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19年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7月10日至11日
烟台2019年中考网上填报志愿时间:7月10日至11日
 
  中考信息网从烟台市教育部门获悉,填报志愿时间:7月10日至11日期间每天8:30-17:00。网址同成绩查询。详情如下:
 
  志愿设置分四个批次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志愿分四个批次:第一批次为初中起点“3+4”本科高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3+4本科”),考生可选报其中1个院校。
 
  第二批次为普通高中,具体志愿设置见本区市高中志愿说明。各区市普通高中志愿说明随本告知书同时下发考生。
 
  第三批次为初中后五年制、三二连读高等职业教育和高等师范教育(以下简称“高职”)院校志愿,其中鲁东大学的学前教育专业和山东省烟台护士学校、山东省莱阳卫生学校的护理专业为第三批次提前一批志愿,其他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为第三批次提前二批志愿,以上院校有面试要求,考生可分别选报其中1个院校。其他为第三批次普通批志愿,考生可填报3个平行志愿院校,每个志愿院校均可填报2个专业。第三批次高职征集志愿可填报2个学校,为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
 
  第四批次为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设一个学校志愿及三个专业调剂志愿。
 
  7月10日至11日填报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7月10日至11日期间每天8:30-17:00。网址同成绩查询。(网址:http://jyj.yantai.gov.cn或http://221.0.94.168)
 
  考生可根据规定和个人学业情况,任意选报1个或多个批次,每一批次可按规定选报1个或多个学校。已被普通高中自主特长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填报任何报考志愿。
 
  考生完成志愿选择后,要点击“提交保存志愿”按钮,显示成功后按退出按钮正常退出。成功提交后每名考生只有三次修订机会。考生填报志愿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填报(修改)确认的信息为最终有效志愿。如原登记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已更改,考生填报志愿时需重新登记联系电话。
 
  报考学校有面试要求的考生须进行面试,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按成绩和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名单,面试名单在填报志愿网站公布。面试工作由招生院校组织和实施,具体事宜请咨询相关院校。
 
  7月12日即填报志愿结束后次日,考生须到原就读初中学校打印志愿确认表,由学生和家长签字后交原初中学校。未到学校进行志愿确认的考生,不能参加“3+4”本科、高职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志愿必须由考生本人或家长填报,不得由他人代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误导、阻碍考生自主选择志愿。因考生本人泄露密码或由他人代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未经授权的志愿代报及信息修改将产生法律后果。
 
  考生或家长要自觉鉴别、抵制他人误导、阻碍自主选择志愿的行为,填报志愿务必慎重,随意、盲目填报志愿带来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录取依据14科总成绩分四批次
 
  录取时间:
 
  第一批次“3+4”本科录取,7月13日至15日。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7月17日至7月23日。统招生录取具体安排为:7月17-18日: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牟平区、开发区和高新区;7月19-21日:海阳、蓬莱、长岛、莱州;7月22-23日:莱阳、栖霞、龙口、招远。
 
  第三批次高职录取,7月24日至8月5日。其中第三批次提前一批面试时间为7月24-25日,录取时间为7月26日;第三批次提前二批面试时间为7月27-28日,录取时间为7月29日;第三批次普通批录取时间为7月30日-8月2日;第三批次普通批征集志愿公布缺额计划时间为8月3日,考生填报征集志愿时间为8月4日,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5日。
 
  第四批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8月7日至8日。
 
  录取办法:
 
  四个批次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14科总成绩录取。艺术素质测评成绩今年作为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的参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新生的参考。
 
  (1)“3+4”本科及高职师范教育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高职按生源和计划数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达到要求的考生填报志愿后按考生成绩高低和招生计划数录取,其中有面试要求的院校或专业只招收面试合格考生。投档录取过程中分数相同的依次比对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的科目分数,优先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投档录取。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总成绩高者优先按顺序检索平行志愿学校。
 
  (2)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在7月3日至8日完成。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内自主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3)第三批次高职征集志愿录取。分数线执行如下规定:首次投档计划满额的不得低于本院校首次投档最低分,首次投档计划不满的,执行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4)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依次录取。
 
  录取工作由第一批次开始依次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也不得改录。
 
  各招生批次和学校录取完成后,将及时发放通知书。执行省招生政策的学校将按省统一要求进行。
 
  根据职责分工,第一、三批次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第二批次由市、区市基础教育科负责,第四批次由市、区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负责。录取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分别咨询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可登录填报志愿网站查询。
 
  为方便提示考生,市教育局将继续通过考生登记的手机电话进行免费短信提醒,请考生务必保证手机号码准确、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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