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湛江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说明:
1、第一批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00分;公办国家级示范性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指标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该校在相应招生区域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第二批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50分。今年我市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均按招生计划与录取人数1:1的比例划线。
2、普通高中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为招生学校在相应招生区域的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备战广东省运动会学校体育组比赛的运动队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为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30%;国家一级、二级运动员竞技型特长生凭有关证明材料免试录取。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学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自行确定。
3、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第一、二批高中学校正式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4-18日。第二阶段是第一、二批高中学校统一补录,补填志愿时间安排在7月26-27日,普通高中学校因未完成招生计划或学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注册而留有空余学位的,可申请统一补录。补录面向今年在我市参加中考的未被录取学生,补录范围与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一致;补录学校名单和补录计划通过市教育局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补录同样按考生志愿、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因志愿填报不合理或不填报志愿而落选的考生可以报名参加补录;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但未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不能参加普通高中学校的补录,但可根据个人意愿报读中职学校。第三阶段是自主补录。经全市统一补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可在9月1日前,根据招生范围申请自主补录在外省市参加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但考生中考成绩经折算后需达到本校相应招生区域的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学生不按时报到不能参加任何补录。各普通高中学校将于近日通知考生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的学生将视为自愿放弃该校录取资格,且不能再参加任何普通高中学校补录,但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
5、在外地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可参加第一批普通高中补录。经全市统一补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招生范围申请自主补录在外省市参加中考的本市户籍考生,但考生的中考成绩经折算后需达到本校相应招生区域的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凭生源地地级市中考成绩证明、学籍卡(加盖毕业学校公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到补录学校申请补录。
6、任何普通高中学校未经批准,不得跨区域招生,扩大招生规模;不得以承诺录取、与学生签订协议、自行组织考试等方式违规招生。对于学校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并追究校长责任。
7、湛江市教育局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湛江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59-3211909,招生考试科:0759-3339667,基础教育科:0759-321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