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义乌中考时间(6.11-6.18)

2013义乌中考时间(6.11-6.18)

 

2013年义乌中考时间文化考试安排在2013年6月11--13日

义乌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各高中、初中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浙教基〔2007〕15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初中升高中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办考〔201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    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备报名资格:

(1)具有本市户籍的2013年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社会青年;

(2)在本市就读的2013年非义乌籍初中毕业生。

2.下列对象不得报名:

(1)全日制普高、职高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初中段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报名时间: 3月28日-4月2日。

4.报名地点:在本市就读初中的在就读初中报名,在外县(市)就读回义乌报考的到户籍所在地学区初中报名。考生户籍关系以报名时提供的户籍证明为准。

经教育局批准拥有双重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地报考的,与户籍地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5.报名材料: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户籍证明;在义乌市外学校借读的考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应届毕业的证明;初中阶段有四年经历的考生须审验休学等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符合我市异地中考条件的非义乌籍考生参加考试审批表。相关材料由报名点审验,交招生办存档。

二、    考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是初中学生是否毕业的依据,也是高中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1.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政治(含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浙江省地方课程三门学科,下同)、体育六科。

2.学业考试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为120分,其中英语笔试95分,英语听力测试25分;科学150分;社会政治80分;体育50分,其中初一10分,初二、初三各20分。学业考试总分640分。

3.学业考试各科考试时间语文、数学、科学各120分钟,英语、社会政治各100分钟。文化考试安排在2013年6月11--13日,体育考试初三年级安排在2013年4月中下旬,初一、二年级安排在2013年5月中下旬。

4.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命题。按照《课程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编制的《2013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的要求,试题努力体现新课程理念,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水平。

5.学业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施考、阅卷,实行网上评卷。学业考试各科不允许使用计算器,社会政治学科实行开卷考试。

6.学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由所在初中学校命题并组织补考。

7.学业考试成绩在高中学校招生时以原始分数呈现,在学生档案中以等级制方式呈现。学业水平等级划分为A、B、C、D、E五级,分别代表优、良、中等、合格、不合格,具体划分办法为:A级为得分率在85%(含85%)以上;B级为得分率在75% (含75%)至85%之间;C级为得分率在60%(含60%)至75%之间;E级总数控制在参加考试人数的5%以内;其余的为D级。

8.经教育局批准直接进入高中学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其学业考试成绩由所在初中学校根据平时学习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9.为有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情况,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也是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未参加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考生不参加义乌市普通高中指令计划录取。

10.综合素质评价办法见《义乌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11.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同时报名,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专项考试,提前单独录取,具体见附件一。

三、    招生计划管理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指令性计划和调节性计划构成,公办普通高中指令计划与调节性计划招生录取统一纳入教育局管理。

2.义乌中学指令性计划分学校自主招生、统招和定向三部分。定向名额为指令性计划的60%,自主招生名额150名,用于招收市内外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自主招生办法(见附件二)由义乌中学制定,报教育局核准后由义乌中学和各初中学校组织实施,自主招生录取结果报教育局审批。

3.义乌二中定向招收300名指令计划新生(其中:面向全市各初中100名,面向城区学区各初中200名)。

4.定向名额以报名点为单位,按学业考试总分及格人数分配。

5.往届社会青年、非本市户籍以及本市户籍“非学区学生”(借读生)按义教基〔2006〕24号文件规定,不享受报名点的定向指标。

6.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指标计入该校指令性计划指标。当特长生招生计划无法完成时,其多余指标转入指令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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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填报志愿

1.职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工作在考生报名时进行;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在专业测试后填报(学业考试前);普通高中招生填报志愿在学业考试成绩揭晓后进行;普通中专招生填报志愿另行安排,各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志愿填报的指导工作。

2.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家长要负责子女志愿的审核,并签字确认。因考生或家长原因造成志愿差错而影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除义乌中学外,普通高中录取采用划分大学区与填报志愿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当两学区上线考生与计划数不一致时,富余生源向生源不足学区流动。户籍在稠城、江东、稠江、北苑、后宅及城西街道的考生,可在义乌二中、义乌三中、义乌四中、义亭中学、苏溪中学、义乌六中、上溪中学等学校中选择志愿。户籍在我市其它镇(街)以及符合我市异地中考条件的非义乌户籍考生,可在大成中学、义亭中学、苏溪中学、义乌六中、上溪中学等学校中选择志愿。

4.学业考试成绩在普通高中指令计划分数线以上的本市户籍考生和符合我市异地中考条件的非义乌籍考生,按顺序可填写两个指令性计划志愿及一个服从志愿。高中学校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择优录取。

5.调节性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含非义乌籍考生)可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中填报一个调节性计划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该志愿作为调节性计划录取的依据。

自愿到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就学的考生直接向学校报名,由学校审查录取,报教育局审批。

6.有意参加特长生序列录取的考生,需另外单独填报特长生志愿表,依次可自愿填报第一、第二志愿,志愿填报不受户籍和城区农村大学区限制。

五、录取

1.市教育局根据当年招生计划分类划定并公布普通高中指令性招生和调节性计划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义乌中学定向招生,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在义乌中学统招线下,按定向计划总人数的1:2.5划定。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原则上按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分数线下调150分和75分划定。各普通高中对体育、艺术特长生文化课成绩有各自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育、艺术特长生先于指令性计划录取。已被普高录取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再凭学业成绩参加其他普高的录取。

3.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和学校负责、教育局监督的原则。教育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按1:1的比例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学校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

4.录取批次及顺序

第一批 :义乌中学、义乌二中、大成中学。录取顺序为:

(1)义乌中学特长生、指令及调节计划录取。

(2)义乌二中、大成中学特长生录取。

(3)义乌二中定向计划录取(不接受义乌二中定向录取的考生,由考生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4)义乌二中、大成中学其他指令计划录取。

(5)义乌二中、大成中学调节计划录取。

第二批 :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顺序为:

(1)特长生录取。

(2)指令计划录取。

(3)调节计划录取。

5.录取操作规则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前置运用。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出现2个E的,公办普通高中不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未达到2个A的或出现E的,义乌二中不予录取;未达到3个A的或出现E的,义乌中学不予录取。

(2)学业成绩衡量。在符合综合素质等第要求的前提下,按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第二次运用。在学生学业成绩相同时,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综合素质按5A、4A1P、3A2P、2A3P、1A4P、5P、4A1E……1P4E、5E顺序排列。

(4)学校择优。对条件相同的学生,招生学校可向教育局申请提出加试,从中择优录取,但不能组织学科性的纸笔测试。

六、工作要求

1.各初中学校要加大高中招生宣传力度,通过政策解读会、家长会等形式向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宣传今年招生工作的政策、办法,宣传为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而出台的新举措,要将报名、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的有关政策及招生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录取结果等公示于众,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加强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到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纪律,严格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单独提前招生。

3.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严格执行“三限要求”。不得突破市教育局划定的学业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规定招生。对违规招生部分,市教育局勒令学校清退。

4. 增强法制意识,依法招生。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规定的考生中,坚持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坚持公开政策、公平竞争、公开录取的原则,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5. 高中段各类学校不得自行到初中进行招生宣传。不准散发虚假招生信息,不准刊发虚假广告,各初中不准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录取考生名单,教师不得干预考生填报志愿。

6.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不是由招生学校自己确定的,是在志愿填报后根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排列产生的,任何人都无法事前准确预测。各初中学校和教师要提醒和教育家长,不要轻信某些教师个人估算出的所谓某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以免造成志愿填报失误。

7.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未经本市同意,擅自来我市招生的外县(市)普通高中,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学生学籍迁移手续。

 

附:1.义乌市2013年普通高中体艺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2.义乌中学2013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3. 符合我市2013年异地中考条件的非义乌籍经商务工

人员随迁子女情况审核表

义乌市教育局

2013年3月25日 

抄送:省教育厅基教处,金华市教育局,金华市招生办,义乌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教科工委,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文件中心,市教育工会,葛国庆、

季金甫、骆亘、王迎、刘峻同志。

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3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