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9年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办法
广州2019年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要求,为适应形势发展,更好地提高我市学生身体素质,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结合近年来我市中考体育考试实际,广州市定于2021年开始调整中考体育考试部分项目及标准,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素质教育、检验学校实施体育课程效果、促进学校体育教育质量提高的重要举措,旨在提高社会对学校体育的关注度和对学生身体健康重要性的认知度,坚持“健康第一”的育人理念,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升体质体能,培养高尚情操,锤炼意志品质,促进身心健康成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体育考试安排
 
  (一)考试对象
 
  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九年级学生(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二)考试内容和分数
 
  体育考试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评价两个部分组成,总分为70分,其中统一考试50分,体育素质综合评价20分,计入考生学业考试总成绩。
 
  1.统一考试(50分)
 
  (1)2021年至2022年实施方案
 
  普通考生须参加以下两类项目的考试,统一考试成绩=一类考试项目成绩+二类考试项目1成绩+二类考试项目2成绩(注:统一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类考试项目(20分)。①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②100米游泳。考生在两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中评分标准得分×20%计算。
 
  二类考试项目(30分)。跳类:①立定跳远②三级蛙跳③一分钟跳绳;投掷类:④投掷实心球⑤推铅球;球类:⑥足球⑦篮球⑧排球。考生在八个项目中任选两项参加考试(注:每类别最多只能选择一项)。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中评分标准得分×15%。
 
  (2)2023年开始实施方案
 
  普通考生须参加以下三类项目的考试,统一考试成绩=一类考试项目成绩+二类考试项目成绩+三类考试项目成绩(注:统一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类考试项目(20分)。①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②100米游泳。考生在两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中评分标准得分×20%计算。
 
  二类考试项目(15分)。①立定跳远②三级蛙跳③一分钟跳绳④投掷实心球⑤推铅球。考生在五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中评分标准得分×15%。
 
  三类考试项目(15分)。①足球②篮球③排球。考生在三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中评分标准得分×15%。
 
  (3)分步实施方案
 
  一分钟跳绳、800米(女)、1000米(男)满分标准如下(其余标准见“评分标准一”):
 
  2021年满分标准为:跳绳182次、800米(女)3ˊ22?、1000米(男)3ˊ37?。
 
  2022年满分标准为:跳绳188次、800米(女)3ˊ14?、1000米(男)3ˊ29?。
 
  2023年满分标准为:跳绳194次、800米(女)3ˊ06?、1000米(男)3ˊ21?。
 
  2.体育素质综合评价(20分)
 
  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成绩=体育课成绩+《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体育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1)体育课成绩(6分)。七、八、九年级体育课满分均为2分。每学年体育课成绩按《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学业质量评价标准》进行考核,优秀为2分、良好为1.5分、及格为1分、不及格为0.5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10分)。学生在七、八、九年级应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七、八年级每学年满分均为3分,九年级满分为4分;其中优秀为满分、良好为2分、及格为1分、不及格为0.5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注:2021届毕业生只计算八、九年级测试成绩,八、九年级各5分,其中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及格为2分、不及格为1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
 
  (3)体育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分)。体育综合知识测试共40道单选题,每题0.1分。在八年级学年学期末和其他科目期末考试一并进行,考试内容为体育与健康通识知识。
 
  三、“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考试成绩评定
 
  (一)外地返穗生统一考试成绩按在穗普通考生标准计算,其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成绩满分为20分,为体育课成绩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之和。外地返穗生需要提供其所读学校七、八、九年级的体育课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七、八、九年级的体育课成绩9分,七、八、九年级体育课满分均为3分。每学年体育课优秀为3分、良好为2.5分、及格为2分、不及格为1.5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11分,七、八年级每学年满分均为4分,九年级满分为3分;其中优秀为满分、良好为2分、及格为1分、不及格为0.5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注:2021届毕业生只计算八、九年级测试成绩,八、九年级各5分,其中优秀为5分、良好为4分、及格为2分、不及格为1分、未参加测试为0分)。
 
  (二)往届生不计算体育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70分(2021年至2022年统一考试项目分值为:一类30分、二类2个项目各20分,2023年始统一考试项目分值为:一类30分、二类20分、三类20分)。
 
  四、关于特殊类考生
 
  (一)因残疾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应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最终成绩平均分计算。
 
  (二)因身体健康方面的疾病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并已办理免修体育与健康课和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应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最终成绩平均分的85%计算。
 
  (三)因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以及经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本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择考。择考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统一考试项目中选择1—3个项目(同类别项目只能择其一)。考试规则同普通考生一样。择考3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95%再乘以0.5(返穗生与在穗普通考生标准一样;往届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95%再乘以0.7),作为统一考试成绩;择考2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90%再乘以0.5(返穗生与在穗普通考生标准一样;往届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90%再乘以0.7),作为统一考试成绩;择考1个项目的考生,取所考项目得分的80%再乘以0.5(返穗生与在穗普通考生标准一样;往届生取所考项目平均分的80%再乘以0.7),作为统一考试成绩。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返穗生按“返穗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执行)。
 
  (四)考生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女生经期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可再申请择考或免考。如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统一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统一考试最终成绩平均分的70%计算(返穗生与在穗普通考生标准一样,往届生按80%计算),体育素质综合评价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返穗生按“返穗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执行)。如申请择考,则按第(三)条执行。
 
  (五)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落后、自闭症谱系、脑瘫、肢体障碍等特殊考生,可申请参加特殊体育考试。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考生,可选择在特殊考场参加特殊体育考试,也可选择在普通考场参加普通体育考试。
 
  参加特殊体育考试的考生统一考试成绩取个人所考项目得分的平均分;如只考1个项目的取所考项目得分再乘以0.5,作为统一考试成绩。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考生,体育素质综合评价参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在特殊学校就读的特殊考生,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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