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2013年中考时间(6.17-6.19)

九江2013年中考时间(6.17-6.19)

 

九江市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私立学校:

根据《江西省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我市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凡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应依法送其子女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可适当推迟,但不能迟于七周岁)。听障、智障及需智力开发的适龄儿童,可到九江市或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自闭症及发育迟缓儿童不受年龄限制,可到九江市特殊教育学校内抢救性康复中心就读,肢残及其他适龄残疾儿童,可随班就读。

各县(市、区)小学招收一年级新生,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划片安排入学。市直和浔阳区小学一年级新生由浔阳区文教局负责划片安排入学,开发区范围内的小学一年级新生由开发区文教局负责划片安排入学。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

1.小学毕业生升入公办初中一律按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划定学区分配入学。各招生部门应加大小学毕业生户籍审查的力度,认真审查户口、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坚决制止不正当的生源竞争。市直和浔阳区小学、开发区城区小学升初中,须填写统一的小学升初中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电脑报名,实行计算机划片分配。部分条件成熟的县(市、区)小学升初中可进行计算机划片分配试点。任何初中学校一律不准自行组织初中招生考试,严禁私自招生和办重点班。

2.愿意到私立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下同)初中就读的学生,必须在小学学生基本信息表上填出所要求就读私立学校名称,并由家长签名,按学生及学生家长要求录入所报私立学校,报名结束后,不再参加学区划片分配。

    3.九江一中八里湖新校区今年招收300名初一新生,主要面向一中八里湖新校区周边住户子女。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今年继续面向九威大道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住户子女招收初一新生,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在6月30日前分别到九江一中八里湖新校区和外国语学校新校区登记。

    4.凡本地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需回原籍就读,必须在2013年6月30日以前持相关证明到户籍所在地中招办报名,超过报名时间的,将按当地学校招生容量安排入学,不能保证就近划片分配。

5.外地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升学。农民工、军人、投资经商等有关人员子女入学,按当地有关政策处理。

(三)招收初中毕业生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专、高职、成人中专的报名:

1.外地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借考者,须由本人及家长递交书面借考申请并经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中招办盖章同意方可报考。

2.2013年庐山区、星子县、德安县、庐山管理局、彭泽县、湖口县、共青城市、武宁县八个县(市、区)实施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凡上述县(市、区)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在外借读的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考;在上述县(市、区)借读的外县(市、区)户籍的考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3.凡具有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青年,凭初中毕业证书到选报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高和技校及其报名点办理报名有关手续,可免试录取到三年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高和技校。

4.按《江西省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的精神,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应交验家庭户口簿,在4月10日至4月16日由学校具体组织和指导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往届初中毕业生持户口簿、毕业证书在4月16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中招办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5.庐山区五里乡世居户籍,且在五里中学就读的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市中招办报名,享受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6.凡户籍在浔阳区或开发区并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本人必须持户口簿、学籍表等相关材料,在4月16日之前到市中招办报名。

7.报名时须交中考报名、考务费。考生每人交报名费5元,考务费每科10元;报成人中专免试生每人交报名费20元。

8.报名流程:

4月10日前,考生须填写《2013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信息表》,并交到报名点。报名点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和数码拍照,并发放考生登录报名序号及密码条。

4月10日至4月16日,考生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或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和填报志愿。高中类志愿,按我市的有关规定填报;高、中职类志愿(含高职、普通中专、职高、成人中专、技校),可填报两个直接志愿;具备报考师范定向类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填报一个志愿。所有考生均须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9.在组织中考报名工作中,凡未经当地招生部门审核,各招生学校不得擅自发放招生宣传材料,不准到生源学校面对家长和学生进行与招生有关的演讲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填报志愿,严禁以各种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生报考他校的做法,严禁为追求升学率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严禁以高中招生改革为名,擅自发布招生广告,甚至私自组织升学考试,许诺学生可以提前录取等。对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

二、有关规定

(一)报考重点高中、一般高中(高中类)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职、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高、中职类)。报考高、中职类考生可以兼报重点高中、一般高中。

(二)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重点高中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报志愿,届时中招办按各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录取。

(三)2013年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改革。具体改革方案另见《九江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招生的实施意见》。

(四)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良好形象,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布置和要求,2013年在录取初、高中新生的同时注册新生学籍号。对不按市中招办统一分配入学和私自择校的初、高中新生,市中招办届时按规定一律取消其正式学籍号。市直各校违规私收的初一新生一律不办理正式学籍,凡无正式学籍的考生(正常转学、休学除外),中考不享受均衡招生政策并不得报考重点高中。各校违规私收的高一新生,将严格按照《江西省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对违规私收学生的学校除年度目标管理考评扣分外还将按国家规定的年学费标准扣减相应经费(以所有违规私收学生数据为依据)。

(五)经市教育局批准招生的私立学校可面向全市招收初中、高中学生,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各私立学校应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和经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私立学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校所属地报名参加中考,并严格按当地招生规定录取。

(六)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分离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凡划归庐山区政府接收的厂矿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庐山区文教局安排入学。划归浔阳区、开发区接收的厂矿学校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就近升入本厂的学校,初中毕业生升学录取享受城区同等待遇。

(七)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6)》精神和市教发[2012]127号文件规定,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生和初中生)在九江入学,以“市本级优先、同等对待、就近入学”为原则,有九江市城区房产证的,根据房产证所在地,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城区小学和初中入学;在庐山新城居住的,小学入学尊重学生家长的意愿,就近安排到浔阳区、庐山区小学、九江市双峰小学(庐山区校区)或庐山新城小学;初中入学原则上就近安排到九江市外国语学校(新校区)。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初中升高中统一到庐山教育局中招办报名,经庐山教育局中招办初审、市中招办复审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八)职业学校春季招生,按省、市文件规定办理,在2013年4月30日以前到市中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建立学生电子档案,凭录取名册到职教科建立学籍。

(九)军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报考中等学校,按《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2]8号)具体规定执行。

(十)实施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入学入托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受;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对其中寄宿学生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时加20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的,招生时加10分。课改实验区的优惠加分办法按省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它省定优惠政策按照《江西省2013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凡来我市投资经商及外来落户我市企业人员子女入学,享受市区居民子女入学的同等待遇,由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学籍管理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十二)关于进城务工和返乡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按九江市人民政府九府厅发(2004)50号和市教发(2009)11号文件规定执行,统一由市(县、区)中招办审查后符合条件者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十三)今年省重点中学市一、二、三中继续保留重点(择优)班、普通(定向)班。3所学校面向市直考生各招收3个重点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其中市三中招收1个文科重点班,由学校在其重点班录取生源中根据学生志愿编班)。省重点中学市外国语学校、市七中在重点中学普通班分数线以上(含)各招收一个重点班,其普通班招生纳入一般高中划线(两校今年暂不参加重点高中均衡招生)。中考后中招办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划定重点中学重点班、均衡招生、普通班录取分数线和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同时按国家关于择校生的“三限”规定划定重点高中、一般高中择校录取最低控制线。

(十四)九江市第一中学农村班今年继续面向各县(市、区)招收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100名。九江一中八里湖新校区是九江市政府为了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投资建设的重点项目,为了让更多的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今年九江一中八里湖新校区面向县区和市直(含浔阳区、开发区户籍)考生各招收10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不低于市直重点高中普通班最低录取控制线);九江一中(八里湖新校区)与美国劳累尔斯普林斯学校共同举办的高中学历教育项目“中美高中双文凭实验班”今年可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数(100名)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凡志愿就读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直接填写市一中八里湖新校区代码。各县(市、区)及相关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家长的选择,积极组织学生填报志愿。(市一中农村班代码为0401000,市一中八里湖新校区代码为0401100)。

(十五)经省教育厅批准,省重点中学市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可在浔阳区、开发区范围内通过外语能力测试招收50名(含学区内)小学毕业生以支持外国语学校进一步发展外语特色教育。2006年经市政府批准允许市外国语学校高中按计划面向县(市、区)招收初中毕业生,县(市、区)考生可在“重点高中”栏内填报志愿(代码0401005)。

(十六)九江市六中在其高中招生计划内面向市直继续招收美术特色班。

(十七)省重点中学九江市七中今年继续面向县(市、区)招收艺术特色班,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招生人数为50名(代码0401007)。

(十八)已完成企校分离的金安中学(原石化中学)“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在完成招收本厂职工子女入学计划的前提下,可根据招生计划面向市直招生。金安中学“宏志班”今年继续面向县(市、区)招收50名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由各县(市、区)招办在中考后按程序组织推荐(代码:0401010),学生录取后,减免相关费用,具体办法按市中招字[2006]13号文件执行。

(十九)九江中加友谊学校今年可根据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数面向全市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类别为普通高中,代码为0401011。

(二十)九江职业大学今年面向各县区招收三年制和五年制师范类定向生,南昌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今年面向全省招收农村特殊教育师范定向生,各县(市、区)要按照省赣教师字[2013]10号文件精神确定招生计划数,组织报考并进行面试和体检,届时市中招办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三、资格审查

初、高中招生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可参考以下市区学校的办法进行。

(一)小升初:

1.市直、浔阳区、开发区所属小学毕业生家住市区的,凭家庭常住户口簿和房产证等相关证件由学校集体向市中招办报名并审查资格。

2.世居(不含新迁入)庐山区八里村、南湖村并在明德小学、南湖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市中招办按市区规定严格审查资格,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市区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

3.庐山下迁居民子女小学升初中须到庐山教育局中招办统一报名,提交九江市城区中小学校就读审批表、下迁单位干部职工或下迁居民身份证明、庐山学籍表、居民及子女庐山户口簿、九江市城区房产证或庐山新城居住情况证明,由庐山教育局中招办收集所有初审合格的材料及申请人名单,报送市中招办复审,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由市中招办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统一安排入学。

4.在外地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学生与父母(或一方)户籍在市区并有自己住房的毕业生可以回市区报名升学。

5.仅学生个人户籍在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如确有困难需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学生,必须要有经司法部门公证的监护人,学生户籍必须和监护人户籍在一起,符合以上两项条件,由市中招办根据市直学校生源情况安排升学,不参与就近划片分配。

6.凡个人户籍“空挂”或“搭户”在市区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按家庭实际居住地就近划片分配。

7.凡居住在铁路新村的铁路职工子女,小学升初中可纳入市区小升初划片入学。

(二)初升高:

各校组织学生集体报名时,应交验考生全家常住户口簿和所规定的材料。

四、考试

(一)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和《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参加全省统一的升学考试,考试科目及分值:思想品德70分;历史50分;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占20.8%,计25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体育30分;地理30分;生物30分;总分共770分。考试形式及要求: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开卷)考试;物理与化学实行同场分卷考试;地理与生物合卷考试。英语听力测试要求:在全省统一规定的英语考试时间内,各考点统一播放录音磁带(光盘)。听力残疾的考生可凭听力残疾证明或三级以上的(含三级)医疗机构专项鉴定证明选择英语听力免试,其英语科目总分按考生笔试分数x1.26计算;也可选择参加英语听力测试。二者均选的以英语听力测试成绩计算总分。考试时间:中考考试时间为6月17日至19日。省统考科目考试时间除语文为150分钟,物理、化学同场分卷为160分钟,地理、生物合考为60分钟外,其余各科(含思想品德、历史合考)均为120分钟。

中考体育加试按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具体方案另发。

全市实施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实验操作组织工作由市、县(区)中招办负责,考务具体工作由市、县(区)装备站负责,方案另发。

根据赣教办〔2006〕62号文件的规定,在全省中考数学学科中允许规定的科学计算器(通过全省统一招标的、由江西省新华书店发行的、外壳印有“江西省教育技术装备站监制”字样的科学计算器品牌及型号,可到各地新华书店购买)带入考场。

(二)考点要相应集中,在乡(镇)一级设考点须报市中招办审批。

(三)各县(市、区)报考师范定向类考生应单独集中编排考场。

(四)其余有关考试问题均严格按省规定办理,严格执行《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罚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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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阅卷

中考的阅卷由市中招办和教科所按省有关规定严密组织,统一安排。今年全市继续实行网上阅卷,各县(市、区)在中考结束后将考生各科答题卡经保密处理后,统一送往市中招办指定地点进行网上阅卷,各县(市、区)届时按市中招办和教科所统一要求派教师参加中考阅卷。中考成绩公布后,对于考生确须查分的,经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学校签署意见后,各县(市、区)中招办依据有关规定办理查分手续。

六、录取

(一)各县(市、区)的初、高中录取工作由各县(市、区)中招办负责,高一新生录取信息必须在9月底前报市中招办。凡未参加中考无当年录取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高中学籍,也不得以在籍生身份参加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招生学校负责。

(二)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招生采用全省划定高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师范定向生录取由市中招办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录取分数线按招生学校的隶属关系,分别由县(市、区)中招委划定,并报市中招委审批后公布。

(三)职业高中的录取均实行注册制,不受考分的限制,推行职业高中的学分制管理。新生录取由招生学校将新生名单送市中招办统一建档录取,凭市中招办录取名册到市教育局职成科建立学籍。普通初中初三下学期分流进入职业学校的学生,初中毕业证一律由所在职业学校凭市中招办审核的录取名册统一到原就读的初中学校办理。

(四)省重点中学市外国语学校是外语特色学校,其高中普通班录取将从第一志愿填报外国语学校且英语单科成绩在72分以上的考生中按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新生。

(五)私立学校录取新生工作与一般高中录取工作同步进行。 

(六)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和职业高中属非义务教育阶段,今年继续按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规定的比例招收“择校生”,录取严格遵照国家教育部提出的“三限”原则。所有市区考生,凡要求择校的,必须在网上报名系统“择校志愿栏”内填上所要求择校学校的代码,然后根据各重点、普通学校“择校生”计划先后划线录取。收费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七)属五里乡世居户口,且在五里中学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填报“重点高中”、“一般高中”(含民办)、“职业高中”的志愿时可按规定填庐山区区属学校,也可填报市直学校。但只能选择在一个行政管理区里的学校填写(市直或庐山区)。填报市直学校的考生,录取分数线与市直考生相同。

(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录取时考生享受省规定的优惠政策。九江市三中是江西省唯一一所体育教育后备人才试点校,对参加全国、省各项体育竞赛获个人单项前5名,团体项目前3名,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的考生,破格进行录取。

七、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

(一)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牵涉面广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严肃招生纪律。招生部门和全体招生人员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工作原则,加强廉政建设,抵制不正之风。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六公开原则(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公开,咨询服务公开,投诉举报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学校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开好家长会,在指导考生、家长填志愿时,不能诱导、包办或擅自更改学生志愿。未经批准各中学不准跨区招生、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必须按省教育厅规定的班额编班。各中学招收的初一新生,不得考试编班,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执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强化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中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占用学校正常的教育资源举办高中毕业生复读班,也不得招收高中毕业生插班复读。

八、做好中考中招改革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工作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今年庐山区、星子县、德安县、庐山管理局、彭泽县、湖口县、共青城市、武宁县实施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区的考试与招生制度改革。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关键环节,各实验区要充分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拟定并实施好改革方案,认真总结经验,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的推进。各县(市、区)也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凡未进入试验的县(市、区)要按市教发〔2006〕11号文件规定切实做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下一步的改革奠定基础。

本文未尽事宜,按省招生简章和市有关文件办理,由市中招办负责解释。

九江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3月26日

 抄送:省考试院,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文教体卫委,潘熙宁部长,

廖奇志副市长,詹耀祥副秘书长。

各县(市、区)中招办,局机关各科室。

九江市中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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