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区2017年中职中专职高招生办法
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文件
青黄教体字〔2017〕43号
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育办,各学校,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黄岛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青岛市职业教育条例》和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文件要求,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对接农业现代化、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不断提高高中段普及率,努力实现“保证规模、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的工作目标。为实现全区率先科学发展、实现蓝色跨越的总体目标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招生计划
2017年,全区初中毕业生12662人,按照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和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中职类学生升学人数6137人。区内职业学校计划招生8399人,其中区内生源计划4988人。
三、招生形式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形式,包括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高等师范教育专科、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连读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教育。
四、专业设置
中等职业学校要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结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布局调整,开展专业设置和招生工作。要按照服务产业升级需求、专业错位发展的原则,认真做好市场调研,合理确定招生专业和规模,防止专业过度重复设置。我区职业学校原有41个专业,2017年新增3个专业。其中,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新增机电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方向)专业,开发区职业中专新增会展服务与管理专业和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
五、招生办法及安排
(一)招生办法
1.黄岛区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市招生平台进行统筹管理,实行统一招生录取。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可以同时兼报面向黄岛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即考生报考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 “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 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专科”、“ 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同时可以兼报面向本区招生的普通高中。
2.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分级管理。“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招生由市招考办投档并审核预录取,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市招考办公布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招生由市招考办批准录取。
3.3+4本科、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招生对象只面向青岛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且须参加青岛市当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
4. 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面向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招生。青岛市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实行注册入学。往届生可采取注册录取(有特殊规定的学校或专业除外)。凡由招生学校规定了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的专业,不允许注册录取青岛籍往届生。普职融通实验班不实行注册录取。
5.报考高等师范专科或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或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面试合格方能录取。
6.我区三年制中等职业学校(普职融通实验班除外)可以注册录取的方式招收外地生源,由市招考办办理录取手续。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东西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青发〔2016〕41号),支持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与西藏日喀则市、贵州安顺、甘肃陇南市、山东菏泽市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7.办理中职注册录取的往届生、高中毕(结)业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持初、高中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户口簿。
(二)招生安排
1.招生部署。四月下旬,区教体局组织召开专门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安排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
2.集中宣传。今年继续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资料的印发实行审查备案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宣传工作面向东西区初中学校统一组织。5月10日至12日,区教体局从各招生学校抽调人员组成宣传组至各初中学校对初三学生及家长进行招生政策及专业选择的解读和指导。各初中学校要做好场所安排及学生、家长组织工作,确保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3.招生报名。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于5月18日(周四)8:00至5月20日(周六)20:00,登陆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进行网上填报(网址:http://wsbm.qdedu.gov.cn/)。
4.招生录取
(1)各批次志愿顺序。实行职业学校招生市级统筹的区市,志愿设置顺序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初中起点高等师范专科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与部分高职学院联合开展的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中职技校批,共5个批次。第一次投档时,三年制中职招生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设置投档录取比例,投档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2。在现有招生工作进程和模式基础上,把目前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二次招生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改为考生在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市招考办统一投档的模式。各专业第二次招生投档分数线不能低于本专业一次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在一、二次招生录取结束后,剩余招生计划,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生源。
(2)各批次志愿设置。“3+4”本科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师范专科和三年制普职融通实验班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3)录取原则。职业类学校招生实行分数制录取方式,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由市招考办公布计划的职业学校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含听力、口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同分考生按照数学、物理、化学、语文、英语(含听力、口语)、历史、地理、生物的顺序,依次比对分数成绩,分数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录取工作程序。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等信息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统一发布,考生应在录取结束后及时查询录取去向,按时到招生学校报到。
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7月6日-7月31日
7月6日,“3+4”本科提前批录取;
7月25日,高等师范专科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批投档;
7月26日,五年制高职批投档;
7月27日-28日,中职技校批投档。
7月29日-31日,第一阶段录取公布结果,新生报到。
第二阶段:8月1日-8月13日
8月1日-3日,需要面试招生学校组织第二次面试。
8月4日,面试学校完成第二次面试合格信息平台录入。各招生学校在平台完成报到信息确认工作。
8月6日,市招考办公布录取缺额招生计划。
8月6日-7日,考生网上填报第二阶段招生志愿。
8月9日至10日,第二阶段招生投档。
8月11日至13日,第二阶段录取公布结果,新生报到。
第三阶段:8月11日至18日
8月11日至18日,录取未满额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未投档考生可参考市招考办公布的投档满额学校名单,到未满额的招生学校报名参加缺额补录;第二阶段投档满额的招生学校,如有报到缺额情况,也可接受未录取考生报名,进行自主组织生源缺额补录。各招生学校根据生源组织情况,按照市招考办要求在录取平台提报缺额补录录取信息。
5.业余成专招生。九月上旬,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结束后,各初中学校将因特殊原因未升学、需要参加业余成专学习的学生,收集好其基本信息及数码照片等有关材料,登记造册后一并转送当地成教中心校,由成教中心校负责组织搞好业余成专报名注册及教育培训工作。
六、相关政策
(一)“3+4”本科招生。继续开展“3+4”本科招生,青岛市总体保持招生规模与去年大体相当。参与试点的本科学校、中职学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中等职业学校有11所,共计14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6所。继续将“3+4”本科列为提前批次,并实行全市统一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各区(市)报考“3+4”本科的考生均允许兼报本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3+4”本科学生转段测试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学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考核测试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3〕24号)和《山东省职业学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转段工作实施方案》(鲁教学发〔2015〕3 号)相关要求执行。对于报考“3+4”本科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区(市)不得采取降分的办法进行其他批次录取。黄岛区职教中心继续与青岛理工大学合作试点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3+4”本科招生(见附件2)。
(二)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青岛市扩大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范围,合作专业37个,招生计划2000人左右,试点高职学校4所(试点学校和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下达)。试点继续采用“三二连读”计划,在试点的中职学校实施五年制贯通培养,录取安排在五年制高职批次进行。为确保试点质量,试点项目将由高职学院牵头,制定五年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及考核标准。黄岛区职教中心、黄岛区高职校、开发区职业中专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管理学院等2家高职学校合作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见附件2)。
(三)普职融通试点。黄岛区共有3所国办中等职业学校和3所普通高中学校开展试点(见附件3)。采取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设立实验班的方式进行,实验班设在中职学校。实验班学生注册职业中专学籍,学制三年。实验班由对口合作的中职学校和普高学校共同举办,双方签订人才培养框架协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验班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450分。实验班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情况,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春季或夏季高考的方式,为应用型高校提供优秀技术技能人才。黄岛区普职融通实验班报名、录取与职业中专同批次。
(四)中职免学费、助学金政策。按照青岛市有关文件要求,从2014年开始,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中职类学校执行免学费入学,由财政按照学校在籍在校人数核拨生均公用经费。民办学校继续执行免学费政策,对于到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与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部分,学校可以按照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根据青财教〔2012〕43号、青财教〔2012〕44号、青教通字〔2013〕64号、青财教〔2015〕29号等文件要求,对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占在校生10%)执行每年每生资助2000元。
(五)中职技能大赛奖励政策。《山东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奖励办法》规定:参加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及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选手,毕业时可以本人申请,经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学校按有关程序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可免当年的省高职对口招生考试,进入我省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职学校对口专业(专科)学习。《关于山东省2014年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免于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的通知》(鲁招考[2014]37号)规定: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春季高考可免于技能和专业知识考试,只参加语文、数学和英语3科文化课的考试,招生计划单列。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做好招生服务
通过各种形式,重点对保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大体相当、“3+4”本科、五年制贯通培养、普职融通实验班、职业教育免学费、普职兼报等招生政策进行宣传,使考生及家长能够理解和掌握政策变化。区教体局将组建职业教育政策宣讲团,进初中学校开展“职业教育进初中校园”宣传活动,介绍我区职业教育政策。各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引导,做好招生服务工作。要积极邀请社会各界参观职业学校,客观真实地宣传职业教育取得的成绩,宣传中等职业学校的免学费、助学金政策,指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各初中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的升学指导工作,指导毕业生正确填报志愿,合理规划生涯发展方向。各初中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在门户网站上及时登载本年度全区职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报考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毕业生的报考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强化措施,切实提高高中段入学率
提高中职入学率是提高高中段入学率的关键。各初中学校要强化全员意识,充分调动干部教师的积极性,要把提高中职入学率和高中段入学率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各初中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通过家长会等形式把中职招生政策迅速传达到每一名教职工、每一名学生和家长,保证中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区教体局对各初中学校的高中段升学率纳入底线管理,高中段升学率低于98%的年终考核扣20分。将升入“3+4”学生数量等纳入初中教学质量考核。
(三)规范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有关规范招生秩序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宣传要客观、真实,不得贬低他人、抬高自己、夸大其辞、误导考生。要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对刊登虚假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招生资格等处理。各初中学校不得违背学生、家长意愿,代替学生填写报考志愿。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学校和人员,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体局职教科联系。
联系人:范金厚 联系电话:86988780
附件:1.2017年黄岛区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17年黄岛区中高职合作办学专业统计表
3.黄岛区联合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的学校名单
4.2017年黄岛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5.黄岛区教育体育局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安排
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黄岛区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表
学校 2017年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 备注
计划总数 直招生
市内生源 市外生源
区内生源 区外市内生源 市外招生 其中联办生
区内招生 其中普职融通实验班 区外市内招生
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 2680 2280 70 200 200 0
黄岛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1295 1115 70 60 120 0
开发区职业中专 1085 885 70 160 40 0
青岛胶南珠山职业学校 1500 300 0 600 600 0
青岛上海戏剧学院艺术学校 169 74 0 40 55 0
青岛明天职业学校 230 60 0 0 170 0
青岛建国职业学校 700 60 0 60 580 0
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 430 160 0 80 190 0
青岛绿泽美术职业学校 30 4 0 6 20 0
青岛西海岸航海职业学校 280 50 0 90 140 0
合计 8399 4988 210 1296 2115 0
附件2
2017年黄岛区中高职合作办学专业统计表
名称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学制 合作高校
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3+4 七年 与青岛理工大学合作办学
数控技术 三二连读 五年 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二连读 五年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二连读 五年
会计 五年一贯制 五年 山东管理学院
计算机应用 五年一贯制 五年
物流服务与管理 五年一贯制 五年
黄岛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三二连读 五年 与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
学前教育 五年一贯制 五年 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
电子商务 五年一贯制 五年
机电技术应用 三二连读 五年 济南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开发区职业中专 机电一体化技术 五年一贯制 五年 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办学
青岛胶南珠山职业学校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二连读 五年 与青岛黄海学院联合办学
数控技术 三二连读 五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二连读 五年
电子商务 三二连读 五年
附件3
黄岛区联合开展普职融通试点的学校名单
序号 中职学校 普通高中 试点专业 招生计划
1 开发区职业中专 黄岛区致远中学 信息技术 35
学前教育 35
2 黄岛区高级职业技术学校 黄岛区第五中学 信息技术 35
学前教育 35
3 黄岛区职教中心 黄岛区第二中学 机电技术应用 35
电子技术应用 35
附件4
2017年黄岛区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工作安排 责任单位
4月20日前 区内职业学校招生简章、宣传材料审查备案 民终办、职教科
4月26日 1.面试学校上报《2017年青岛市职业学校面试安排表》
2.招生学校申报本校拟设最低线的专业及最低控制线。 职教科
4月27日 印发职业招生工作意见 教体局
4月27日 召开全区招生工作会议 教体局
4月28日下午 中职招生集中宣传工作会议 职成科、各职校
5月7-13日 职业教育活动周 职教科、各职校、各初中
5月18日-20日 网上志愿填报 招生办、各初中
5月22日-23日 考生现场确认信息(特殊考生同时办理审批手续) 招生办、各初中
5月31日 面试学校报送合格考生名单,并在平台录取合格考生信息 各职校
6月11日-17日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区教体局
7月6日 1.公布考试成绩
2.公布“3+4”本科录取结果 招生办
7月25-28日 高等师范专科、五年制高职、中职技校录取第一阶段投档 招生办
7月29日 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和投档满额学校名单 招生办
7月29日至8月1日 第一阶段录取考生到招生学校报到 职教科、各职校
8月1日至3日 需要面试且有缺额计划的招生学校组织第二次面试 各职校
8月4日 面试学校完成第二次面试合格信息平台录入。
各招生学校在平台完成报到信息确认工作。 各职校
8月6日-7日 公布缺额招生计划,考生网上填报第二阶段招生志愿 区招生办、各初中
8月9日-10日 第二阶段招生网上投档 招生办
8月11日-13日 第二阶段录取公布结果,新生报到。 招生办、各职校
8月11日-18日 第三阶段有缺额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并通过招生平台提报缺额补录录取信息 各职校
9月上旬 区成人中专招生录取 职教科、各初中、各成教校
附件5
黄岛区教育体育局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安排
为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青岛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教体局决定举办“2017年黄岛区职业教育活动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业教育活动周时间安排:
2017年5月7日至13日
二、职业教育活动周主题:
匠心职造,德技双馨
三、职业教育活动周内容安排:
活动周期间将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职业教育进初中校园宣传、职教义工志愿服务活动等。
四、职业教育活动周具体工作安排:
(一)组织开展职业体验活动
1.活动目的:职业体验活动的目的是引领全民参与职业教育、共同关注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各中职学校要积极面向中小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结合本校特点,开展职业体验观摩活动、校企合作成果展示活动、校园文化展示活动,开展劳模、大师、技术能手和优秀毕业生进校园活动,邀请家长进课堂、进食堂,方便群众了解职业教育和中职学校,促进中小学生发现职业乐趣,感受现代职业教育特色与魅力。
2.时间安排:按照青岛市安排并结合我区实际,职业体验活动安排在5月9日。
3.组织形式:初中学生进职校开展职业体验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各职业学校要根据专业设置情况,面向中小学生开放。为了不影响各初中学校、各职业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活动安全,区局安排9所初中学校,组织部分初一至初三的学生进校开展职业体验活动(每所职业学校对应3所初中学校。具体安排见附表)。以上9所初中学校于5月6日前,按照区局规定的学生外出审批程序报批,由普教科会同职教科、安全办审核。其他初中学校区局将在年内分批开展职业体验活动。
4.有关要求:参加职业教育体验的初中学校和各中职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职业体验活动方案,制定安全预案,安排专人负责职业体验活动。中职学校提前布置校园,组织技能展示,营造宣传氛围。中职学校与参加职业体验活动初中学校要提前相互沟通,确定好参加职业体验的时间,确定好参加职业体验的学生人数,确定好学生到校的车辆安排等。任何中职学校不得安排区局确定的3所学校以外的初中学校到校进行职业体验活动,不得让职业体验学生、家长填写中职意向表、留取学生电话号码等信息。本次未安排职业体验活动的初中学校不得私自到任何中职学校进行职业体验活动。出现问题,区教体局将严肃处理。
(二)组织职业教育进初中校园宣传活动
1.活动内容:职业教育进初中校园宣传活动由区局统一组织。区局统一宣讲稿、统一PPT,安排专人讲解。全区34所初中学校共划分为6个宣传片区,各中职学校每个片区派1名教师一同前往,分发学校招生宣传材料,做好招生咨询。各中职学校要设立招生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学生、群众疑问,接受群众建议。具体安排见黄岛区教体局《关于组织开展黄岛区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集中宣讲活动的通知》
2.时间安排:5月10日至12日组织进行。
(三)组织开展职教义工志愿服务活动
1.活动内容: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各中职学校要紧密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找准与群众生活的结合点,在校内或校外广泛组织开展职教义工志愿服务活动,走进街道,走进社区,利用所学专业技能服务社区居民,引导学生在志愿服务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树立成长成才自信,同时面向社会展示职业教育成果和学生的职业素养,提高职业教育的声誉度。
2.时间安排:5月8日至13日组织进行
五、具体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各校要把此项工作作为阶段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好职业教育活动周这一载体,集中做好职教宣传,要找准宣传的切入点,提炼出宣传的亮点,在全社会营造重视职业教育、认同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让群众充分领略中职学校师生风采,感受职业教育支撑产业发展、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作用,传播职业教育正能量、好声音、新形象。各校在宣传过程中要实事求是,不虚夸,做到只宣传自己的特色和实力,不诋毁其他学校。
(二)精心策划,务求实效。本次活动周各学校要制定总体活动方案,每项活动都要制定具体的方案,并分别填写表1、表2、表3,于5月4日前报职教科。各种活动方案、宣传材料、开展的特色宣传活动要做好文字、图片、视频等材料积累,按规定时间提报,每项活动至少选报两幅高质量的照片,每天提报高质量信息至少两篇。所有材料上报均可通过AM或职教科邮箱18053230289@163.com。
(三)预防为主,确保安全。活动周期间,各校要结合各项活动方案制定具体的安全预案,严格执行区局的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表1: 学校2017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总体活动安排表
序号 活动名称 活动内容简介 活动时间 参与活动的单位 参与活动人员及数量
表2: 学校2017年初中生参加职业体验工作计划表
序号 邀请参与职业体验初中学校名称 时间 参加职业体验活动初中学校 参加师生、家长人数 服务人数
1 黄岛区职业教育中心 5.9 黄岛区理务关中学
2 黄岛区宝山中学
3 黄岛区泊里中学
1 黄岛区高职校 5.9 黄岛区博文中学
2 黄岛区弘文中学
3 黄岛区大场中学
1 开发区职业中专 5.9 开发区二中
2 开发区三中
3 开发区育才中学
表3: 学校2017年“职教义工”志愿服务工作计划表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时间 志愿服务地点(街道、社区、企业等) 参加师生人数 服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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