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2017年中考志愿填报入口-宜宾招生考试网
关于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方式、时间
考生登录宜宾招生考试网(网址www.ybzsb.cn),在网上填报志愿。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除可以填报本县(区)高中阶段学校外,还可以填报市属高中学校和有跨县(区)招生计划的其他学校。填报时间为5月8、9、10日。
(二)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志愿。
(1)志愿设置: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设置四个志愿,可填报四所学校。每个学校根据招生情况不同设有艺体特长类计划、定向计划、普通计划等选项。
(2)志愿填报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依据自己意愿填报志愿,考生在每一个志愿中只能选择一所在该县有招生计划的学校填报,每所学校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可选报,填报了中等职业学校省重专业的考生不能兼报普通高中志愿。
填报市一中、市三中的学生在“市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中填报;其他学校可直接选报。填报了市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计划兼报选项和填报了市属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普通计划兼报选项的考生,被录取后按分数排序随机安排在市一中或市三中就读。只选择填报市一中普通计划选项的考生只能参加市一中的录取;只选择填报市三中普通计划选项的考生只能参加市三中的录取。
考生填报学校志愿时,省一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只能填在第一志愿,其他普通高中也可填在第一志愿,每个学生可填报一至四个学校志愿,但前面批次录取的学校志愿不能填报在后面批次录取的学校志愿后,每个学校志愿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选项或多个选项。其中,填报艺体特长类计划只能在第一志愿填报的学校中选择。填报艺体特长类计划的考生,体育类与艺术类不能兼报,但可以兼报其它非艺体特长类计划;填报艺体特长类志愿的考生需参加专业考试,未报艺体特长类志愿的考生不能参加专业测试,不能参加艺体特长类计划录取。没有特别说明不能兼报的选项,考生可以选择兼报,请考生在志愿填报时认真阅读本文中的录取事项(特别是录取批次有关内容)。
各普通高中学校名单及代码见附件14。
(3)志愿征集。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志愿征集,在录取过程中,按批次分阶段进行录取。当某批次学校的录取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进行志愿征集。其中,市一中、市三中面向全市进行志愿征集,其余学校只能在学校所属本县(区)范围内进行志愿征集。
2.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有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省重专业意愿者填报《宜宾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可填报1所中等职业学校的1—2个省重专业或2所学校的各1个省重专业;就读中等职业学校非省重专业的意愿者,填写《2017年宜宾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登记表》(见附件7),交愿就读学校即可注册入学。2017年,宜宾市人民政府继续在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实施本地“9+3”(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后再接受三年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教育计划,凡我市少数民族和13个民族乡镇户籍的完成九年义务教育者均可享受。有意愿者填写《2017年宜宾市本地“9+3”免费教育计划志愿申请表》(见附件8),交户籍所在地初中学校或直接交屏山县职业技术学校即可。
3.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制中专志愿在普通高中录取后填报,具体时间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三)保护和尊重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
考生毕业学校必须准确、全面宣传招生政策,必须召开考生及家长填报志愿动员大会,做好考生填报志愿指导工作和网上填报志愿培训工作。充分尊重考生的知情权、选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或限制考生填报升学志愿,不得误导考生和家长,违者将受到严肃查处。任何学校和个人违反本招生文件精神向考生及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所作的一切承诺均属违纪违规行为,其承诺无效。
(四)志愿留存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后,初中学校按《宜宾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打印,让学生及家长签字、学校盖章后交县(区)招办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