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泉州永春中考时间(6.21-6.23)

2013泉州永春中考时间(6.21-6.23)

 

永春县2013年中考时间于6月21日至6月23日进行     

永春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各中学:

为做好我县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 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中〔201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

1.2013年我县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即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文化课考试合为一次进行,参加泉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2.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科为十个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生物、地理、体育,其中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初二年)进行,体育考试另行安排。学生所有的考试成绩均作为其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其中达标中学录取,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须达到C级以上(含C级)。

3.文化考试学科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试题的易难度按8:1:1的原则进行命题,其中英语考试分听力测试与笔试两部分。各学科考试范围、内容、目标要求、试卷结构与试题示例等详见市教科所编制的考试说明(将刊登在海峡教育报初中学习版及泉州教育信息网)。

4.考试学科试卷由“试题”和“试题答题卡”两部分组成,学生作答须在答题卡上进行。评卷实行“网上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5.初中毕业考查科目为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三个科目考查工作由学校自行于5月中下旬组织。各校应于5月3日前向县教育局中教股报送考查时间安排表,以便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到学校进行检查,市教育局也将随机抽查。

二、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1.具有我县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班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往届生。

2.在外县(市、区)就读申请回我县户籍所在地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

3.具有我县正式学籍的初二年(八年级)学生,参加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报名。

(二)报名时间

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报名时间统一定于4月26日-28日。

(三)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由学校统一组织,汇总后向县招生办报送,报名具体事项及要求另行通知、布置。

2.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向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往届生原则上向户籍所在地的中学报名,并提供原毕(结)业学校出具的毕(结)业时间、学籍号、参加初二年学业考试及成绩情况的证明材料。

3.在外县(区、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原籍报考,可在我县的中学就近报名,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①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②经就读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在校学生学习年限、学籍证明;③原学籍学校在福建省的还应提供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参加2012年或2011年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成绩证明。

4.在我县就读的非永春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应届初中毕业三年学籍的,可以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并在普高招生录取时与我县户籍的考生一视同仁。

(四)报名费

报名收费标准按闽教办财[2012]23号《转发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中考(含体育考试)报名费每生104元,初二年学业基础会考报名费每生26元。

三、填报志愿、考试时间

(一)填报志愿时间

中考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定于6月9日-12日,网址:泉州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qzzk.cn/。具体填报志愿办法由县招生办另行通知、布置。

 

(二)考试时间

1.初中毕业班学生的毕业、升学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21日

(星期五)

语文(8:30-10:30)

英语(3:00-5:00)

6月22日

(星期六)

数学(8:30-10:30)

思想品德(2:30-4:00)

历史(4:30-5:30)

6月23日

(星期日)

物理(8:30- 10:00)

化学(10:30- 11:30)

 

2.初二年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  期

上    午

6月20日

(星期四)

地理(8:30-9:30)

生物(10:00-11:00)

四、考试有关事项

1.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历史、地理、生物考试时间各60分钟。

2.英语学科考试分为听力测试与笔试两部分,其中,听力测试的成绩占30分,考试时间为6月21日下午3∶00—3∶25。

3.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课本和资料进入考场。其它各学科均实行“闭卷”考试。

4.数学、物理、化学三门学科考试可携带计算器(无存储、查询和编程功能)进入考场。

#p#副标题#e#

5.考试学科的成绩计算:

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50分(英语试卷150分中含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科卷面分数均为100分,体育考试总分为300分。

考试的学科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确定方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体育等10个学科按学科总分计算,得分率大于或等于85%(语文大于或等于80%)为A级;大于或等于70%、小于85%(语文小于80%)为B级;大于或等于60%、小于70%为C级;小于60%为D级;学科缺考、成绩为0分的不记等级。

6.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六个学科的考生成绩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级;语文、数学、英语、体育等四个学科考生成绩公布原始分和等级。

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计入该生下学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录取。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保留两年有效。

7.由于转学、复学、回原籍报考或在外省中学就读等原因,未能参加泉州市2012年初二年地理、生物两学科考试的,可报名参加今年6月20日的考试。

8.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再进行重考。往届生须重新参加中考体育考试。

五、照顾录取和扣分的有关规定

1.照顾录取政策按市教育局《关于泉州市201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泉教中[2013]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可照顾20分。  

(2)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可照顾10分。

以上学生必须出具由县民政局、人武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3)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可照顾20分。此类学生必须出具由县民政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4)获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10分,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由省、设区市见义勇为工作机构出具证明。

(5)少数民族学生,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必须出具由县民族工作管理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6)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可照顾5分。此类学生须出具由县计生部门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7)“三侨子女”、台籍学生,可照顾3分。此类学生必须出具由县侨务部门或台工办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8)在初中阶段,由泉州市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共同主办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由泉州市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美术、音乐现场比赛(不含作品赛)和体育竞赛,美术、音乐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体育获得省级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获得以上所列奖项者,可照顾3分。

(9)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以及泉州市民营企业第一、第二类别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中考时可照顾5分。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泉州市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的子女中考时可照顾4分。以上学生需根据《泉州市加强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泉人综〔2013〕6号)文中的有关规定办理加分手续,由市公务员局出具证明材料。

2.各类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制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于5月13日前交到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照顾录取对象应在学校公示3天,各中学将公示后无问题的考生按“招生注意录取花名册”的要求初审、造册、审核,并加盖公章,于5月17日前报送县招生办。

3.对加分、扣分的规定

(1)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符合照顾录取条件,以加分的形式(加分照顾仅取最高的一项,不能累加),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

 (2)往届生不能享受照顾录取政策。

(3)一级达标中学招生录取时,往届生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中扣除20分后,再参加投档和录取。初中学历超过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总分中扣除10分后,再参加投档和录取。

(4)初中学历超过3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往届生,在二、三级达标中学、一般完中招生录取时不扣分。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1.为了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我县将继续推进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多元化的高中录取办法。今年永春一中继续实行定向生招生办法,划出部分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直接分配到各初中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具体分配方案另行通知。

2.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试行)》(泉政办[2005]40号)执行。

#p#副标题#e#

七、初中毕业的条件

1.凡未参加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初中毕业班学生,均不能取得初中毕业的资格。

2.各校初三年下学期的课程安排,必须严格执行和落实省颁课程计划,按教学内容和要求组织教学活动,并组织考试与考查。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等七科在5月份由学校组织期末考试;美术、音乐、劳动技术、信息技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考查由各校在5月中下旬组织实施;体育与健康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以上各科目的考试及考查成绩均作为学生是否毕业的依据。

3.初中毕业分数线由县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统一划定,凡未达到毕业考试分数线的学生允许参加补考,经补考后,各门学科成绩均及格者,准予毕业。补考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

4.初中毕业班学生毕业条件,还必须符合《福建省普通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闽教基[2007]4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八、工作要求

1.各中学应负责对报考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接受报名。

2.各中学应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综合素质评定报告单(见附表)由学校于6月20日前报送县招生办作为考生录取依据。

3.各中学要高度重视网上阅卷工作,结合本校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考生正确填涂答题卡的指导和适应性训练,使全体考生正确地掌握使用答题卡作答的基本要求。答题卡作答的基本要求是:使用2B铅笔和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布置)。

4.各中学应动员和鼓励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正确引导考生填报升学志愿,充分尊重学生的意愿,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变相剥夺学生报考和填报志愿的权利,否则,将追究有关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坚决制止扰乱招生工作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各中学不得擅自为未经市教育局同意在我县招生的外县(市、区)学校(含普通高中、民办学校、中职学校)提供本校学生的信息资料和出具在校学生学习年限、学籍证明,需回原籍报考的学生学习年限、学籍证明必须经我局同意后方可出具。严禁学校组织或教师个人参与有偿招生活动,对接收招生学校的“推荐费”、“介绍费”等的学校或教师,一经查实,不仅要查处有关当事者,而且还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6.各校应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大力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把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初二年学业考试的有关精神及时传达给全体师生。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初二年学业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永春县教育局

2013年4月2日

 

抄送:县委教育工委、县人大教科文卫与华侨工委、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县人武部、县台工办、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公务员局、县计生局、县外侨办、县教育督导室、县教师进修学校,县有关领导,存档(2)。

附表:

2013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

毕业学校:           学籍号:             考生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籍贯

家庭住址

是否共青团员

 

 

 

 

 

 

是(    )

否(    )

基础性发展评定

项目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学习

能力

交流与

合作

运动与

健康

审美与

表现

综合实践活动

信息技术教育

研究性

学习

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

劳动

技术

教育

 

 

等级

 

 

 

 

 

 

 

 

 

 

 

 

 

爱好特长:

奖惩情况:

总评等级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班主任(签名):               

                                 

 

学业成绩评定

 

年  级

 

 

 

 

 

 

 

 

 

体育与健康

物理实验操作

化学实验操作

信息技术

七年级(上)

 

 

 

 

 

 

 

 

 

 

 

 

 

 

 

七年级(下)

 

 

 

 

 

 

 

 

 

 

 

 

 

 

 

八年级(上)

 

 

 

 

 

 

 

 

 

 

 

 

 

 

 

八年级(下)

 

 

 

 

 

 

 

 

 

 

 

 

 

 

 

九年级(上)

 

 

 

 

 

 

 

 

 

 

 

 

 

 

 

九年级(下)

 

 

 

 

 

 

 

 

 

 

 

 

 

 

 

学生自我评价

 

 

 

 

                                          

 

签名:

综合性评语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泉州五中2013年分数线预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