通知)。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报名人数,兼顾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的形式择优录取,不享受指标生待遇,录满计划为止。报考第一中学或致远中学“创新班”未被录取的考生,该志愿等同于第一志愿学校普通班志愿,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普通班录取。 
2.专业班(特长生)志愿填报与录取。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特长生)的考生,须先参加专业测试,合格后才能报考相关学校。专业班和特长生考生志愿只能在第一志愿填报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不允许兼报不同高中学校或不同专业。报考第二志愿时为普通类考生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分配。报考专业班(特长生)的考生,若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可参与普通类考生的录取。招生学校要制定专业测试方案,并报区局备审后实施。5月6日(星期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特长生)的考生到所报考高中学校进行专业测试报名;5月13日(星期六)上午8:00各学校统一开始专业测试,5月17日(星期三)前公布专业测试合格名单。专业测试合格名单确定办法为:区第五中学按参加本校测试考生数量80%的比例,择优确定音乐、美术专业测试合格名单;青岛明天中学自行确定美术专业合格比例,择优确定测试合格名单;其他招生学校以1:1.5的比例按照学校招收专业分别发放专业测试合格证,测试合格学生数量达不到学校计划要求的,招生学校减少直至取消招生计划。体卫艺科、监察审计科参与监督、审查。 
第五中学专业班录取:在确定全区文化课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优先录取在初中阶段参加区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个人一等奖的考生和本校音乐专业测试前4名、美术专业测试前8名的考生,再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至满额(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各学校特长生录取:东区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单独划线录取。西区根据特长生招生计划和报考成绩确定全区最低录取资格线,按照学生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对个别专业素质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文化课在最低录取资格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由招生学校确定是否优先录取。若录取未满额,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类计划。 
专业(特长)生一经录取,必须按照学校的培养计划,参加相关专业训练及比赛活动,不得转为其他科类和专业学习。区局将对专业生和特长生培养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纳入学校考核。 
从2018年开始, 专业(特长)生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录取,具体政策见2018年招生文件。 
3.普通类考生志愿填报与录取。 
所有考生可填写两个公办普通高中志愿,同时需根据自己的意愿注明“是否服从分配”,填写“服从分配”且达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的考生,如未被所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由区局安排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青岛九中)。 
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东、西区录取工作线。在录取工作线以上,按照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至计划满额为止。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从第二志愿报考本校的未录取考生中择优录取。第一、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东区按照第一中学、致远中学、王台高中;王台高中、致远中学、第一中学的顺序;西区按一中、二中、实验中学、五中、八中,八中、五中、实验中学、二中、一中的顺序,从服从分配的线上考生中向缺额学校择优循环录取。仍不满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将进行补录,从工作线下报考该校的考生中和服从分配的考生中根据学业成绩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方法同工作线上服从分配考生录取)。如果青岛九中参与服从分配录取和补录,将优先择优录取。 
第一、第二志愿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考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第一、第二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优先录取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达到合格等级的考生。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首先通过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组合择优录取,若语文数学英语等级相同,再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等级组合择优录取,若物理化学生物等级也相同,最后通过历史地理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1)指标生确定与录取。 
取各公办高中普通班65%的招生计划作为指标生名额,按照初中学校九年级在籍学生数,分别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各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计划及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见附件6-7)。对严重违背教育规律、违反办学行为规范、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和引起严重后果的初中学校,将调减其指标生分配名额。 
指标生人选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考试总分确定,且总分必须在全区录取工作线上;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学科等级组合择优确定。指标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加30分后参加录取,指标生加分只对第一志愿普通高中学校有效,指标生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科目均须达到合格等级。指标生应在注册学籍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因户籍、住房发生变化等而正常转学的学生须连续在该校就读两年以上),各初中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籍和就读不符合要求的学生名单上报区局,并通过合适的方式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 
(2) 
“中美班”志愿填报与录取。 
青岛西海岸新区胶南第一高级中学(简称胶南一中)继续招收1个中美合作办学班(简称中美班)共30人。报考胶南一中“中美班”的考生须为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美班”录取工作线为全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线,作为胶南一中招生提前批次录取。若录取不满额,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生录取计划。 
4.青岛六中与青岛九中志愿填报与录取。 
2017年,青岛六中和青岛九中面向黄岛全区招生,招收计划分别为80人和100人。录取时,采取东西两区报考考生统一择优录取的办法。 
报考青岛六中的专业类考生除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还需要参加学校于2017年5月14日(星期日)组织的专业测试(详情关注青岛六中网站http://www.qd06.qdedu.net,咨询电话:86935309、86935310、86935307),专业测试满分50分。录取时,将东西两区报考青岛六中的考生学业成绩加上专业测试成绩后,从第一志愿考生和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报考青岛九中的考生,参照东西两区最低录取工作线,按照报考志愿对线上考生择优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满计划,在工作线上从东西两区服从分配的考生中优先择优录取;仍不满额的,从线下报考该校的考生中和服从分配的考生中优先择优录取满额为止。报考青岛九中未被录取考生根据报考志愿参与相关学校录取。 
(四)民办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与录取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西区有青岛明天中学,东区有志贤中学、上戏艺校普高班、青岛为明学校。第一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第二志愿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如报考则第二志愿作废;第一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或者第二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不能填写“服从分配”,如填写“服从分配”作废,不参与公办普通高中的“服从分配”调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在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按照志愿进行,但其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市局规定的最低录取线。各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已被我区其它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学校可根据宣传需要,自行设计招生简章,经区教体局审查同意后发布。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设置详见附件3。 
(五)有关政策规定 
1.“3+4”本科录取先于普通高中录取,已被“3+4”本科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高中招生任何录取。 
2.全区普通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 
3.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须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严格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录取新生。 
4.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青岛市盲校、青岛市中心聋校继续面向全市招生。各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盲、聋初中毕业生,在参加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后,未被各类学校录取而符合上述两校招生规定的,经本人申请后,可由两校择优录取。 
5.各高中学校要充分使用好各种资助政策,使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6.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名单报区局审批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承认学籍。各招生学校于9月15日前到区局普教科和职教科办理新生学籍。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7年全区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在区教体局初中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0)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校长为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站在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抓好落实,确保考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积极推进小班化招生 
    按照《关于推进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小班化教育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4〕29号)要求,建立健全设施保障、经费保障、师资保障等小班化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推进中小学教育观念、育人模式、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式和评价方式改革创新。 
(三)扎实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高校联合育人、创新人才培养、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普职融通教育和课程教学改革等方面改革创新,突出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关学校要加强特色班建设和管理,不得将特色班办成重点班。 
(四)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 
    落实《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中小学教育管理办法》(青教通字〔2014〕17号),保障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其报名、录取标准和收费标准等与本地学生相同。 
(五)实行阳光招生 
实行招生工作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复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有关普通高中学校创新班面试办法和成绩,特长生招生计划、条件、录取办法及名单,各初中学校享受加分优待政策学生名单、项目和分值、具有指标生资格学生名单等,均须通过校内张贴、校园网发布等形式公示,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六)加大指导宣传力度 
局有关处室和各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为家长、学生和社会提供咨询、指导和服务。要通过网站、招生热线咨询电话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将招生政策宣传到每名考生、每一名家长。各招生学校要利用双休日向社会全面开放,请家长和考生参观,为考生报考提供咨询服务。要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各高中学校在公共媒体、新兴网络媒体上发布招生广告或向社会散发宣传材料须经区教体局审批。 
(七)严格规范办学行为、招生录取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学校擅自统计、公布或者宣传升学人数、升学率、考试成绩优异者等信息;严禁违反规定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严禁将学生考试成绩或者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教师、学生、班级的主要标准。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采取宴请或奖励初中学校班主任、老师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招生。禁止普通高中学校安排人员到初中学校及学生家中进行招生宣传,禁止普通高中学校在报名期间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校内及校门附近进行招生宣传。要严格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提前录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未经区教体局批准,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擅自提前录取新生,不得提前收取考生的学费。普通高中学校要确保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学生本人或家长。 
(八)严格执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 
要严格执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有关规定,严密组织好考点报名及考务组织工作。切实做好考务组织、阅卷等各个环节保密工作。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人员和考生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九)严格注册学籍和再录取工作 
按照我区统一的高中招生录取政策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后,方能注册学籍。两周内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按市局要求,全市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录取。未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民办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录取。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普教科联系。 
联系电话:东区:86988782     西区:88192532 
  
附件:1.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2.2017年普通高中报名要求 
3.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设置 
4.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5.2017年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6.东区各校指标生分配名额 
7.西区各校指标生分配名额 
8.外地户籍考生报考本区普通高中申请表 
9.2017年外地回区考生学籍(成绩)证明 
10.黄岛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1.黄岛区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区教 
体局科室分工 
  
    
  
  2017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排 
  
科      时 
间 
日     目 
期上  午下  午 
6月11日 
(星期日)语  文 
9:00-11:00化  学 
2:00-3:30 
6月12日 
(星期一)数  学 
9:00-11:00思想品德1:30-3:00物  理 
4:00-5:30 
6月13日 
(星期二)英  语 
9:00-10:40历  史 
2:00-3:30 
6月14日 
(星期三)八年级生物 
9:00-10:30八年级地理 
2:00-3:30 
6月15(星期四)至16日(星期五)九年级英语口语和听力上机考试 
6月17日 
(星期六)八年级信息技术考试 
 
  
 
附件2 
2017年普通高中报名要求 
一、网上志愿填报 
(一)报名时间 
5月18日(星期四)8:00-5月20日(星期六)20:00 
(二)网上志愿填报网址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http://wsbm.qdedu.gov.cn/)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报名网址进行报名。 
2.考生网上报名需选择自己的报考志愿(含是否服从分配)、填写监护人的有关信息和考生的其他信息。其中考生第一志愿、监护人有关信息、联系电话、家庭住址、邮政编码等信息为必填内容。 
3.考生报名信息填报完成并确认提交后,应同时打印《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普通高中志愿提交完成后不能再修改。 
4.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在初中学校现场确认报名。届时,学生加分优待项目信息由所在初中学校汇总后报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现场确认 
(一)普通高中现场确认报名地点及时间。 
1.地点:考生所在初中学校。 
2.时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8:00至下午6:00。 
        5月22日(星期一) 补充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档案(含《综合素质发展评价表》、《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评价手册》、学生成长的标志性成果、至少一份研究性学习报告等)。其中,标志性成果包括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类比赛、评优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能够反映个人成长的其他成果资料等; 
3.享受加分优待政策(见附件4)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各种证件的原件,由初中学校查验后返还考生,证件复印件及其他报名材料由报名学校保存在考生的报名档案袋中。享受加分优待政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所在初中学校统一汇总或随特殊考生表格一起报。 
(三)考生所在初中学校通过“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组织现场确认,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一份经学生或家长签字确认后由所在初中学校统一报区招生办(东区紫金山路34号,西区原珠海中路17号),一份交由学生或家长留存。 
(四)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而不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即可,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于6月8日(星期四),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准考证;外地回青考生和往届生,持《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和户口簿到区招考办领取准考证(东区紫金山路34号,西区原珠海中路17号)。 
三、外地回区考生和往届生报名 
(一)外地回区考生(指户籍是黄岛区,在黄岛区以外初中就读,回黄岛区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黄岛区往届生(须具有黄岛区户籍)报考高中阶段学校,须于4月27日(星期四)至5月1日(星期一)进行网上注册和资格审查,网址:http://wsbm.qdedu.gov.cn。学生本人须于5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到黄岛区招生考试办公室(东区紫金山路34号,联系电话:86883586;西区原珠海中路17号,联系电话:86178607)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上志愿填报和现场确认。 
(二)外地回区考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9);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外地回区应届考生2016年6月已经在青岛市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其成绩予以认定(资格审查时提交成绩证明,证明格式见附件9)。往届生和没有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外地回区考生必须重新参加2017年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 
  
  
    
  
附件3 
2017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志愿设置 
  
学校志愿代码学校志愿名称备注 
东区 
11101开发区一中创新班只能在报考第一志愿时选报,报考第二志愿时不得选报。 
11102开发区一中普通班  
11103开发区一中音乐只能在第一志愿填报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不允许兼报不同高中学校或不同专业。 
11104开发区一中体育 
11106开发区一中足球 
11201黄岛区致远中学创新班只能在报考第一志愿时选报,报考第二志愿时不得选报。 
11202黄岛区致远中学普通班  
11203黄岛区致远中学音乐只能在第一志愿填报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不允许兼报不同高中学校或不同专业。 
11204黄岛区致远中学体育 
11206黄岛区致远中学足球 
11302黄岛区王台高中普通班  
11303黄岛区王台高中音乐只能在第一志愿填报专业测试合格的学校,不允许兼报不同高中学校或不同专业。 
11304黄岛区王台高中体育 
11305黄岛区王台高中美术 
11405青岛六中  
11701青岛九中  
11502青岛志贤中学民办 
11602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普高班民办 
11802青岛为明学校民办 
999只参加毕业考试  
西区 
84101胶南一中中美班  
84102胶南一中普通类  
84104胶南一中体育  
84202黄岛区二中普通类  
84204黄岛区二中体育  
84302黄岛区实验中学普通类  
84304黄岛区实验中学体育  
84306黄岛区实验中学足球  
84502黄岛区五中普通类  
84503黄岛区五中音乐班  
84504黄岛区五中体育  
84505黄岛区五中美术班  
84602黄岛区八中普通类  
11405青岛六中  
11701青岛九中  
84802青岛明天中学普通类民办 
84805青岛明天中学美术班民办 
999只参加毕业考试  
特别说明:第一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考生,第二志愿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如报考则第二志愿作废;第一志愿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考生,第二志愿可以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或者第二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不能填写“服从分配”,如填写“服从分配”作废,不参与公办普通高中的“服从分配”调剂。 
 
  
附件4 
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2.少数民族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非青岛户籍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加5分; 
3.台湾籍考生(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上述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总分低于全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线10分以内的,可由区教体局统一调拨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公办普通高中。 
为确保考生加分、优待材料的真实性,区教体局将在普通高中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在黄岛区教育体育局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享受加分、优待政策考生信息同时反馈至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上述规定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5 
2017年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单位招生计划备注 
计 划其 中 
创新班(中美班)普通班音乐体育美术足球后备人才 
开发区一中768 4071340011足球男6人,女5人共11人。 
黄岛区致远中学768 407072120 7田径6,篮球4,羽毛球2共12人;足球男3人,女4人共7人。 
黄岛区王台高中480 046424100 田径4人 
志贤中学32003200000  
上海戏剧学院 
普高班10801080000  
为明学校10001000000  
胶南一中730 306900 100 0 男子篮球3人,女子篮球3人,田径4人,共10人。 
黄岛区二中730 0 7240 60 0 田径6人 
黄岛区实验中学657 0 6420 50 10田径5人;足球男5人女5人共10人。 
黄岛区五中646 0 4286018 1400 乒乓球6人,径赛6人,田赛6人,共18人。 
黄岛区八中370 0 3700 0 0 0   
青岛明天中学3700 1600 0 2100   
青岛六中80 0 00 0 800 面向全黄岛区招生 
青岛九中100 01000 0 0 0 面向全黄岛区招生 
 
附件6 
东区各校指标生分配名额 
  
单位第一中学致远中学王台高中第九中学 
开发区实验初中59 5836 3  
开发区第二中学28 2717 2  
黄岛区第三中学36 3622 2  
开发区第四中学72 7244 4  
开发区育才初级中学47 4629 3  
开发区第六中学42 4226 2  
开发区第七中学47 4729 3  
开发区第八中学15 159 1  
黄岛区第九中学21 2113 1  
黄岛区灵山卫中学39 3924 2  
黄岛区第十三中学18 1811 1  
黄岛区王台中学38 3824 2  
黄岛区致远中学初中部19 1912 1  
青岛为明学校初中8 75 0  
合计489 485 301 27  
 
    
  
附件7 
西区各校指标生分配名额 
  
单  位一中二中实验中学五中八中青岛九中 
黄岛区滨海中心中学20211913112  
黄岛区张家楼中心中学19201812102  
黄岛区琅琊中心中学22232013122  
黄岛区藏南中心中学131312871  
黄岛区泊里中心中学30312818162  
黄岛区信阳中学998551  
黄岛区大场中心中学19201812102  
黄岛区海青中心中学1718161191  
黄岛区理务关中学676431  
黄岛区大村中心中学1617151091  
黄岛区六汪中心中学10109651  
黄岛区胶河中心中学9109651  
黄岛区宝山中心中学121311871  
黄岛区铁山中心中学10109651  
黄岛区四中40413725213  
黄岛区六中60625537325  
黄岛区七中28302617152  
黄岛区十中31332920173  
黄岛区博文中学26282516142  
黄岛区弘文学校151614981  
黄岛区隐珠中学36383322193  
合计44847041727824038 
 
  
  
附件8 
  
外地户籍考生报考本区普通高中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所在初中学校   
户口所在地  
志愿报考学校  
申请在本区中考理由: 
学生 
签字 家长 
签字  
初中学校意见(章):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  1.符合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经学校审核后,可填写此申请表在本区参加中考,达到中考录取分数线者,与录取学校签订协议,按照被录取学校的要求报到入学,将来考生回原籍高考出现任何课程差异问题,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2.本表一式三份,由招生办、初中学校和申请人各执一份留存。 
  
  
  
附件9 
2017年外地回区考生学籍(成绩)证明 
  
姓名 性别 年龄  
当地就 
读学校 
及学籍地区省        市          区(县/市) 
学校 年级 全国统一学号  
现青岛户籍地址(附户口簿复印件)  
2016年6月参加青岛市初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青岛市注册学号 
(19位)科目成绩 
地理(满分80分)生物(满分80分)信息技术 
(合格、不合格) 
 
  
    若先前已转入青岛就读,现就读学校:  , 
注册学号(19位):                        
  
本证明须由考生学籍所在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 
附件10 
  
黄岛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于瑞泳   葛兆培 
副组长:丁光富   孙福红   宋云宏   封安青 
成  员:王明山   王砚美   刘竹成   王永刚 
崔  强   田怀玉   于京波   张林峡 
徐全启   马洪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普教科,丁光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11 
  
黄岛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 
区教体局科室分工 
  
1.普教科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全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主要包括:统筹制定全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政策和总体安排;负责制定全区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负责全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2.职教科负责全区职业学校招生管理工作和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计划制定。 
3.体卫艺科负责全区初中学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政策制定与实施,向招生考试办公室提供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负责全区普通高中艺体特长生招生政策制定、专业测试和特长生名单报批等工作。 
4.纪委监察室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监督工作。 
5.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协助招生考试办公室做好命题工作;协助市教研室做好阅卷工作;对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进行评析并指导初中教学工作。 
6.装备与信息技术办公室负责提供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网络保障;评析全市初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指导教学工作。 
7.职教研室负责全区职业学校入学考试成绩分析等相关工作。 
    8.招生办负责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不含体育与健康)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外地回区考生和往届生资格审查;组织考生网上报名;考点管理与考场编排;准考证发放;协助市招考办做好考试命题工作;分发试卷;考试组织和考试监督;有关成绩统计;全区等级成绩划定;成绩发布;成绩复核;为考生出具考试成绩证明;会同有关处室分析考试成绩并提供相关成绩统计资料。向普教科提供相关成绩及考生信息等录取资料,负责“3+4”本科、区外职业学校和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招生政策解释。 
    9.计财科负责按照政策保障中考、会考所需经费,指导高中学校规范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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