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温岭中考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2019年温岭中考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安排
 
近日,中考信息网从温岭教育网获悉,温岭市2019年中考和高中招生相关政策已经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中考
 
(一)报考条件
 
1.具有温岭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生)或往届初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往届生)。
 
2.在温岭初中有正式学籍的非温岭户籍应届生。
 
非温岭户籍应届生报考温岭公办普通高中的,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在温岭初中有三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2)截至报名结束时,其监护人在温岭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台州范围户籍视同《居住证》);
 
(3)其监护人在台州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社会保险缴纳时间计算至报考年的8月31日,从2020年开始,缴纳社会保险必须满3年)。
 
3.符合《台州市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市委办发〔2017〕105号)、《台州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条》(台市委办发〔2018〕78号)文件规定且在温岭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各类高中(含中职学校,下同)的在校生、毕业生。
 
(2)应届生之外的初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二)报考办法
 
1.应届生一律在毕业学校报名,并进行信息确认。
 
温岭户籍的往届生和在外县市就读回原籍考试的应届生,到户籍所在地的学区中学报名,并进行信息确认。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毕业学校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应届生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家长在复印件上签字或按指印,学校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盖章并交招生办,下同)。
 
非温岭户籍应届生报考温岭公办普通高中的,须提供《浙江省居住证》、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在温岭初中有三年完整学籍并就读至毕业”的依据、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考费:每位考生65元(浙价费〔2002〕138号)。
 
3.报名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18日,逾期不予办理。
 
4.报名方式:网上填报,网址:http://10.100.100.88(教育网用户)或http://61.153.193.235(公网用户)。
 
(三)考试
 
1.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含听力考试25分),科学20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100分,体育40分;总分760分。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2.考试命题:由台州市教育局教研室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教研室编制的《2019年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规定的考试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组织命题。试题难度系数控制在0.7左右。
 
3.考试形式与要求: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科目采用开卷形式考试(所带资料限于纸质),其他学科采用闭卷形式考试。从2020年开始,历史与社会·道德与法治科目采用闭卷形式考试。英语科目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听力考试以考点为单位采取有线放音或录音机播放的办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待条件成熟时,我市将适时开展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考试和科学实验考试。原定从2020年开始,我市将开展英语听说能力人机对话考试和科学实验考试,现因考试条件不成熟,推迟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科统一使用答题纸答题,禁止使用计算器。
 
4.体育考试:
 
(1)2019年体育考试项目分四类:耐力类、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共九项(总分40分);100米游泳项目可替代力量类、跳跃类、技能类中的其中一项,但只能替代一次。从2021年开始,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为必考科目,同时取消掷实心球项目考试。具体考试项目见下表。
 
 
 
关于高中招生
 
(一)综合素质评价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作为温岭中学、新河中学、市二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要求考生“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
 
(二)志愿与批次
 
设置平行志愿,共二批,具体志愿见《温岭市2019年中考招生手册》。
 
第一批:考生可选择本批次内所有志愿填报,顺序由考生选择。可填报的志愿为全市所有公办或民办普通高中以及“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
 
第二批:考生可选择本批次内所有志愿填报,顺序由考生选择。可填报的志愿为除“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外的温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其他所有专业。
 
填报“学前教育五年一贯制”“爱仕达机器人本体制造及应用”和“空中乘务五年一贯制”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并通过面试等环节才能填报相关志愿(面试办法另行通知)。
 
(三)志愿填报
 
1.填报方式:网上填报,网址:http://10.100.100.88(教育网用户)或http://61.153.193.235(公网用户)。
 
2.填报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1日。
 
3.填报要求:各校要在5月25日前完成“志愿确认表”的打印。考生及其家长在5月28日前做好“志愿表”的签字确认并交回学校(学校留存一年)。
 
中考招生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一到,即2019年5月21日24时,填报系统自动关闭,任何人无修改权限。
 
招生办将对所有考生的志愿数据进行安全备份,同时会同纪检部门将志愿数据独立封存。
 
各校在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前,要与每一位考生及家长签订一份录取承诺书(学校留存一年)。
 
4.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学籍注册与就读学校不一致的考生,将不得填报温岭中学、新河中学、市二中的志愿。
 
5.“中职本科一体化”专业招生计划待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公布,有意向就读“中本一体化”专业的考生务必于2019年5月12日8时至5月17日17时登录http://www.tzedu.net.cn/(台州教育网),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台教基〔2018〕231号。
 
(四)录取办法
 
录取以温岭市2019年中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分二批次按志愿依次进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先按总分(含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然后根据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依次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
 
温岭中学、新河中学、市二中的招生指标分别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按上述三校各自招生指标的30%,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及志愿情况先行录取。(温岭中学第一部分的30%指标包含其自主招生160人)
 
第二部分按上述三校各自招生指标的50%,由下述分配公式计算各初中的分配人数并依次录取:
 
 
即根据某校在全市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该校的平均分之积与全市各初中在全市平均分以上的人数乘以各校平均分之积进行求和后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的分配名额,其值为四舍五入的整数。录取时,在各初中的分配指标数内,根据各初中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依次录取,总分须在规定的录取区间内。温岭中学的录取区间为[1,温岭中学招生计划的1.8倍];新河中学和市二中的录取区间为[1,温岭中学、新河中学和市二中招生计划总和的1.8倍]。分配指标为零的学校,可以照顾录取1名,但其成绩须在录取区间内。
 
第三部分按上述三校各自招生指标的20%,根据应考生数分配。即根据各校应考生数与全市总考生数的比值,计算出各初中的分配名额,其值为四舍五入的整数。录取时,在各初中的分配指标数内,根据各初中考生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依次录取,总分须在规定的录取区间内,但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温岭中学的录取区间为[1,温岭中学招生计划的3倍];新河中学和市二中的录取区间为 [1,温岭中学、新河中学和市二中招生计划总和的3倍]。
 
温岭中学分配指标因未进入录取区间而产生的多余指标,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未录取考生的志愿再次统一录取。
 
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的分配录取对象为温岭户籍且有温岭初中正式学籍的应届生和符合报考温岭中学、新河中学、市二中条件的非温岭户籍应届生。
第一批其他录取学校按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依次录取。
 
2.第二批次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分及志愿,依次录取。“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如出现录取空缺,则在已通过五年一贯制学前教育专业面试的职技校其他专业录取考生中,按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录至额满。
 
3.其它规定:
 
(1)总分排序时如遇同分,按考生语、数、英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再遇同分,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再遇同分,则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若分数再相同,则看英语。如果按上述方法仍然无法排序,则相关考生按同位次进行录取。
 
(2)考生一旦被录取,则该生录取程序结束,录取结果不可更改。已录取的考生务必按“录取通知书”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又未向录取学校申请延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录取资格,其他学校不得接纳该生补录。
 
(3)各普通高中须在7月20日前将高一新生报到名册及报到凭证报送至市教育局基教科,由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审核,迟于7月21日的报送名单将不予注册。
 
(4)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的105%划定。公办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须高于或等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民办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可以放宽至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下15分以内。
 
(5)在温岭参加中考的考生到市外就读民办普通高中的,其中考分数不得低于温岭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否则不予迁移考生的学籍档案。非温岭考生在温岭民办普通高中注册就读的,须参加当年的台州市中考,其中考分数不得低于中考地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6)各校应逐步将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
 
(7)在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体育比赛中获前三名者,经招生学校申请,市教育局审批可予以特招。少体校网点学校注册运动员的特招按网点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8)被北京师范大学台州附属高级中学、台州市三梅中学、“中职本科一体化”录取的考生,按台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不再重复录取到其他学校。
 
(五)艺术特长招生
 
普通高中可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艺术特长生的类别。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指标控制在该校当年招生总计划的5%以内,招生学校要在3月底前将招生项目、计划和办法报市教育局,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学校在招生前要向社会公布艺术特长生的招生项目、计划、办法和具体要求,招生后要向社会公布招生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特长生招收方案另行发文)。
 
(六)政策加分
 
对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经认定后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予以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有以下几类:
 
1.烈士子女。可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2. 军人子女。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附件5)要求执行。
 
3.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以下简称“三侨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加3分。
 
(七)其他说明
 
1.烈士子女:需向学校(报名点)提出申请,并提供《烈士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点汇总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负责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实(包括烈士通知书文号、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烈士子女抚恤金发放证明)。
 
2.军人子女: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求,享受中考优待对象须向所在部队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队师以上(武警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予以认定并出具证明,报名点汇总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会同人武部、民政局联合审定。
 
3.少数民族考生:需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学校审核备案。
 
4.三侨生:需向学校(报名点)提出申请,并提供“三侨生”身份资料原件,交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考生本人页),汇总后由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复核认定。
 
5.台湾省籍考生:需向学校(报名点)提出申请,并提供“台湾省籍”的户籍资料原件,交复印件(户口簿户主页、考生本人页),汇总后由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复核认定。
 
6.加分分值: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中最高分值的一项加分,不得累加。加分对象为应届生。
 
7.加分申请:所有加分项目需由考生向所在学校(报名点)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相应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校报名负责人审核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原件交还给考生),汇总后交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及“申请表”至市招生办,由招生办送相关部门复核并存档一年。加分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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