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沙县中考方案
2017年沙县中考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中学: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17年初中毕业和升学考试办法的通知》(明教中〔2016〕228号)和《三明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办法》(明教中〔2017〕119号),现将我县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九年级毕业升学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会考实行网上统一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3月8日—15日。八年级报名网址为http://220.162.224.38:82/ks8.asp,九年级报名及志愿填报网址为http://220.162.224.38:82/ks9.asp。 
(二)报名对象。在沙县就读的省内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八年级在校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并按相关规定参加当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 
二、考试和考查 
 2017年继续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办法。考试成绩既作为衡量学生学业水平、评价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又作为高中阶段学校选拔招录新生的主要依据。所有考生必须参加中考,未参加中考者一律不得毕业和升学。 
(一)考试(考查、测试)科目 
1.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考试。 
2.县级组织测试或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考查,根据三明市中招办制定的测试和考查办法、标准,由县招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试(考查、测试)方式 
2017年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七科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并不得携带计算器。为保持政策的延续和稳定,2017年思想品德、历史两科仍实行开卷笔试。2018年中考省级统考的九个科目将全部实行闭卷笔试。体育与健康、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英语口语、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测试或现场考查。 
(三)考试时长和分值 
各科考试时长、卷面满分分值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各120分钟、150分;思想品德、物理各90分钟、100分;历史、地理、生物各60分钟、100分;化学45分钟、75分。 
日  期上   午下  午 
6月23日语文(8:30—10:30)数学(15:00—17:00) 
6月24日物理(8:30—10:00) 
 化学(10:45—11:30)英语(15:00—17:00) 
6月25日历史(8:30—9:30) 
思想品德(10:15—11:45)(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四)时间安排 
 省级统考时间和科目顺序按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执行。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物理、化学7科考试安排在九年级学年末进行,地理、生物2科考试安排在八年级学年末进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等科目考查(测试),于2017年5月25日前结束,办法与去年相同。 
(五)体育考试 
1.考生从项目I的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100米,不分泳姿)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游泳项目具体考试办法同去年。 
2.2017年,市中招办在项目Ⅱ的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实心球、引体向上(男)、篮球运球、排球垫球、足球运球等项目中,选取篮球运球作为每一位考生必考项目,考生从项目Ⅱ其它项目中再自主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体育考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试办法按明教中〔2010〕56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中考评卷 
省级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定中考试卷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以及网上评卷有关工作要求进行。 
四、成绩呈现方式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呈现,满分450分。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五科按等级呈现,即85-100分为A等级、70-84分为B等级、60-69分为C等级、59分(含59分)以下为D等级。 
物理、化学两科均按原始分的40%计入总分,同时折算等级,折算分后,物理40-34分为A等级,33-28分为B等级,27-24分为C等级,23分(含23分)以下为D等级;化学30-26分为A等级,25-21分为B等级,20-18分为C等级,17分(含17分)以下为D等级。 
缺考和0分不记等级,考查项目按合格与不合格两级记载。 
五、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总数县内普高生体育特长生中美班 
沙县一中70065050 
金沙中学540440100 
沙县五中320320 
合计1560141010050 
 
沙县一中招生计划中含保送生40名、特长生100名以及定向生185名。保送生名额不满时,根据名额在特长生中按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补录,特长生根据名额在中考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补录。沙县一中招收“中美课程实验班”学生50名,具体招生办法另行下文。沙县一中招收男子篮球特长生若干名,具体招生条件和办法由沙县一中提出报教育局批准后下文实施。 
金沙高级中学招收的体育生100名中分为体育生90名及足球生10名,招生办法和条件由金沙高级中学提出,报县教育局批准下文实施。 
沙县五中招生计划中包含保送的本校2017届初中优秀生40名,若未招满,剩余名额则调整为沙县五中招生计划中的全县统招生。 
同城化区域(三元、梅列、永安)内学生中考投档分达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学生志愿录取到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就读。 
在县外就读的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可向县教育局中教股提供当地中考成绩证明或当地达标高中入学通知书,经测算评估,成绩高于沙县一中普高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者,经县中招办批准可择优录取到我县普通高中就读。 
六、志愿填报 
共分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三大类填报志愿。九年级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在5月16日—21日进行,中职学校志愿填报在7月1日—5日进行。 
第一类为达标高中志愿。内设三栏,考生可填报沙县一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以及三明九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等学校中的1—3所。报考三明九中美术或音乐特长生的,需作为第一志愿填报。 
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可填报1所。 
(二)第二类为五年制高职志愿。设三栏,可填报3所学校。 
(三)第三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志愿。设五栏,可填报5所学校。 
考生帐户的用户名、密码及填报的志愿属于个人信息,志愿填报要充分尊重考生个人意愿,学校、教师不得代**生统一注册和填报志愿。对被任意修改的信息,考生可以通过“志愿填报”平台上的“申诉栏目”提出申诉,县中招办将及时受理,并帮助考生恢复原来信息。 
七、招生录取的原则和依据 
(一)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1.省级统一命题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科成绩; 
2.体育测试成绩; 
3.县级组织考查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等考查成绩; 
4.入围等级分; 
5.政策性加分或减分; 
6.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扣除政策性加分或减分,录取满分为590分,其中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原始分450分,物理40分,化学30分,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等7科等级满分70分。录取普通高中达标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必须达良(含良)以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信息技术等考查合格等前提条件。 
(三)录取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必须提供以下档案资料: 
1.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与学业学习情况评定报告单,社会考生应由居委会(或村委会)提供有关品德方面的证明;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3.初中毕业生报考登记表; 
4.可享受政策性照顾的有关证明。 
八、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按提前招收保送生、特长生,提前批招生,统招生、定向生。 
(一)保送生、特长生生录取办法。沙县一中招收保送生40名、特长生100名。考生必须参加沙县一中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根据评价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沙县一中提出,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沙县五中可自主招收本校40名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提前批特长生录取。沙县金沙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体育“特长生”90名和10名足球生。 
(三)统招生录取办法 
1.划定入围考生。将每一位考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个学科考试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分别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满分为70分)。入围等级分和入围人数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 
2.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在入围人数中按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或减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同分录取。若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全部录取。 
4.同批次首志愿优先原则。报考第二栏志愿、第三栏志愿的考生分别降低投档总分3分、6分后,同第一栏志愿一并投档切线录取。 
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不受户籍限制,同时面向同城化区域招生。 
(四)定向生录取办法 
1.名额分配。沙县一中面向初中招收定向生185名。 
2.控制分值。城区初中(沙县三中、沙县六中、城南中学)、农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最多可分别下降30分、45分后录取。“定向生”名额首先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如果有完不成的名额,由县中招办调整为全县统一招生指标。 
3.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4.同分录取。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九、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一)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员工、现役士兵、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都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对象。 
2.招生方式。实行春秋两季招生。春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秋季录取注册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在录取工作中,可实行注册入学或集中录取、多次补录等灵活多样的招生方式。 
3.学习方式。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的模式,对参加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可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混合编班,统一教学,在校期间享有的各项政策与应届初中毕业学生相同。对接受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成人学员,应以提高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采取单独招生、单独编班、单独授课的办学模式,实行教产结合、工学结合、按需培养、按需施教,对于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学员,发给相应的学历文凭证书。 
(二)五年制高职招生 
1.报考。招生对象为初中应届毕业生,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择优录取。报考五年制高职的学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和其它中等职业学校,报考需要体检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五年制高职教育类专业与非教育类专业可以兼报。 
2.录取。五年制高职(含体检、面试合格的教育类五年制高职考生),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可以提前录取。录取控制线,按中考文化(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总分和不同的专业来确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照顾性政策 
参加报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加分的形式计入该生的升学考试成绩总分后参加录取。 
(一)享受3分照顾者:设区市市区户籍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农村户口独生女、二女结扎户女孩,残疾独生子女考生(农村户口残疾独生女可同时享受农村户口独生女和残疾独生女的加分照顾)。 
(二)享受5分照顾者:设区市农村户籍及所辖县(市)区户籍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享受10分照顾者:受设区市(含)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或其子女。 
(四)享受20分照顾者:烈士子女。 
(五)军人子女有关照顾性政策按三明市教育局和三明军分区政治部下发的《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政联〔20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符合三明市“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5—2019年)引进人才的子女、属于招商引资对象的企业高管人员及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的直系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类照顾加分不能累加,仅取最高的一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填写《注意录取登记表》,名单和照顾项目经相关部门(单位)审核后由考生所在学校公示一周,接受师生、群众和社会监督。除以上照顾政策外,不得增加其他照顾政策和分值。 
十一、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7]3号),每生每科16元。  
十二、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学生修满三年并完成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综合素质评定、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准予毕业。达不到毕业成绩要求的,由县招办统一组织重考一次,其成绩仅作毕业资格认定。初中毕业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不合格或毕业考试成绩经重考后仍不及格者,给予结业,发给结业证明。因毕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而结业的学生,可在结业后三年内回原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并经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当年毕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由学校收回结业证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以考试合格时间为准,但不计入当年应届毕业生数。 
十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学籍管理。各校要认真贯彻《福建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招生政策规定,指导、教育考生在填报志愿,在招生录取中的不正确认识,进一步加强对违规操作招生的风险防范。 
(二)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县招委会制定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进行招生。 
(三)加大监督力度。要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坚持政策公开、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由相关领导牵头,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招生和纪检监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普通高中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统筹公办和民办学校招生,统筹县域内和跨县域的招生。要积极引导考生报考国家、省级重点专业所在高中职学校就读,跨县域生源统一纳入生源地招生人数统计。 
十四、注意事项 
(一)有关中考考务工作,严格按照县中招办编制的《沙县中考考务手册》规定执行。 
(二)严格执行初中课程计划,不得提前结束课程。保证每位学生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三)除按规定招收的保送生、特长生外,任何高中阶段学校不得以各种名目在中考之前提前招生。 
(四)由于转学、复学、在县外学校就读而回原籍报考等原因,未能参加三明市2016年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的九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2017年省组织的地理、生物学业考试。 
(五)县中招办必须于中考前,认真做好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成绩核对,以及与九年级已实施的考试考查科目成绩和有关信息、政策性加分等合成并库工作。 
(六)往届考生总分扣减25分后,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附件.doc 
附件:1.2017年沙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2017年沙县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3.福建省普通初中教育教学评价情况表 
                                  沙县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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