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6年甘肃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根据《2016年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甘招委发[2016]13号)文件精神,现将招生录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录取工作统一集中在兰州进行,由各市(州)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负责监督。
    一、录取时间与地点
    (一)录取时间
    各市(州)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于8月26 日报到;各学校录取招生工作于8月27日至8月29日进行。
    (二)录取地点
    2016年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录取场所设在甘肃省委党校(兰州市安宁区健康路6号)5号学员楼。乘火车来兰的工作人员下车后乘6、31路公共汽车到西关什字站换乘103路到省委党校站下车即到。乘飞机来兰的工作人员乘民航班车至安宁站换乘72路到省委党校站下车即到。
    二、录取工作要求
    (一)为加快录取工作进度,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人员报到后,直接到省考试院职业教育招生处领取相关材料进行录取,不再另行召开录取工作大会。
    (二)为保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集中录取工作结束后,允许缺额学校进行补录,但不进行集中补录,补录工作由各市(州)招生办负责组织,各市(州)、县(区)招生办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服务意识,做好生源组织工作。要做到招生学校随到随补,尽可能的为招生学校提供方便,共同努力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补录工作时间可延迟到11月上旬结束。
    (三)要鼓励办学条件好、社会声誉高的中专学校充分利用学校优势资源,挖掘潜力,对于生源充足的省内外中专学校,在师资、校舍等软硬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超原计划数招生,但外省省属学校需向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申报。省内体育运动学校及艺术学校和艺术类专业,原则上按计划数录取。
    (四)所有在甘招生的省内外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计划刊登在《2016甘肃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未经省考试院审核公布的学校,一律不准按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
    (五)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拟录取的新生名单,须经生源所在市(州)招生委员会审批签章,录取名册由各市(州)招办存底并报省考试院备案。被普通中专录取的新生,凭加盖市(州)招办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办理新生入学注册及户籍迁转登记手续。招生学校凭生源所在市(州)招生委员会签章的《录取新生名册》办理新生入校及户籍签转等相关手续。
    (六)各招生学校应选派熟悉招生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的工作人员参加录取工作。
    (七)录取工作人员需携带介绍信及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学校招生工作人员需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到各市(州)招办录取现场办理录取手续。
    (八)录取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的食宿,省考试院不作统一安排,可选择在省委党校或其他地方住宿和就餐。
    (九)凡需要省考试院代招的学校,请于8月10日前统一函告省考试院职业教育招生处,并将委托函、录取通知书、信封一并寄上,录取费待被录取的学生报到后寄生源所在市(州)招生办公室。
    三、录取费收缴标准
    按照《甘肃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大中专院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委改收费[2010]1915号)的规定执行。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7月13日


 
提示:更多甘肃2016年中考资讯、中考录取查询网址及备考资料等信息,请关注中考信息网甘肃中考网(http://zhongkao.2018.cn/gansu/)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