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2017年中考普高招生方案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教体办、中学,县直、民办中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现就我县2017年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负担,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考试内容、形式和计分办法
考试内容包括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特长生考试等内容。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体育,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形式呈现,其中地理、生物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他考试科目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地理、历史、生物科目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过程中不得使用计算器。体育、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的内容及实施方案由县教体局统一制定(另文下发),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仪器电教站负责具体实施。
各科目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含听力测试20分);物理、化学合场110分;思想品德、历史合场110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10分(抽选一科);信息技术20分;体育60分;总分610分。
考试时间:6月10日—12日。
科 目
时 间
日 期上 午下 午
6月10日
(星期六)语 文
(9∶00—11∶00)思想品德 历史(14∶30—16∶30)
6月11日
(星期日)数 学
(9∶00—11∶00)物理 化学
(14∶30—16∶30)
6月12日
(星期一)英 语
(9∶00—11∶00)
英语听力(9∶00—9∶20)学 业 考 试
6月12日下午,非毕业年级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地理时间为14∶30—15∶30;生物时间为16∶10—17∶10。
地理、生物学业成绩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毕业当年可自愿报名申请参加重考,考试时间为6月12日下午,重考成绩最高等级计为B级。往届毕业生、接收的市外转入考生,应参加我市组织所有学科的学业考试,报名时要单独注明,另行安排考场。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
(二)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由初中学校进行考查,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各初中学校要在学生初中三年成长记录、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通知》(微教字〔2010〕9号)要求,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各初中学校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于5月10日前报县教体局备案。
(四)特长生考试
各普通高中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5%,报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由普通高中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成绩于6月20日前报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三、命题指导原则和要求
命题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考查的同时,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生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
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