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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州中考报名身份信息采集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13日
各区招考办以及各相关中学:
依据《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3〕1号,下文简称为《实施意见》),为保障我市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现将有关报名准备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籍信息核验相关事宜】
1、各初中毕业学校从即日起,要借助“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为“学籍系统”)打印出本校应届毕业生的学籍信息表,随后将其交给学生以及家长,由他们按照各项内容逐一核对并予以确认,其中涵盖基本信息、家庭关系、是否具备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以及学籍异动情况等等方面。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学籍系统里监护人的姓名、证件号码、家庭关系等信息,必须要和所持有 的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材料保持一致。倘若学生或者监护人是港澳台居民,那么应当及时去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且要在学籍系统中将相关信息更新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证件号。要是学生或者监护人是外国人且符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条件的,就应及时办理该身份证。对于信息存在错误的学生,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学籍学校进行更正。各学校在此期间,还需对本校应届毕业生是否拥有本校三年完整学籍且一直在本校就读直至毕业的情况加以核实,并在2024年11月27日之前完成学籍信息的核查以及更正工作。
2、各区招考办应当积极主动地与本区学籍管理部门进行协调,认真细致地完成学籍梳理工作,以确保学籍数据具备准确性、一致性以及完整性。
【身份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1、参与广州市中考的考生必须凭借有效证件来办理报名手续。各学校要积极督促存在以下情况的学生尽快前往公安部门办理或换领身份证件,以确保身份证件信息真实、准确,且在参加各类考试时能够有效使用:一是尚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二是未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三是已经变更身份证件信息但还未换领新证的;四是身份证件有效期即将过期的。
与此同时,各学校需要告知那些有申请随迁子女资格、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需求的学生,让他们仔细查阅《实施意见》里的相关资格条件,尽早着手准备相关资格材料,并且要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便一并进行身份信息采集。
2、各学校要在2024年12月2日至12月13日这个时间段内,完成本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学校需按班级来收集学生的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对于需要申请随迁子女资格、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的学生,还要一并收集其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在“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可从https://sso.gzzk.cn登录后选择)上进行采集操作。读卡器对上述提到的三类证件都支持采集,具体的操作指引详见中考服务平台的“使用说明”栏目。在采集完成之后,要及时将证件归还给学生。只有在学生信息采集完毕后,才可以开展照片采集工作。
3、中考服务平台会依据考生的学籍、户籍信息以及广州市中考的相关政策,对考生可报考的范围进行自动设定。考生的学籍信息以学籍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倘若考生身份证读取的户籍信息和其申报的户籍信息不一致,那么就以我办通过广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核准的户籍信息为准。如果考生身份证户籍信息发生了变更,那就必须重新办理身份证,并在中考正式报名之前重新采集身份证信息。
4、准备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市或者申报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相关考生务必尽早办理迁户手续或者准备好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材料。对于拥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要是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就必须具备下列居住证明之一:
(1)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处于居住登记阶段、未领取到电子或实体《广东省居住证》的不符合要求);
(2)父母一方、其他监护人或考生本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相关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尽早在我市办理或及时续期《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确保这些居住证件到2025年4月30日仍然处于有效期内。
5、要是学生的监护人身份信息与学籍系统登记的监护人信息匹配不成功,或者无法通过读卡器采集到监护人身份信息,学校可以在中考服务平台上传学生的监护人身份证件、亲子关系材料(比如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以便进行逐级审核。
6、各学校在完成身份证信息采集工作之后,通过中考服务平台的“资料打印”栏目,打印出本校学生的“2025年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籍信息核对表”,逐一发放给学生进行核对。核对完成后,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学籍信息公示表”,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在学校完成公示。
【相关工作要求】
1、树立正确观念,保障考生权利
各区、各学校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落实并保障每一位初三应届毕业生参加中考的权利,绝不能对学生报名加以干扰或限制。同时,任何学校及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劝说学生放弃中考、中途退学、提前进行“分流”或者转校等行为。
2、明确招生办法,规范录取流程
我市中考施行“依据考生志愿、录取计分科目考试成绩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均在统一的招生平台上,进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以及统一注册学籍等操作。
3、强调未考后果,落实宣传监督
未参加中考的考生,是无法参与普通高中、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计划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的。各区招考办要强化对中考招生政策的学习、解读与宣传工作,认真组织本区初中毕业学校做好各项中考报名准备事宜。并且要主动公布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电子信箱,确保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畅通无阻,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且妥善地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维护好考生的合法权益。
4、严禁涉考活动,加强诚信教育
各学校及其教师一律不得参与涉考培训咨询机构开展的任何形式的涉考培训活动,也不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更不能提供场地给相关机构或个人用于开展此类活动,同时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学校务必将上述工作要求传达给全体应届毕业生,强化对中考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并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坚决杜绝任何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此类情况,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