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盐城中考招生计划安排
2017年盐城中考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管理
高中阶段招生实行全市统筹,保持普职教招生比例大体相当。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合理确定招生计划,进一步控制班额,逐步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令性分配到各学校,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全口径计划进行招生,任何地区、学校一律不得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全市各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面向本市参加2017年中考考生的招生计划,由教育、人社等部门联合印发公布;教育、人社等部门在下达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内审核审批并按实际入学名单建立各职业学校新生学籍;财政部门按照市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招生部门核定的实际招生人数安排各职业学校免学费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各招生学校不得突破下达的招生计划。除省教育厅下达的高等师范、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外,非我市紧缺、社会急需专业的市外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在我市安排招生计划。市内各职业学校不得为社会职业培训机构代报招生计划和新生学籍。
各职业学校要进一步拓宽招生范围,推动职业学校生源多样化,在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同时,积极组织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青年、退役士兵等对象进行中职学历教育。
中职与普通本科“3+4”、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项目是教育部在江苏省开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试点项目,今年我市“中职与普通本科‘3+4’、中职与高职‘3+3’分段培养班”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通知执行。
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科技社团招生计划单列,有高水平项目招生计划的普通高中按照文件要求执行,未完成的专项单列计划不转入学校普通招生计划。“国际班”招生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热点高中招生计划的分解工作,按规定比例将指标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当地初中,并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招录的具体办法,所有县(市、区)热点高中定向指标分配到当地初中招生的方案必须在当地高中招生意见出台后立即上报盐城市教育局中教处、市招生考试中心备案。
江苏省盐城中学(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99号)今年招生计划总数仍为756人,其中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收446人,面向其它县(市)和盐都区、大丰区招生不超过310人(见附件)。盐城市第一中学(地址:盐城市西环南路6号)今年普通招生计划数1024人(不含专项计划20人),其中面向盐都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收700人,面向市直、亭湖区(不含乡镇)、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收324人;盐城市亭湖高级中学(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69号)普通招生计划数390人(不含专项计划10人),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招生;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办学地址:盐城市解放北路盐中巷1号)普通招生计划数851人(不含中美班25人、不含专项计划24人),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招生;南京师范大学盐城实验学校(筹)(办学地址:盐都区境内盐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盐龙街道区域)招生计划数320人,其中面向盐都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收120人,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招收120人,面向市内外(不含上述区域)招生不超过80人;盐城市伍佑中学(地址:盐城市伍佑镇东大街22号)普通招生计划数525人(不含专项计划15人),面向市直、亭湖区、开发区、城南新区招生;其余学校具体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以市教育局审核确定后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江苏省盐城中学在市区招生计划内安排223名定向指标生计划,其中按照市区一般初中毕业学生数占市区初中毕业学生总数的比例,确定盐城中学面向市区一般初中定向指标招生数为49名,在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且第一志愿填报盐城中学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定向录取,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盐城中学不含定向指标生的招生分数线下40分。如有学校仍没有学生被定向指标生计划录取,则在这49名计划中调剂,按该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到2人(毕业生数150人以下的学校录取1人,毕业生人数超过150人的学校录取2人),按照上述办法招录后如仍有剩余指标,则调剂到面上使用。定向指标生计划除49名用于市区一般初中外,其余174名用于在面上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招生计划(除“中美班”、专项计划外)参照江苏省盐城中学定向指标生分配方法和录取办法,在市区一般初中毕业生符合定向指标生资格、且填报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94人,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除“中美班”、专项计划和指标生外)的招生分数线下20分,其收费标准按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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