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株洲市中小学招生办法

2017年株洲市中小学招生办法
2017年株洲市中小学招生办法
2017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召开,强调公平公正、阳光招生 
义务教育招生严禁举行任何形式考试,普高五种招生方式严格按照程序 
“2017年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680人,中职计划招生6500人,普职比为50.3:49.7,招生大体相当。”4月26日,2017年全市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强调阳光招生。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高中主要负责人参会,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建国,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唐海国出席并讲话。 
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各区划片下月初出台 
义务教育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小学招生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公办初中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民办初中坚持“自主招生、双向选择、免试入学”,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确保“公民不择校,民办不择优”,严禁公办初中学校将片区学位挤占用来择校或跨片区招生;严禁民办初中组织任何形式的选拔考试。 
各区学校划片将于5月初出台,并印发招生指南,向社会公布,下发到六年级毕业生和学前班学生手中。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政策保持稳定,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五证”就能在我市城区就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时,须在8月5日前办理好居住证。此前,市教育局已经通过网络、微信、报纸等媒体在年前就向社会告知,秋季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新生报名将执行居住证要求。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保障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内的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义务教育学位,并严格按中小学标准班额编班。从2017年开始,起始年级小学和初中班额按照按标准班额配置,杜绝56人以上(含56人)大班额。这是《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文件第4条要求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称,随着户籍制度的深入改革,农村人口转移进城市是大势所趋,为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是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县市区均在竭力扩充学位,以满足社会的要求,满足老百姓入学的诉求。 
高中招生:创新人才、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特招、常规录取五种招生方式 
今年创新型人才培养试点自主招生试点学校仍旧是市二中、南方中学、市八中、市十八中四所学校,招生类型及人数参见下表。 
高中学校招收学生类型自主招生人数 
市二中文化类50 
南方中学文化类50 
市八中文化类30 
市十八中美术类30 
 
另外,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分配城区初中学校,其中30%作为指标生分配到到城区各初中学校,想公办学校倾斜,20%为高中学校开展的自主招生、特长特招生、集团办学招生(这几个类别原则上控制在20%内)。指标生要求在各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各初中学校指标生计划将于近期公布到校,指标生录取在7月5日-6日进行。需要注意的是,已被录取的指标生,不得放弃指标生录取,也不再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据悉,今年我市全面推进集团办学,鼓励各学校开展集团办学,按政策实施集团办学模式管理。普通高中与初中的集团办学,给予普通高中学校集团办学直升生指标。集团内学校,在优质普通高中分配到公办初中学校指标生的基础上,将再给予直升生计划,计划数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3%-6%,具体分配比例由普通高中学校确定,由市教育局中招办审定执行。凡在集团内初中学校初一注册,并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初中学校考核进入年级前20%,具有直升生资格。 
特招生、特长生均由各高中学校认定,总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本年度总招生计划数的15%,特招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10%。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市级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市级认定的特色项目校的相应特招特长生比例可上浮到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的25%以内。 
特招生中,市二中、南方中学特招生录取时学业成绩不能出现D(含 D)以下等第,其他高中学校特招生录取时学业成绩不能出现E(含E)以下等第。 
特长生的学业成绩最低等第中的一个学科可提升一个等次,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出现E等的学科不能提升等次。例如:成绩:“ABBCD”提等后为“ABBCC”。但是学业成绩出现“E”等,则不能提升,不能参与录取。艺体科特长特招生由体卫艺科和监察科全程监督。 
普通高中常规录取则在录取完自主招生、直升生和指标生后,再组织常规录取。在常规录取过程中,市二中、南方中学录取成绩不能出现C(含C)以下等第,其他省示范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不能出现D(含D)以下等第,市示范普通高中录取成绩不能出现E(含 E)以下等第。 
如有在外地市就读初中,参加2017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却未参加2016年株洲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地理两科考试的考生,生物、地理计分与等第划分办法是:以物理、化学两科考试成绩总分乘以1/2计为生物成绩;以历史、政治两科考试成绩总分乘以1/2计为地理成绩,参与我市在籍考生统一划分等第,录取时一视同仁。凡回株洲市参加中考的学生均要参加我市的体育考试,回城区的考生考试时间为5月20日,考试地点设在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外地来株学生,必须持考试所在地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出的成绩证明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到基教科填写选择的高中学校申请,高中学校初审同意,基教科对材料审核合格的,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录取。审批时参考学生所在地市同层次的普通高中的录取线,其录取指标占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 
外地生审批截止时间为对应批次录取前一天下午5:00,过期不予受理,未经审批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严禁组织考试,不新增一个大班额 
签订《阳光招生责任承诺书》,确保公平公正 
会上,各区县教育局、直属各高中学校负责人现场签订并递交了《阳光招生责任承诺书》,承诺阳光招生。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市区招生,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们负责管理辖区范围的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任何学校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严禁以减免学杂费、提供奖学金、办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目招揽生源,严禁与家长签订协议等不正当手段招生。民办学校必须按计划、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招生,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文化考试。 
普通高中指标生,自主招生,特招特长生等招生要公开招生计划、录取时间、录取方式,并在株洲教育网公示录取结果,确保公平、公正。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确保普职比大体相当;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招生或超计划招生都不不予注册;严格按成绩等第录取,不接收任何条子生。凡有违规招生,不落实政策要求,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相关主体责任人将承担追责后果。 
市教育局监察科、基教科、民办科均分别设立了招生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电话:监察科(22663622)、基教科(22663747)、民办科(2266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