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宁中考指令性招生计划定向名额分配及录取
南宁市市区2017年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定向名额分配及录取办法
根据《南宁市2017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为了体现教育公平原则,坚持面向全体青少年提供良好的教育机会,鼓励小学毕业生就近升入初中就读,遏制初中择校借读的现象,促进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今年将市二中、三中(含青山校区和五象校区)以及市一中、八中、外国语学校、十四中、沛鸿民族中学、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邕宁高中等11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定向分配到市区各承担地段招生任务的104所初中学校。具体办法如下:
一、定向名额分配
(一)市二中和市三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为3159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1581人。市一中、八中、十四中、外国语学校、沛鸿民族中学、二十六中、三十三中、三十六中和邕宁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为5346人,定向分配的名额总数为2676人。
(二)初中学校名额分配的基本原则:只有报名参加中考且具有地段生身份的考生有资格参与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定向名额的竞争,各初中学校的定向名额以市区内报名参加中考的地段生总人数和本校地段生报名数为依据平均分配,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所分配给初中学校的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
二、录取办法
(一)各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定向分配名额属指令性招生计划。
(二)各初中学校在录入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报名电子信息档案时即如实注明地段生身份,相关信息在招生报名前进入招生录取系统。
(三)考生在选报某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时,按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首先进入50%指令性计划非定向名额的排序;若未进入非定向名额排序,招生录取系统将自动识别该考生的地段生身份,如确认具有地段生身份,考生将自动进入另外50%指令性计划定向名额的排序;若考生仍未进入定向名额排序但又选报了该校的指导性计划的,则随即进入该校指导性计划排序。
(四)如某所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生名额因参与排序的考生成绩不达标而没有用完,多出的名额将转由已报名该校的市区全体考生统一竞争。
(五)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的规则,南宁市教育局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招办)在完成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50%非定向生名额的录取后,再根据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定向名额,完成各校指令性计划另外50%定向名额的录取。
三、时间安排
(一)市二中和市三中于7月15日8:30开始指令性招生计划50%非定向名额和另外50%定向名额报名工作,15日16:00后由市中招办进行录取。
(二)除市二中、三中外的其他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于7月16日16:00后由市中招办进行指令性招生计划50%非定向名额和另外50%定向名额的录取。
四、说明
(一)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定向名额招生推荐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特别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地段生主动咨询了解有关录取办法。
(二)由于市区内一些学校是走读学校,各地段生在报名时要充分考虑学校的住宿条件理性选择报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