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2017中考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守则
济宁市2017年高中段学校招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考生守则
1.考生进入考场不准携带字纸、书本及通信工具,凭准考证和抽题卡入场,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抽题卡展放在实验桌左上角。考试开始后不能进入考场者,视为缺考。
2.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不涉及试题内容时,可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再询问。
3.考生根据试题要求,认真完成实验操作。要爱护仪器药品,注意防止污染,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考生提前完成实验操作的,要原地等待,保持安静,一律不准提前离开考场。
5.考试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秩序。如有以下违纪和作弊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在考场内大声喧哗、交头接耳者,给予批评教育,记入考场记录,扣该场考试成绩5分;批评教育不听者,该场考试作废,由监考组长签字确认后,考试成绩判0分。
(2)冒名顶替、交换座位抽题卡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由监考组长签字确认后,考试成绩判0分,并进行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