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益阳南县中考时间(6.15-6.17)

2013益阳南县中考时间(6.15-6.17)

 

2013年南县中考时间6月15日至6月17日进行

南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学校,局直相关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负责,各相关股室及局直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基教股),由汪复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建新、邝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中学要成立相关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牵头组织和统筹协调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并制定本校工作实施方案,在县局的统一安排下开展工作。

二、切实做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资格认定工作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中学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在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增加工作透明度,力求评价工作全面、客观、公正。要充分利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发挥其引导功能,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学生评优评先、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最大限度地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按照市局《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开展社会义工活动的通知》(益教通〔2011〕43号)文件要求,凡本学年不能向学校提供参加10天以上社会义工活动有效证明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与品质”维度不能认定为A等。A等比例控制由县局基教股根据各校学生学业发展水平和德育现状作适当调整。各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输入“益阳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录取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招管理系统)。

初中毕业生资格由学校认定、县局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评价6个维度均为C等(含C等)以上,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各科(含体育、艺术)成绩及格或通过补考及格,方可毕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道德品质”或“公民素质”为D等的,缓发毕业证书。须在一年之后到其所在社区开具证明,证明其“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已达到C等以上的标准方可补发毕业证书。

达到初中毕业要求,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学生方可录取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必须为3A以上,其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两个维度必须达到A等,且6个维度中最多只能有一个C等(其余为C等以上)。录取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须为2A以上,且“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两个维度必须为B等以上。

三、合理安排和引导初中毕业生分流

要按照“统一招生宣传、统一填报志愿、统一网上评卷、统一工作进度”和“控制普职比例、控制普高规模、控制办学班额”的要求,合理安排招生工作和招生计划。今年,县局已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各校。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引导毕业生合理分流,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逐校制定毕业生分流计划,已经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到校就读率将纳入初中毕业班工作评价。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内招生,中职学校招生全市统筹,各中职学校应从本校实际出发,加大县外招生力度。跨县招生的中职学校名单及其招生计划报县局职成股汇总、审核后报市局职成科备案。

四、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和志愿填报工作

坚持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资格准入制度。市局已将取得招生资格的学校在《益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中予以公布。未经我局审核备案学校不得在我县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活动。未经县局同意,任何高中阶段学校不得进入初级中学进行有关招生宣传,初中学校和教师不得向招生学校提供任何成绩等学生信息。

各初中学校要向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广泛宣传高中阶段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要将《益阳市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告》张贴到校、到班,将《益阳市201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手册》发到毕业班级学生手中,并组织召开学生和家长会,让学生及家长充分了解今年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信息,切实落实广大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要尊重考生和家长的意愿,认真组织考生填报志愿。高中阶段招生学校志愿填报均采取纸质填报,学生志愿填报在4月30日前完成。填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的学生,由学生及其监护人于5月26日前在益阳教育信息网(www.yiyedu.com)上填报,网上志愿必须与纸质志愿一致。农村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对象,须是有本县户口且在本县就读的2013年初中应届毕业生。

五、切实抓好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组考工作

今年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制度。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既是初中毕业生的毕业考试,又是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考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任何形式的单独招生考试。凡未参加全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学生不能录入高中阶段学校,并计入毕业学校年度辍学率。命题制卷(不含试点考试科目)由市局组织,卷面总分设置为96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均为120分,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均为100分(其中经典诵读知识以5-10分纳入语文、政治、历史等学科考试之中;创文创卫知识以10分,国防人防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禁毒防艾教育各以5分纳入政治学科考试之中;创森创“两型”社会知识以10分纳入地理学科考试之中),除政治为开卷考试外,其余科目均为闭卷考试;另加体育100分(含体育与健康知识考试20分、艺体“2+1”特长分10分),实验操作考试30分、艺术考试50分、信息技术20分,共计1160分(不含优惠分)。市内2012年初中毕业生没有参加八年级生物、地理和信息技术考试会考的,今年必须同时报名参加本次八年级生物、地理和信息技术考试,休学、外地转入我县的初中毕业生凭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证明单”办理相关手续。

考试时间安排:

九年级:6月15日  下午 15:00—17:00(艺术、体育)

6月16日  上午  8:00—9:30 (数学) 

10:15—12:15(语文)

下午 14:30—15:30(历史)

  16:15—17:15(政治)(开卷)

 6月17日  上午 8:00—9:30(英语)

(含听力25分,考15分钟)

  10:15—12:15(物理、化学)

八年级:6月17日  下午 14:30—16:30(地理、生物)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属各中学要根据县局的组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组考方案。要尽可能集中设置考点,选配素质较好的高中教师担任考室的主监考。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的考生,集中在立达考点考试。各考点要严密组织考试,严防试卷泄密和考试舞弊行为。评卷工作由市局统一实施网上评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申请查卷。5月12日前,各初级中学要将毕业生报名志愿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优惠加分信息统一汇总到中招管理系统并报送县局中招办。体育、实验、信息技术等考试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体育考试成绩在考后半月内公布,欢迎学生举报不实情况(举报电话:5221204,5221319,5221320),考试工作人员因个人不当行为造成考试混乱或成绩虚假的,将按相关规定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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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积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

县局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在确保公正、公平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形成办学特色的原则,积极探索、试行多样化的高中招生办法,逐步扩大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按初中毕业生人数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制度。今年县一中非择校生招生计划按60%的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指标,在该学校就读3年的应届毕业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确保每所初中学校有毕业生就读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四中根据综合高中办学要求,与职专联合办学招收部分职高生。凡未录取一中、立达的城西、立达初中学生不调节录取六中、方谷、四中,可根据分数参加一中、立达择校生招生,择校生也未录取的,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后方可补录六中、方谷、四中。

各高中学校音体美特长生招收比例、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县局审核。非音体美特色的省示范高中招收音体美特长生比例不得超过总计划的2%,音体美特长生必须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要求方可录取(学业水平考试分数:一中不低于填报该校志愿学生中前1300名最低分的85%,立达不低于填报该校志愿学生中前500名最低分的85%,其他高中不低于672分,且“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两个维度不得为D等)。学校可根据自己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自主招收部分其他特长生。学校自主招生比例不能超过5%(不含音体美特长生)。学校自主招生的报名条件、招生和测试办法须报县局基教股批准,并在公布后实施。各校自主招生工作必须在7月6号前完成。普通高中录取程序实行先均衡生后选拔生、先艺体生后文化生,先一志愿后二志愿,政策性优惠实行只加分不降分录取。

今年,“2+1”特长测试成绩以10分计入中考总分。从2014年起,“2+1”特长测试成绩将逐年增加,足球项目将列入体育学科考试的必测项目之中;同时,中考成绩将以等级制方式呈现,并作为普通高中的录取依据。

七、严格执行招生录取政策

严格执行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其择校生比例分别不超过20%(择校生根据学业考试成绩到招生学校报名,一中7月6日,立达7月8日,如果本县阅卷则相应提前)。严格执行学生优惠加分政策,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科技创新或三独比赛获奖的,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8分、6分、4分,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加4分、2分;参加全市中学生运动会获个人项目前三名的,分别加6分、4分、2分;烈士子女加20分;少数民族考生,聚居乡的加20分,散居城镇的加5分,散居农村的加10分;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到6A5A1B的,分别加10分、5分;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子女加10分;我县关于艺体竞赛奖励加分按照县局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其他不再享受加分。农村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原则上从填报的“志愿一”对象中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及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三独”比赛获一等奖且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合格(总分672分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六个维度均为B等以上的学生,由学生向招生学校申请,在招生学校同意的情况下,可保送录入我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或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全市统考科目总分672分)以上的不能录入普通高中。

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自主招生、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监督”的原则,实行统一安排、阳光操作,确保同级同类学校和同等素质的考生享有同等待遇。普通高中由县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组织录取,录取线和录取方案于7月6日前报市中招办审批。各校录取审批名册在规定的时间内送我局办理审批手续,并按《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益教办通〔2011〕123号)的要求,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中上报已经我局审批的高中新生学籍,上报的新生信息中必须包含姓名、中考总分、初中学籍号等内容。凡上报未经我局审批的新生学籍或未按要求上报新生信息及信息上报不全的,学考办将不予注册。中等职业学校由中招部门提供志愿信息,由学校自主录取。各类学校造具录取新生花名册,经县教育局审核,到市局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凡超计划低于录取控制线等违规招生的学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初中起点本科小学教师和初中起点专科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八、严肃招生工作纪律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依规治考,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要按照南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见附件)开展工作,确保中招工作有条不紊。要坚决杜绝买卖生源和以各种名义支付或收取“中介费”、“信息费”现象。严禁隐瞒招生信息,限制志愿填报。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采用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严禁各高中阶段学校借夏令营、集训、免费培训等名义提前开学。严禁各学校阻止或妨碍应届初中生参加毕业生学业考试,严禁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和未参加毕业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严禁在招生工作中以各种名义乱收费。严禁招生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对外泄露学生报名与考试信息。严禁初中学生学习期间不假外出参考。各级审计部门要加强招生经费和办学经费审计,对违规开支或支付招生经费的学校,要责令退赔并予以追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主动对201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有关人员,将严格按《益阳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益教办通〔2008〕39号)和《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监察厅〈关于严禁高中阶段学历教育学校抢拉生源、有偿招生的通知〉的通知》(益教联〔2009〕15号)精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与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取消或建议取消示范学校资格、取消晋级评优资格等处理。 

附件:1、南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    校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2、南县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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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县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责 任 科(股)室

3月15日

上报、汇总、审批、下达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基教股

3月中旬

制定下发体育考试、特长生考试、艺术考试、信息技术与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文件

基教股

4月20日

上报考试与招生实施方案;下发中招管理系统软件和操作考试、试点考试相关组考方案

基教股

5月上旬

组织全县2012年初中毕业生工作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下发《招生公告》

基教股

4月16—

5月10日

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和特长生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查(试);综合素质评价;艺术考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志愿填报

基教股、仪电站、

各乡镇中心学校、初中学校

5月10日

汇总、上报全县报名信息

基教股

5月15日

汇总、上报综合素质评价、优惠加分信息、艺术考评、体育测试和特长生测试成绩

 

5月24日

5月26日

全县填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农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的学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基教股、初中学校

6月10日

召开考务工作会议

基教股

6月15—17日

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局基教股、各乡镇中心学校

6月20—28日

评卷

市教育局

7月4日

公布考试成绩

基教股

7月5—6日

查分;公布录取分数线

市、县教育局基教科(股)

7月6日

各普通高中完成自主招生工作

各高中学校

7月7—8日

第一批录取:市直普高、定向培养招生;择校生报名

市教育局、局基教股

7月9—10日

第二批录取:县属普通高中阶段学校

基教股

7月10日

第三批录取:中等职业学校

县职成股、有关学校

9月—10月

审批注册

县、市教育局有关职能科(股)室

10月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质量分析,试卷分析

县基教股、教研室

 

注:市局如果同意本县阅卷,阅卷、录取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

南县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学    校

招生数

其      中

音乐

美术

体育

择校生

南县第一中学

1540

25

25

10+10

260

南县立达中学

605

40

40

20+10

100

南县方谷高中

300

15

15

15

 

南县第四中学

110

 

 

 

 

南县第六中学

300

10

10

10

 

合  计

2855

90

90

75

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