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2017年中考中招方案
芜湖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办法
(一)报名
凡具有本市户口的初三应届毕业生和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要求的本市户口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以及在本市初三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具体事项见市教育局芜教招考〔2017〕3号文件)。
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的外地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考生享受与我市户籍考生同等的中考中招政策待遇。
(二)考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正版学生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2017年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另行通知。
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满分6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办法详见《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芜湖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教招考〔2017〕2号)文件规定。
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10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考生在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确定一项内容进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办法详见《关于印发<芜湖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芜教备〔2017〕3号)文件规定。
初中学生毕业标准由初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采用分数与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和历史、物理和化学五门考试成绩划分为A、B 、C、D、E五个等级。等级比例按照A等级为20%,B等级为30%,C等级为35%,D等级约为12%,E等级不超过3%划定,得分率不低于60%的不得划为E等。等级4个D以上(含4个D)即可毕业;凡有两个及以上等级为E等,补考合格后方可毕业。
信息技术考试(在七年级进行)及地理、生物学业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时进行)成绩划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得分60%及以上为合格,得分60%以下为不合格。
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的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与创新”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体育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运动与健康”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审美与表现”维度的主要实证材料。
2、考试时间:
2017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6月14日 上午 8:30 — 11:00 语 文
下午 3:00— 5:00 物理和化学
6月15日 上午 8:30 — 10:30 数 学
下午 3:00— 5:00 思想品德和历史
6月16日 上午 8:30 — 10:30 英 语
3、命题:
2017年中考命题兼顾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选拔性要求,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对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查,反映课程标准中坚持立德树人目标的根本要求。各学科命题的具体原则和要求见《2017年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
4、阅卷:
市区、四县阅卷工作分别由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区中考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网上阅卷工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与市教科所、市教育局基教科共同组织,统一实施。成绩统计、数据统计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
学业考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向就读学校(报名点)提出书面申请,在指定时间内通过就读学校(报名点)到市、县(区)招生部门登记申请查分。
二、高中阶段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
本办法中的高中阶段学校是指招收初中毕业生的省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等)。
(二)招生范围
1、市区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市区招生;四县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面向本县招生;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招生。
2、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专)面向全省招生。
3、安徽中加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4、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民办普高跨区域(省辖市)招收学生的成绩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
5、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市七中宏志班根据规定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
各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的具体计划数详见市教育局芜教基[2017]37号文件。具体方案由各省示范高中制定,并报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各校的拟录取名额须在自主招生计划之内。经公示后,各校须将等额拟录取名单及材料,于6月12日前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各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计入本校的统一招生计划。
经市教育局同意批准招收的免试直升生计划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具体办法需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未完成的直升招生计划调剂回学校招生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我市义务教育的整体办学水平,今年我市(含四县)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80%的名额切块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政策。市区省级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根据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和当年初中学业考试总分、规范办学等因素进行测算。各初中学校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的依据是: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从2016年起执行“省市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必须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设置省市示范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规定。为保持政策平稳过渡,我市市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增加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的办法,解决因不设置最低控制线而影响部分学生录取的问题。过渡性措施实行三年,即2016年至2018年。至2019年初三毕业生(即自从2016年初一入学新生起)不再实行。四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作出安排。
(四)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2017年我市中招志愿设置共分四个批次,各志愿批次按录取先后顺序分为若干个志愿轮次。第一批次第一轮次、第二批次第一轮次、第三批次设置平行志愿。
(1)提前批次:
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信息学、科技特长生;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免试直升生;普高艺体特长生;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提前批次志愿分两个轮次:第一轮为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省示范高中艺体特长生,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第二轮为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艺体特长生、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愿。
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部分计划,芜湖滴水科技学校励志全免费班(中职三年),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校“中德双元制班”。
(2) 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
市区:
提前轮次: 市一中中加班; 安师大附中国际班,设一个志愿;
第一轮: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设A、B、C、D、E五个平行的志愿。
四县:
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3)第二批次: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通高中
市区:
提前轮次:安徽中加学校、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七中宏志班、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升学班部分计划,设1个志愿;第一轮:市示范高中和公办一般普高,设A、B、C、D、E、F六个平行的志愿。
四县:
各县结合实际制定本县本批次志愿设置办法,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4)第三批次:民办普通高中
设A、B、C、D四个平行的志愿。
在第一、二、三批次每批次录取结束时,如招生学校计划未完成,将重新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具体操作办法另行文规定。
中职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的志愿设置、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在中招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民办普高将进行后期补录,补录具体操作办法另行文通知。
2、填报原则
(1)报考市区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含过渡指标计划),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是在省示范高中所在地(市区)报名参加中考的考生;学生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4个B及以上等级。
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考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须为市区学校在籍在校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初中阶段在外地(指市区和四县以外的地区,下同)上学的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所在地(指县或市区,下同),直接报名参加初中升学考试,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学籍等证明材料),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分配计划单列。
本市户籍、初中转学回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必须是在上初中之前为现户籍,且在转学回户籍所在地之前一直在外地上初中的学生),以及父母因工作调动、部队转业(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或军队转业安置证明),户籍迁至本市、初中转学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若在籍在校未满三年但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在本校可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政策,具备报考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资格,且可作为本校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测算基数。
(2)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可以报考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和过渡指标计划(须符合省示范高中统招生报考条件),但不能享受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可以报考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及职业类学校。
(3)初中毕业生报考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不受年龄限制。
3、填报要求
(1)今年我市考生中招志愿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志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一次性填报。
(2)考生要按市教育局公布的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详见《报考指南》),慎重选择各批次志愿。网上填报中招志愿的具体办法另行文通知。
(3)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中招志愿。考生志愿应由考生本人在网上填报,志愿确认须经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考生照顾加分政策
1、中考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港澳同胞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前款规定以外的侨眷及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的眷属,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2)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3)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须为省、市、县委组织部及县级以上政府或政府部门选派;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执行援疆援藏任务;援疆援藏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符合条件的往年及现在的援疆援藏人员,其子女均可享受此加分政策。
(6)《芜湖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教基[2013]75号)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其中:
①在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②作战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在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③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和在执行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中受到省委、省政府、省军区以上表彰的军人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④军人子女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3分投档。
以上 “军人”均指现役军人。军人子女享受优惠加分投档待遇,只能享受一次优待,不累计计算。符合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投档条件的军人子女,由军人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学生父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岗位性质及立功等级证明等材料,报芜湖军分区政治机关汇总核定后于规定时间转报市、县教育局,由市、县教育局提请中考中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我市考生录取时,对于符合以上照顾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审查确认,给予加分照顾。符合多项照顾条件的,不予叠加,以其最高项的照顾分,计入升学总成绩。
3、凡符合规定照顾加分的,学校应将考生姓名、加分依据及加分分数按规定公示。
(六)录取工作
1、录取管理
全市中招录取工作在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牵头,基教、职成、监察等有关科室共同完成,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内统一录取。招生录取时四县招生部门参加录取工作。
中招采用考生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网上(局域网)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加盖录取专用章方可生效。
2、录取原则和办法
(1)录取原则:
①录取总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②普通高中录取原则:
依据考生志愿,以学业考试成绩及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录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须具备综合素质评价结果4个C及以上等级的条件;录取为省示范高中统招生(含切块指标生、过渡指标生)的考生必须符合“填报原则”中规定的条件。
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原则是:志愿优先,按分排序。
②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原则:
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根据其成绩和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民办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必须在市、县教育局统一规划和管理下进行。招生计划下达、报名、投档录取等工作均与公办学校相同。
④各批次招生学校不得自行录取本市无档案考生;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严禁借读。
(2)录取办法:
①市中考中招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确定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被公办普高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市区和四县分别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民办普通高中可在公办普通高中控制线下浮一定分数,设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市七中宏志生录取控制线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报考安师大附中国际班、安师大附外国际班、市三中科技特长生、市七中宏志生、市城南实验中学运动员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经招生学校审核或测试合格、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招生学校志愿。
报考市十二中航空实验班的考生须根据招生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招生学校报名参加初选检测,初检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中招志愿时方可填报该校“航空实验班”志愿。
市区历届初中毕业生及无初中学籍的社会考生中考成绩均减10分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五年制高职的录取和缺额补录由省里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
②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具体为:
A、在对某个批次、某个轮次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将考生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序(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各维度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4h+3i+2j+k,其中h、i、j、k分别表示等级A、B、C、D的个数),仍相同按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学业考试等级按各科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5h+4i+3j+2k+m,其中h、i、j、k、m分别表示等级A、B、C、D、E的个数);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序(比较方法同上)。分数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填报相同学校最终排序并列的所有考生档案都投出。
B、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从A学校到B、C、D、E、F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如某考生成绩在批次录取控制线上,计算机检索到该生时,首先检索该生填报的A学校,假设A学校招生计划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投往该校,则继续检索B学校,假设B学校计划未满,则该生档案投往B校,依次类推。如果该考生填报的所有学校计划均满,则该生所填平行志愿均无法投档。计算机完成对该考生的检索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
C、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各轮次招生学校在按计划按录取控制线投档后如招生计划未完成,不进行降分录取,在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及第三批次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将重新进行征集志愿。
③采用传统志愿设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轮次投档办法具体为:
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投档录取,总分相同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投档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各维度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4h+3i+2j+k,其中h、i、j、k分别表示等级A、B、C、D的个数),仍相同按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投档录取(学业考试等级按各科等级权重折算为等级系数进行比较,等级系数P=5h+4i+3j+2k+m,其中h、i、j、k、m分别表示等级A、B、C、D、E的个数);若仍无法区分,则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再相同按照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学业考试等级从高到低择优投档录取(比较方法同上)。
各批次、各轮次均按考生志愿先后顺序分别投档(各招生学校先按分数线上考生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录取第二志愿分数线上考生,志愿投档录取顺序依次类推,录满为止)。
④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和北京师范大学芜湖附属学校、华东师范大学芜湖外国语学校)第一轮次的投档录取办法:
A、在第一批次第一轮次平行志愿中填报了省示范高中即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市十二中、市田家炳实验中学任何一所学校志愿,即等同于同时填报了该校的统招、切块分配指标和过渡指标志愿。
B、根据平行志愿的投档办法,计算机投档系统首先将填报第一批次第一轮次志愿考生按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数高排序在前的考生先检索投档。投档时根据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志愿”按从A学校到B、C、D、E学校的顺序进行检索,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学校,即向该校投档。
C、投档时,当考生填报的志愿学校为省示范高中时,则该志愿的投档录取顺序为:一、首先检索看该生能否被志愿学校统招指标录取。省示范高中统招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在市区公办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上,在市区范围内按考生(须符合“填报原则”规定条件)成绩高低择优录取。二、如志愿学校统招指标计划已满,不能被录取,则继续检索看该生能否被志愿学校切块分配指标录取。切块分配指标的录取,将根据市区公办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各中学的切块分配指标总数,在符合“填报原则”规定条件的学生中,按学生志愿,分初中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如仍不能被录取,最后再检索看该生能否被志愿学校过渡指标录取。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在市区公办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上,在市区范围内按考生(须符合“填报原则”规定条件)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四、如过渡指标招生计划已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投往该校,则继续检索平行志愿的下一个志愿学校。
例如:某考生A志愿填报的是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志愿,则该志愿投档录取顺序为:
首先根据考生成绩及相关资格,检索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统招指标。若符合条件,则该生被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统招指标录取;若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统招计划已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被录取,则继续检索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切块分配指标。若该生符合条件,则被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切块分配指标录取;若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切块分配到其初中毕业学校的指标计划已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被录取,则继续检索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过渡指标。若符合条件,则该生被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过渡指标录取;若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过渡指标计划已满,该生不符合投档条件,无法被录取,则继续检索该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依次类推。
D、若初中学校公办普高录取控制线内考生数低于切块分配指标数,各初中学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块分配指标计划数将在市区范围内调剂,统一纳入市区省示范高中过渡指标计划。
⑤芜湖市一中、安师大附中今年继续实行联合招生,具体办法为:根据芜湖市一中和安师大附中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成绩、志愿,完成两校联合招生统招生、切块分配指标生和过渡指标生的录取。对于填报芜湖市一中、安师大附中联合招生志愿且被两校联合招生录取的考生,通过电脑派位,确定两校各自录取的新生名单。
⑥市一中中加班、安师大附中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
安师大附外国际班招生计划单列,单独设置招生代码,单独划定录取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在第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可进行征集志愿。
⑦今年,凡报考我市市区普高艺体特长生的初中应、历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均须参加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普高艺体特长生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方可报考市区普高艺体特长生,其中初中阶段在省运会上获得单项和集体项目前六名及在省中学生运动会上获得单项前六名或篮球、排球、足球集体项目前三名(必须为主力队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无需参加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直接取得报考市区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对于有特殊要求、需另行组织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的学校,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含资格考试免试、直接取得普高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考生)还须根据招生学校艺体特长生招生简章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凭专业课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或市教育考试中心出具的审核证明材料报名参加由各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课相关科目加试,加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该校艺体特长生。凡专业课资格考试已经考核过的科目,各校一律不得再组织加试。美术、音乐、体育专业课资格考试考试方案详见市教育局《关于进行2017年芜湖市市区普高艺体特长生专业课报考资格统一考试的通知》(芜教招考【2017】1号)文件附件。报考芜湖师范艺术类的考生,录取前须参加并通过相关专业加试(具体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中考成绩公布后,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统一填报普高艺体特长生志愿。录取时文化课、专业课均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专业课资格分数线的艺术类考生,由招生部门在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上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中考升学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根据各校招生简章执行。各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普高艺体特长生计划计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
⑧自2016年起,包括五年制、技工学校在内的我省各类职业学校全面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
A、今年我市职业学校自主招生的中职学校五年制高职部分计划、芜湖滴水科技学校励志全免费班(中职三年)、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等校“中德双元制班”和芜湖高级职业技术学校对口升学班的志愿填报、招生录取在市级招生平台上进行。经市级招生平台预录取到上述学校的考生,其在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的志愿填报、录取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由上述招生学校负责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组织办理。
B、五年制高职分市录取工作流程为:先由各市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由各市进行网上投档,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各市进行网上录检,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五年制高职缺额补录工作流程为:在分市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的学校,先由招生学校在省招生录取平台上公布缺额招生计划,然后由各市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再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中职录取工作流程为:先由各市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然后由学校进行网上预录取,最后由学生进行网上录取确认,学校下载录取数据完成录取工作。
C、有关省招生录取平台志愿设置方案和操作办法,录取工作时间安排,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录取办法省考试院将另文下达。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使用,由市、县(区)教育局负责培训所属生源学校。
3、录取时间
各类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文通知)分批次、分轮次进入录取现场。各批次录取均采用计算机管理,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保证录取工作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三、其它工作
(一)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国际班的招生办法另行发布。
(二)中职招生继续坚持“五个放开”政策,除参加今年中考的考生外,历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学历教育要求的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及进城农民工等均可报考中职学校。
(三)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免试直升生等招生办法须专题报告市教育局,经批准后实施。
(四)如学校招生简章有要求,报考五年制高职及中职类幼师、烹饪、食品卫生、护理、游泳等专业的考生应根据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在市、县招办指定医院参加身体检查。
(五)我市考生中考成绩和中招录取结果将及时通过12580、168声讯台和市教育信息网供考生及家长查询。
(六)今年继续实行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一是国家助学金。录取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资助国家助学金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二是免学费补助。录取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民办中职学校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三是校内学生资助。中职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5%,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其中在本市中职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和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可直接认定为国家资助对象。
(七)中招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分别对市区、四县录取到普通高中、职业学校(包括录取在当地、外市及外省的中等职业学校)、没有进入高中阶段学校的人数进行统计,并汇总报送省教育厅,作为考核普职比的数据基础。
(八)市区及四县中考中招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市教育考试中心:3884580; 无为县:6322949; 芜湖县:8791112; 繁昌县:7911072;南陵县:6839672,6839682。
2、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监察室:3852063;市教育局信访办:3862273;
市教育考试中心:3884570;无为县:6340693 ;芜湖县:8811201繁昌县:7911310; 南陵县:6839629。
四、四县教育局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县中考中招工作实施办法,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行。
五、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芜湖市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