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2017年中考方案及高中招生政策
宜宾2017年中考方案及高中招生政策
宜宾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临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属高中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四川省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2017年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关于报名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中国公民,户籍在宜宾市范围内可以报名,户籍在市外的可根据就读需要在我市报名。具体报名条件是:
普通高中:应届初中毕业生;18周岁以下(1999年9月l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同等学力者。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中等职业学校除省级重点专业实行报名、考试入学外,其余专业仍实行招生学校登记注册入学,即一切具备初中毕业资格有就读中等职业学校意愿者,都可以直接进入自愿选择的中等职业学校注册就读非省重专业(特殊专业由学校组织面试)。
五年制高职专科和三年制普通中专校:须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一般应未婚;报考成人中专的考生,婚否不限。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教育资格的高中在校生;
(2)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考生;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报名办法等由市招办另行通知
(三)报名考试经费来源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综〔2016〕36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不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今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市级相关支出由市财政承担,县(区)级相关支出由县(区)财政承担。
二、关于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为 760分(不含加分),由以下四个部分组成:
1.文化考试,满分为610 分。各科卷面满分分别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科学150 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人文与社会100分(思想品德40分、历史60分)。
2.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折合满分80分(生物、地理各40分)。因故未参加本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应参加2018届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同堂分卷)。
3.科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为20分(物理、化学各10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和具体要求按《宜宾市教育信息化指导中心关于做好 2017 年初中毕业生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及通用技术实践操作考查工作的通知》(宜教信办〔2017〕6号)执行。
4.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时间和具体要求按《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宜宾市2017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宜教体办发〔2017〕 33号)执行。
艺体特长生的专业考试由各招生学校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由教育部门纪委全程监督;市属学校招收艺体特长生的专业考试由招生学校具体组织,但应将考试方案先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方案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市教育体育局纪检部门派员全程监督。艺体特长生的专业考试实行“三公开”,测试内容、评分标准向学生及家长公开,专业考试成绩当场公开。考试成绩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体育局。艺体特长生的专业考试满分为100分,音乐类根据考生自选分为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4个专业进行测试;体育类统一测试短跑(100米)、立定跳远、铅球3个项目,如需增加其他测试科目的,由招生学校自行制定方案,但增加科目分值不超过40分;美术类测试素描。专业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人文与社会完卷时间各为12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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