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考改革意见制定中 涉及招生录取方法
近日,中考信息网从湖北省委宣传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奋力谱写新时代湖北发展新篇章”新闻发布会上得知,我省中考改革意见正在制定,就中考招生录取方法做进一步调整,小编带大家先了解一下前期内容,做到心中有数!
目前正在制订出台我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即中考改革),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通过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引领基础教育教学改革,推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科学合理选才。
全省实现“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
本月,我省将整体接受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验收通过,则意味着我省义务教育已经从基本均衡过渡到优质均衡。目前,我省已实现“两免一补”(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城乡全覆盖。
到2020年,我省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要实现“四个统一”,即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为完成这一目标,将在以下五个方面着力推进:
进一步推进城乡学校标准化建设,重点是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通过2-3年的努力,使县域内乡村学校布局合理,基本完成标准化建设任务。
进一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由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需要统筹安排,合理流动,促进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
按照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的目标,统筹规划学校布局,加强农村学校建设,有效增加城镇学位供给,严格落实就近入学政策,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缓解择校热问题。
进一步推进体制机制和办学模式改革。将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全部交给县市区管理,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学区制、名校办分校、名校集团化改革,推进一校多区,委托管理,实现在教学安排、教师配备、资源使用、教育管理等方面实质性地均衡共享。
进一步强化控辍保学工作,做到“三避免一落实”,即避免因学习困难、家庭经济困难、上学远而辍学,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各方控辍保学责任,确保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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