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镇江丹阳中考报名时间和方法
2017丹阳中考报名时间方法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我市户籍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体检合格。
镇江其他辖市(区)户籍学生,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参加中考招生的必须满足两个条件: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固定工作(提供用工单位证明)、法定监护人在我市有自己的房产(提供房产证)并实际居住。此类考生由所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定。
非镇江市户籍的省内或省外学生,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参加中考,与我市户籍学生享受同等报考待遇。
下列情况,限考:(1)在全日制初中补习或复读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报考省丹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2)初中阶段严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学生,不能报考省丹中和五年制师范专业。
下列情况,不得报考:(1)因升学考试舞弊被取消今年考试资格者;(2)高中阶段在校生、毕业生,以及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取消学籍不满一年的学生。
(二)报名时间
5月24日~5月26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报名办法
1.符合在我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初二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报名手续。应届初中毕业生报名时需交验户口簿、学籍卡和体质健康卡(以下简称“一簿两卡”)。
2.回考生(含初二年级回考生)和往届生直接到市招办办理报名手续。初三回考生报名时除交验“一簿两卡”外,回考生需交验报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证明由就读学校出具,并经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省内学校还须有统编学号);往届生需交验毕业或结业证书,或表明具有同等学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初二年级回考生报名时需交验户口簿和报名资格证明。
跨省辖市就读的本市考生,如回我市中考,须在中考报名前转入我市有关学校,取得我市正式学籍方可报名参加中考。
3.借考生的报名。学籍在我市的镇江其他辖市(区)户籍考生,因不能提供“两证”(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和房产证)而需在我市借考的须个人提出申请,由所在学校汇总上报。(此类考生填报户籍所在地志愿,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录取。)
4.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资格审查合格者方予报名。
(四)报名、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镇教发〔2006〕22号、镇价费〔2006〕24号、镇财综〔2006〕11号)精神,初三考生每生缴纳报名费12元、体检费18元、考试费(含体育)每科9元;初二学生只缴纳考试费,每科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