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2017年中招方案公布
濮阳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做好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7〕63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普通高中招生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秩序,阳光招生,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负责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招方案的制定,全市中招试卷的阅卷工作;县(区)教育局和市油田教育中心负责指导和组织本地的学生报名、考务和普通高中录取,具体工作由基础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各高中学校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开公正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要实行阳光招生制度,切实做到各环节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坚持八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程序和政策公开、照顾对象和条件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保证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
(三)区域招生原则。以县(区)行政区域为单位,县(区)招收县(区)的学生,市油田招收市油田的学生。市一高面向全市招收珍珠班学生100人、市油田艺术中学面向全市招收音乐(含舞蹈)特长生120人。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郑州外国语学校等21所学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批复》(豫教外〔2014〕57号),濮阳外国语学校与阿根廷洛马斯德萨莫拉国立大学工程学院附属卡洛斯乔迪奇工程师科技学校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全省招生100人;市油田第三高级中学与英国DLD高级中学合作办学项目面向全市招生90人。其他任何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跨区域招生。
(四)正确导向原则。要充分发挥中招考试对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导向作用,对初中毕业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全面考察,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高中招生不仅要依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还要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
三、命题与考试时间
(一)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采取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印制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进行考试的办法。市油田、各县(区)具体负责辖区内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办法由市教育局制定。
命题依据学科课程标准,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加强试题与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除《思想品德》学科时事政治命题范围调整为“考查2016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17年1 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八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外,其他各学科考试命题仍依据《2015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命题要求》。
(二)文化课考试的时间、科目和分值(600分)
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请各县(区)及有关学校要提前安排好英语听力测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三)普通高中招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学生志愿择优录取。理、化、生三科实验考试及体育考试分别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7〕63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全市中招实验考试工作的通知》(濮教发〔2017〕48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濮阳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教发〔2017〕30号)执行。体育考试按满分7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共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四、相关政策
(一)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除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面向全省、全市范围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市教育局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将撤销其省、市级示范性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备案。
(二)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分配生”的办法,今年招收“分配生”比例不低于学校统招生计划的60%。
规范宏志班招生。为全面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要求,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帮困,避免因学致贫,因学返贫。从2017年起,宏志班的招生对象调整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7〕 964号)执行,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各县(区)教育局、市油田教育中心要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7〕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生学习、生活补助。市一高珍珠班招生参照宏志班招生政策执行。
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要求,须具有流入地正式学籍。
(三)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的意见精神,逐步扩大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自主权,2017年,省教育厅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年度总招生计划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统一安排在面向全省录取批次。具体程序是:按照学校自愿的原则,民办普通高中向学校审批机关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申请,学校审批机关依据民办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年审情况及三年来实际招生情况,认真核定年度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最高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20%)和招生简章(明确学校性质、招生计划、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报送省教育厅核准。省教育厅在中招报名前通过省招生信息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请各民办普通高中务必于5月18日前将学校招生简章、招生申请、招生计划和《河南省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上报我局基础教育二科。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自 2018年起,对于连续两年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完成率达不到50%或招生人数不足20人的民办学校,将不再安排跨省辖市招生计划,对生源状况良好、招生办学规范的民办学校,将适度增加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承诺给予学生高额奖助学金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如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可转为面向本地的招生计划。
(四)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 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五、照顾对象、标准和办法
(一)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学业成绩照顾5分。
(二)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学业成绩照顾10分,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照顾10分。
(三)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政联〔2011〕7号)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规定,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驻一般地区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经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照顾15分录取。
驻豫武警部队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四)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规定,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
(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六)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到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本县(区)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八)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水库移民安置优惠政策的通知》(豫政〔2008〕56号)精神,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给予降10分照顾。
(九)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精神,见义勇为死亡人员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获得国家级、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照顾15分录取;获得省辖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10分录取;获得县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照顾5分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对三好学生、体育尖子、晨光杯体育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计算机表演赛等活动的优胜者,其奖励和照顾体现在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各地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对照顾对象,要向社会公示,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六、招生要求
(一)文化课考试报名
全市统一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gaozhong.com)进行信息采集、报名、填报志愿和录取,填报志愿时间按照全省统一安排进行。市一高珍珠班、市油田艺术中学音乐特长生和市油田三高国际班招生志愿放在全市提前批。市油田、各县(区)的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招生报名工作由当地基础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普通中专招生报名工作由当地招生部门商基础教育部门负责;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含综合高中)的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科负责安排。6月9日前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负责将考点设置情况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统一编排考场。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使用的考场座次表、2017年濮阳市普通中招考试准考证、2017年濮阳市普通中招文化课考试座号通知单,由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印制。
职业高中和普通中专招生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职成高教科和市招办中招科负责,报名结束后由基础教育部门统一编排考场,统一组织考试。
凡按文件规定享受照顾加分者,在中招网上填报志愿时,由个人申报照顾加分,打印照顾申请表,提供相关原始证件和复印件,报送至初中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二)考试及评卷的组织工作
市油田、各县(区)普通高中招生的考试工作由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负责安排,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的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安排。2017年全市中招考试实行网上阅卷,阅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考生参加网上报名后获得2017年濮阳市普通中招文化课考试座号通知单。考生参加普通高中招生文化课考试,凭2017年濮阳市普通中招考试准考证、2017年濮阳市普通中招文化课考试座号通知单两个证件入场,两个证件缺任何一个证件不得入场。
考试是整个中招工作的中心环节。要切实维护中招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继续把防止利用手机等通讯手段**作为重点,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具备条件的要对考点或考场实行信号屏蔽措施,严防舞弊事件的发生。切实加强对考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对考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考务人员和考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要进一步加大巡视检查工作的力度,市教育局要巡视到每一个县(市城区巡视到每个考点),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巡视到每一个考点。
(三)录取原则
1、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录取工作,参照《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濮教〔2005〕103号)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2、规范程序,按志愿录取。依据招生计划、学生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以及考生网上志愿,按照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志愿分批录取。提前批为:①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②经省教育厅核准跨省辖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③市教育局批准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其他志愿批次的设置由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自行确定。要选聘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政策、计划、程序、办法、结果等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要畅通咨询和投诉渠道,随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矛盾,稳定秩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一管理所辖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录取工作,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无中招成绩的考生和已经注册高中阶段学籍的学生。
3、推进创新,完善制度
(1)完善分配生制度。各地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进一步完善分配生分配到初中,重点向薄弱初中倾斜的办法,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建立并落实公示督导制度。各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3)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4、新生录取、注册学籍
新生录取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共同商定,录取分数线由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确定并上传至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agaozhong.com)。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于7月18日后按照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中新生录取的要求完成新生网上录取手续(具体时间按省厅统一安排进行),并按照审批后的新生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要于开学两周内完成网上录取工作。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学生及其监护人应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5、市教育局学校卫生保健站在录取前统一对市直上线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未参加市教育局学校卫生保健站统一体检或有严重传染疾病者不予注册学籍。
6、市教育局将继续分析全市中招考试成绩,市油田教育中心、县(区)教育局要对所属乡(镇)及各初中的中招成绩进行分析。
七、保障措施和注意事项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从制度、程序、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各地具体中招方案,要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教育局备案。要教育和约束所辖学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同时,发现有其他学校在本地区发生违规行为时,也要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予以制止。要认真落实责任,市油田、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为中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基础教育的负责同志、基础教育股长和各高中校长为具体责任人。各考区要拨付专项经费,组建专门机构,配备必要设施,确保中招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监管,严肃招生纪律。严禁擅自增减照顾奖励项目,严禁擅自增减考试科目,严禁擅自增减各科分值,要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六不准”的通知〉的通知》(濮教发(2007)20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行为的紧急通知》(濮教〔2005〕63号)、《濮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濮教〔2006〕95号)等招生纪律。
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提前单独组织招生考试。拟组织单独考试的地方和学校要立即停止;已经组织的,不得作为录取依据,并退还所收的费用;已经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得注册学籍。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考生应填写《2017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2),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有关政策。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一次性下达并公布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一经下达,不得随意变更。 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文件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
(三)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市油田教育中心、各县(区)教育局要通过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新的课程理念,宣传教育部门指导意见和当地的实施方案,特别是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网上阅卷之后的新变化,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切实做好试卷及档案材料的保密工作,对于造成泄密、失盗等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要严肃处理。
(四)各县(区)要切实加强对进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初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工作,严格按照《濮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濮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濮教〔2005〕44号)文件要求,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是必修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体现在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五)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是教育领域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全面检查评估初中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具有一定的教育导向作用。因此,各县(区)要紧紧抓住招生这一契机,通过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认真分析普通初中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促使普通初中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任何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准办复读班或补习班,不准招收复读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实施素质教育的高度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下决心纠正公办初、高中重复教育这种违背教育方针和教育规律的错误做法,自觉做到令行禁止。
附件:1.河南省民办普通高中跨省辖市招生计划汇总表
2.2017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2017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2017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
1、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己签字确认。
2、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
3、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4、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5、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6、我已认真学习省、市、县中招文件,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准考证号: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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