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庆中考录取办法及投档方式
录取办法
1.投档方式
投档前对考生按照下述排序依据进行多重排序,得到一个从高到低的考生投档顺序位,投档时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第一排序依据: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含体育考试、理科实验考试成绩和政策加分);第二排序依据:对总成绩并列的考生,按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文化课各项成绩等级,A等多者优先,如再相等,则B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第三排序依据:语数英总分;第四排序依据:语数英单科成绩;第五排序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等级,A等多者优先,如再相等,则B等多者优先,依此类推。
2.投档轮次
第一轮次:对省级示范高中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根据考生平行志愿A、B、C顺序逐个检索投档。每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类型的投档顺序依次为统招、定向。
投档过程:首先检索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的招生计划类型,如果该计划未满,即向A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A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计划类型未满,则向B校投档;如果该考生填报的B志愿学校所有类型计划已满,则继续检索该考生填报的C志愿学校,若C志愿还未有效投档,计算机继续处理投档顺序位的下一位考生。
第二轮次:对省市示范高中联盟共建实验班进行投档。
第三轮次:对其它普通高中进行投档。按投档顺序位和招生计划数,根据考生平行志愿A、B、C、D、E顺序逐个检索投档。
第四轮次:中职对口升学高考班。
四、录取说明
1.实行“学校负责,市教体局监督”的录取机制,坚持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同一批次学校录取完毕,再录取下一批次学校;同一考生不得重复录取。
2.定向生资格审查,由报名学校负责,市教体局审查。
3. 第一、二、三批次录取结束,将公布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学校,未录取的达线考生可参加补录。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