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2018中考、中招、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郸城县2018中考、中招、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中考信息网从郸城县教育体育局获悉,关于2018年郸城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于上月发布,很多家长还没来得及认真阅读,下面,让我们抽点时间,仔细看看吧。尤其是近期录取工作正在进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普通高中、初中:
 
根据《周口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周口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基〔2018〕2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郸城县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任务
 
2018年市教育局分配给我县普通高中计划招生9000人。县教体局依据各高中规模和办学条件,结合往年招生情况,将全县招生计划一次性分配到各个高中学校(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1)。各高中学校要以严格控制班额,不造成大班额和杜绝超大班额为基本前提,严格按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二、志愿设置及填报
 
普通高中招生实行考生自主填报志愿,按志愿分批次录取。志愿填报时间定于6月16日至20日,考生一律通过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ngaozhong.com),进行网上填报。
 
(一)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志愿填报工作
 
具体安排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为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只招收初选合格的考生,有关初中学校要提醒考生填报)。
 
第二批次为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
 
第三批次安排有跨省辖市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
 
考生可自主填报三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面向全省的录取工作,按照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及面向本地的招生录取。
(二)面向全市招生的志愿填报工作
 
1.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宏志班(含艺术宏志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设置一个志愿。
 
2.第一批: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学校,设置一志愿(含分配生)和二志愿,学生可以报两个志愿。
 
3.第二批:非省、市级示范性高中(含民办高中),设置一志愿和二志愿,学生可以报两个志愿。
 
具体批次和学校见附件2。各县(市、区)要根据各批次设置,加强学生志愿填报管理,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规范招生程序。
 
(三)宏志班志愿的填报,必须符合填报条件,宏志班的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品学兼优等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体认定办法按照《周口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普通高中宏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17]188号)执行,全县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把关,做好证明材料上传和审核工作。
 
 三、录取
 
(一)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依据。
 
(二)录取时间和办法
 
1.省提前批录取由省教育厅安排实施,具体时间:省提前批一批次的录取时间为7月12日;二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14日;三批次的录取时间从7月17日开始。
 
周口市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18日(郸城一高国际班100人)。
 
郸城县一批和二批及征求批录取时间为7月19日至8月20日。
 
2.省提前批录取结束后,市教育局进行市提前批次投档,郸城一高国际班录取。然后,第1批次一志愿投档,三所示范性高中录取;第1批次二志愿投档,三所示范性高中再录取。最后,第2批次一志愿投档,其他五所高中录取;第2批次二志愿投档,其他五所高中再录取。
 
如果个别学校仍没完成招生计划,县教体局统计计划缺额,上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开始征求志愿填报和补录工作,8月20日高中录取结束。
 
县教体局及各高中依据各录取批次、志愿、计划和分数等进行招生。在学籍建立时,各高中要将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学籍和教育部学籍管理系统学籍同步建立,不得遗漏。
 
各高中学校须遵守教育部“十项严禁”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严禁对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填报志愿的学生招生录取。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
 
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未经录取的学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严禁为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各录取学校要按照第一、第二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及时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报到、交费、注册,不按时报到、缴费的学生一律不予录取、注册。
 
四、切实做好分配生录取工作
 
认真落实分配生制度,今年我县示范性高中分配生的比例超过其招生计划的50%,将分配生指标依据各初中中招报考人数、学校中考平均分,分配到每所初中,且向薄弱初中(含民办)倾斜。具体办法如下:
 
(1)分配生必须是在校就读满三年具有该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生,且思想端正,综合素质评定在B级以上。
 
(2)分配生的计划安排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名单必须在初中毕业学校和被录取的高中学校分别张榜公布两周,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3)今年我县分配生录取线低于统招分数线30分,对部分薄弱初中完不成分配生任务的,县教体局将剩余计划收回,纳入全县招生计划统一录取。
 
做好分配生资格审查和录取工作,由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和招生学校逐人审核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1)尊重考生意愿。学校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让学生充分了解政策,了解高中学校,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填报志愿。各学校不得自行印制志愿填报表或协议书代报志愿,确保中招考生按规定的招生范围自主报考。对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学校领导和老师的责任。
 
(2)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严禁各种不正当招生行为。严格控制超大班额,严格招生过程监管,建立严格的督导检查制度,对于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等违反教育部“十项严禁”的学校和个人,县教体局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问责、严肃处理。
 
(3)考生应填写《2018年中招考试承诺书》(附件3),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各普通高中学校校长也要签订相应的责任书,上报县教体局,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4)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豫教基二〔2018〕53号)执行。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实行“限分数、限班额、限钱数”。对于民办高中学校的管理,实行与办学许可、年审挂钩。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按照国家关于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各初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大宣传、合理引导、积极动员,确保考生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切实减轻普通高中大班额的压力,努力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
 
(6)按照省、市要求,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7)严格执行收费政策。三所公办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实验高中、希望高中和艺术高中与三所公办高中收费相同,郸城一中每位新生加收18000元(三年共计),才源高中统招线以下起步价3000元,每低1分加收100元。艺术高中学费3200元,统招线以下起步价1000元,每低1分加收100元。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郸城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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