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2017年中考招生录取办法
2017年如何招生录取
(一)全市小学学龄儿童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年满6周岁。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市、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规定的时间、办法、程序和划定的招生片区录取。
(三)盲、聋哑、智障儿童按特殊教育有关规定,由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或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遵照家长意愿招收录取。
(四)普通高中统一划线招生计划、均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和体育局依据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填报志愿,按照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依次择优统一录取。
(五)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招生计划的录取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划线录取分数线的80%,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未达到所报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统一划线录取分数线80%的不予录取。若因学业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分配到校的剩余均衡计划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收回,再进行均衡计划调剂录取。调剂录取办法为:在招生区域范围内填报了相应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的剩余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分毕业学校,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的原则统一调剂录取,录满为止。
(六)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文化学科特长生录取名单于6月18日前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这些学生不再参加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一划线计划录取和均衡计划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的艺术、体育特长生须将录取名单报市教育和体育局政教科审核备案。
(七)全市统一划定所有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所有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八)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教函〔2014〕102号)规定,初中择校生不得享受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均衡到校招生指标。
(九)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不受学校和考生所属区域限制,由学校自主录取。普通中专录取由市招办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