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太原定向生招生指标及分配原则
2019太原定向生招生指标及分配原则
 
  招生指标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2019年全市19所公办省示范高中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不含特长生、小语种、航天实验班计划等)60%的比例确定各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
 
  指标分配
 
  (一)分配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定向生指标分配以全市19所公办省示范高中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和各普通初中学校2019年初三年级学籍人数为基本依据,经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各学校定向生指标分配范围和名额。以有利于合理引导“小升初”择校、有利于转变初中薄弱学校、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将分配指标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和生源匮乏初中学校倾斜,并与各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相结合。
 
  (二)分配办法
 
  各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由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原则分别分配到全市普通初中学校。具体分配办法为:
 
  1。省、市属公办省示范高中学校、太原市小店区第一中学校、太原市尖草坪区第一中学校等16所学校定向生指标,由市教育。局按照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到六城区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布。
 
  2。古交市第一中学校、清徐县清徐中学校、清徐县徐沟中学校等三所学校定向生指标由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到本县(市)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由古交市和清徐县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3。继续加大对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学校的倾斜力度和比例。太原市成成中学校(铁匠巷校区)、太原市第五中学校(青年路校区)、太原市第四十八中学校、山西省实验中学、山西大学附属中学校等五所学校每校10名,共确定50名定向生指标,分配给阳曲县、娄烦县各25名,由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科学合理分配到普通初中学校。分配情况由阳曲县和娄烦县教育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4。三县一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公布本县(市)定向生招生计划和定向生指标分配结果,严禁擅自提高定向生报考门槛,并及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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