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2017中考考试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2017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根据《2017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青招考办字[2017]12号)、《2017年青岛市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意见》(青招考办字〔2017〕13号)及区局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17年全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中
1.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具有黄岛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黄岛区户籍未被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2.非黄岛区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报名、考试和录取,必须符合区局规定的报考条件。
报考专业班(特长生)的考生须取得相应学校的专业测试合格证。
(二)职业学校
1.职业学校招生类别分为: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简称“3+4”本科)招生;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专科(简称高等师范专科)招生;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简称“五年制高职”)招生;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简称“中职技校”)招生四个类别。
五年制高职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和三二连读高职(含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中职技校招生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和技工学校。
2.报名条件:具有我区户籍或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区户籍或我区初中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往届生只能报考三年制中职技校计划)。除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外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报考师范类或需要面试的职业学校及专业,考生须提前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方能录取,具体要求请考生提前登陆报考院校网站查看。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步骤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分“考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网上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3个阶段。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时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报考信息无效。
第一阶段:考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
考生于4月6日(星期四)8:00至4月10日(星期一)17:00,按照《关于组织2017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基本信息网上审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办理。
第二阶段:网上填报志愿
1.填写志愿预填表。正式填报志愿前,考生可填写《2017年黄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志愿预填表》(见附件1),并对照招生计划进行认真核对。
2.考生于5月18日(星期四)8:00至5月20日(星期六)20:00,登陆 “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进行网上填报。网上填报需要填写志愿信息,并补充填写考生基本信息。
考生使用学籍号和身份证号登陆报名平台,首次登陆后考生要重新设定登陆密码,并由考生个人负责妥善保管,密码泄露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负责。首次登陆时,考生自愿选择是否使用手机接收“短信验证码”方式填报志愿,建议有条件的考生选择该方式。
3.自2017年开始,我区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市级统筹,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可以同时兼报面向本区招生的普通高中。东区考生可以选择报考面向东区招生的普通高中或列入市级统筹计划的职业学校,也可以二者兼报;西区考生可以选择报考面向西区招生的普通高中或列入市级统筹计划的职业学校,也可以二者兼报。但东西区普通高中之间不可以兼报。
4.考生最多有3次机会网上填报(含修改)报考信息(含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志愿信息)。考生每次填报(含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志愿信息中任意1项或几项,一经提交都占用1次填报机会。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不能再添加或修改志愿。
5.志愿和批次设置
(1)志愿批次设置为:“3+4”本科批、普通高中批、初中起点高等师范教育专科和三年制中职普职融通实验班 (以下简称“师范专科和三年制普职融通实验班”) 批、五年制高职批(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以及五年制贯通培养试点班)、中职技校批。
除普通高中批根据区局规定设置外,其他志愿由青岛市招考办统一设置。
(2)“3+4”本科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师范专科和三年制普职融通实验班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五年制高职批志愿为4个平行志愿;中职技校批志愿为2个平行志愿;职业学校每个志愿填报1所学校1个专业。所有批次不设“专业服从调剂”和“学校服从调剂”志愿。
考生填报职业学校志愿所需的院校代码、专业代号、招生计划,青岛市招考办将通过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三阶段: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①在籍生于5月21日(星期日)至22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确认报考信息。
②外地回区考生和往届生5月22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到招生考试办公室(东区紫金山路34号,西区原珠海中路17号)确认报考信息。
2.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初中学校通过管理平台(网址:http://wsbm.qdedu.gov.cn/adminXxLogin.do)对本校在籍考生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同时打印《2017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确认单》,由考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签字。各学校将确认单以及享受加分优待规定(见附件2)考生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随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加分优待汇总表(见附件3)一起于5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前以学校为单位报招考办。
(二)外地回区考生及往届生报考
1.外地回区考生(指户籍是黄岛区,在黄岛区以外初中就读,回黄岛区参加初中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黄岛区往届生(须具有黄岛区户籍)须按规定先进行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
上述考生于4月27日(星期四)上午8:00至5月1日(星期一)下午5:00期间进行网上注册(网址:http://wsbm.qdedu.gov.cn)。考生本人须于5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到招考办(东区紫金山路34号,西区原珠海中路17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现场采集并上传照片,考生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网上填报志愿和现场确认。
2.外地回区考生及往届生现场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
外地回区考生须考生本人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将户主页、索引页和考生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当地县(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4);往届生需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将户主页、索引页和考生页复印在一张纸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外地回区考生2016年6月已经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其成绩予以认定(资格审查时提交,证明格式见附件4);未通过认定的,须参加区局组织的2017年上述三个科目考试。外地回区考生和往届生均需参加九年级科目的考试。
4.外地回区考生及往届生须于5月9日(星期二)参加区局组织的体育与健康目标效果测试(东区:开发区职业中专,西区:黄岛区第五中学)。
(三)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而不参加高中阶段录取的考生报考
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而不参加高中阶段录取的考生,需在网上填报志愿时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填写基本信息,并在普通高中志愿批次填报“只参加毕业考试”选项。
(四)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报考
1.地理、生物科目考试
(1)八年级考生报考地理、生物科目考试,报名数据由本区八年级学籍库直接生成,不需要考生进行报名及确认。
(2)符合区局规定地理、生物科目补考条件的九年级考生,经普教科同意后,方可安排参加地理、生物科目会考补考。初中学校于5月17日(星期三)下午3:00前将加盖普教科和学校公章的会考补考名单(见附件5)报招考办,并通过AM上报电子版,同时上报补考考生以学籍号命名的电子版学籍照片。
(3)往届生和没有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地理、生物科目考试的外地回区考生,5月3日(星期三)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考办为其办理补报名手续。
2.信息技术科目考试
(1)5月16日(星期二)至17日(星期三),各初中学校登录信息技术考试网络版考务系统(网址另行通知),提报本校参加信息技术考试(含补考)的考生报名信息。
(2)往届生和没有参加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考生,5月3日(星期三)通过资格审查后由招考办为其办理补报名手续。
三、考务管理
1.为确保全市统一网上阅卷顺利实施,统一全市考号编排规则。学生考号统一为13位数字,编排规则为[2位年度代码]+[02]+[ 2位区市行政区划代码]+[ 1位类别代码(9为9年级,8为8年级)]+[ 2位考点学校代码]+[ 4位序号]。考生编号由计算机随机进行编排,东西区考生分别编排。
2.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考场编排由招考办统一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划片混编,东西区考生分别编排。
3.2017年英语听说人机对话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机房进行,考场编排实行划片混编,由招考办统一在青岛市人机对话考务平台上进行划片混编,东西区考生分别编排。
4.2017年信息技术考试考点、考场设置和编排原则与2016年保持不变。
5.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19号)规定,从2018年开始,将英语口语和听力考试、信息技术考试开始时间调整到4月21日(星期六)进行。以后年度均以4月份第三周星期六作为上述两科考试开始时间。
6.各考点学校于5月23日(星期二)下午3:00前,将《黄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考点信息表》(附件6)、《黄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人机对话考点信息表》(附件7)、《黄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点信息表》(附件8)电子版通过AM报招考办。
7.八年级和九年级考生于6月8日(星期四)到学籍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准考证;外地回区考生和往届生于6月8日(星期四)到报名所在地招考办领取准考证。
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科目与时间
科 时
目 间
日 期
上 午
下 午
6月11日
(星期日)
语 文
9:00-11:00
化 学
2:00-3:30
6月12日
(星期一)
数 学
9:00-11:00
思想品德1:30-3:00
物 理4:00-5:30
6月13日
(星期二)
英 语
9:00-10:40
历 史
2:00-3:30
6月14日
(星期三)
八年级生物
9:00-10:30
八年级地理
2:00-3:30
6月15日-16日
(星期四-星期五)
九年级英语口语和听力上机考试
6月17日
(星期六)
八年级信息技术考试
2.具体考务管理和考试实施细则另文通知。
五、成绩及录取信息
(一)成绩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于7月6日(星期四)在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招考办微信平台和网站,以及“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公布。届时考生可以凭自己的考号、学籍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查询成绩。市招考办公布的成绩为满分780分的原始分值(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
特殊考生加分由市招考办统一公布。
学生可通过黄岛区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hd.qdedu.net)查询系统免费查询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等级。
2.7月6日(星期四),初中学校开始受理考生考试科目成绩的核查申请。科目成绩的核查需个人提出申请,所核查科目的任课教师和受理人签字,具体安排青岛市招考办下发文件后另行通知。
3.7月中旬,九年级考生可登录“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查询本人的学业成绩报告单,具体查询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二)录取
1.青岛市所有区市“3+4”本科都作为提前批录取,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它学校(含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录取。
2.辖区内普通高中录取,根据区局规定执行。
3.职业学校的录取工作由青岛市招考办组织进行。
4.如考生第一阶段未被任何学校录取,可于8月6日(星期日)-7日(星期一),网上填报缺额职业学校招生志愿,参加第二阶段的录取。
5.8月11日(星期五)至18日(星期五),未被录取的考生自行到未满额的职业学校报名,参加第三阶段的缺额补录。
6.根据青岛市招考办《2017年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规定,7月20日(星期四)前要完成辖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并于7月21日(星期五)前将录取结果上传至“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市招考办将通过平台系统向学籍管理部门提供录取信息。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规范程序
为规范管理、简化操作,全区统一使用“青岛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平台”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考务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严守招生考试工作纪律,规范流程,认真组织各环节工作,充分发挥统一平台的作用,确保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全顺利。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和强迫学生选报志愿,不允许学校代替学生统一设置或统计报考密码,不允许教师接受考生委托代替填报志愿,不允许学校和教师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各学校应严格管理考生报考信息,不得对外泄露考生信息。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育体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东区:86883586, 西区:86178607。
附件:
1.2017年黄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志愿预填表
2.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3.2017年高中阶段招生加分优待汇总表
4.2017年外地回黄岛区考生学籍(成绩)证明
5.2017年黄岛区地理、生物会考补考名单
6.黄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笔试考点信息表
7.黄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人机对话考点信息表
8.黄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点信息表
9.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进程表
10.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招考办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网址
青岛市黄岛区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附件1
2017年黄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志愿预填表
(东区考生使用)
个人基本信息
学籍号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班级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邮政编码
现住址
联系手机
联系电话
志愿信息
3+4本科
(提前批次,一旦录取,不得再被其它学校录取)
平行志愿1
专业
平行志愿2
专业
平行志愿3
专业
平行志愿4
专业
普通高中志愿
志愿1
志愿2
是否服从分配: ◎是 ◎否
高等师范专科及三年制普职融通实验班
平行志愿1
专业
平行志愿2
专业
五年制
高职
平行志愿1
专业
平行志愿2
专业
平行志愿3
专业
平行志愿4
专业
中职技校
平行志愿1
专业
平行志愿2
专业
2017年黄岛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志愿预填表
(西区考生使用)
个人基本信息
学籍号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
班级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邮政编码
现住址
联系手机
联系电话
志愿信息
3+4本科
(提前批次,一旦录取,不得再被其它学校录取)
平行志愿1
专业
平行志愿2
专业
平行志愿3
专业
平行志愿4
专业
普通高中批
中美班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
志愿1
志愿2
是否服从分配: ◎是 ◎否
高等师范专科及三年制普职融通实验班
平行志愿1
专业
平行志愿2
专业
五年制
高职
平行志愿1
专业
平行志愿2
专业
平行志愿3
专业
平行志愿4
专业
中职技校
平行志愿1
专业
平行志愿2
专业
附件2
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一、加分优待规定
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2.少数民族考生(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非青岛户籍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原件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加5分;
3.台湾籍考生(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上述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总分低于全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线10分以内的,可由区教体局统一调拨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公办普通高中。
上述规定由区局负责解释。
二、材料审查及上报
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同时参加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考生、外地回区考生及往届生,将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信息确认期间报区招考办进行审查。
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办理认定手续的考生,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