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太原中考网上报名安排:3月23日到27日
2018年太原中考网上报名安排:3月23日到27日
 
中考信息网从山西省招生考试网获悉,太原市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报名工作通知已经发布了,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3月23日到27日,3月28日到30日为现场确认,详情如下:









 
太原市2018年中考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
 

 
太原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

 
1. 中考报名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站(网址:http://jyj.taiyuan.gov.cn),进入“招生考试”栏目“2018考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录入。
 
2.“考生报名号”;本市学籍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发放,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外返生)由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中心(招考办)发放。考生报名号共10位数,第一、二位代表太原市,第三、四位代表学校所在县(市、区),第五、六位代表毕业学校(其中95代表往届生,97代表非本市学籍应届生[外返生]),最后四位数为顺序号。
 
3. “姓名”;姓名以户籍部门核发的《户口簿》登记的姓名为准填写,必须使用正规的简化汉字。
 
4. “居民身份证号”;居民身份证号以户籍部门核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登记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准填写,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得报考。
 
5. “民族”;以户籍部门核发的《户口簿》登记的民族信息为准填写。按照所列56个民族选项进行选择,中国国籍未列入56个民族的少数民族考生选择“其他民族”,外国国籍的非56个民族的考生选择“外国血统”。
 
6. “政治面貌”、“性别”、“文化程度”、“考生类别”、“户籍情况”、“学籍情况”等;按照相应信息提示选择。
 
7. “户籍所在地”;以《户口簿》核发派出所的名称为准填写。
 
8. “毕业学校”;应届生(本市学籍应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生)的毕业学校为学籍所在学校,往届生毕业学校为初中毕业证发放学校。
 
9. “初中学籍号”;应届生填写。初中学籍号为19位,考生必须向学籍所在学校(毕业学校)查询。
 
10 “初中毕业证号或学籍号”;往届生填写。考生根据自己《初中毕业证》上的号码填写,也可填写初中学籍号。
 
11. “中考体育选项”;中考体育共考三项,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两项为必考项目,第三项按照相应信息提示选择。
 
12. “考生家庭通讯地址及收件人姓名”;考生家庭通讯地址及收件人姓名为考生《录取通知书》的投送地址,考生必须使用正规的简化汉字填写清楚。
 
13. “联系电话(手机)”;联系电话是招生学校和考生联系的唯一途径,考生必须填写自己家长的手机号码,必须保持开机状态。
 
14. “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情况”;考生必须使用正规的简化汉字填写清楚,其他监护人须在姓名前面的括号内注明与考生关系(称呼)。
 
15. “本人简历”;本人简历从小学开始,考生必须使用正规的简化汉字填写清楚。
 
16. “初中阶段获奖情况”;考生在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干部”、“三好学生”、“体育优秀”等奖项,多于三项的写最高三项;本栏所填内容不作为照顾对象依据。
 
17.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交付的审查材料:
 
⑴  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⑵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在并工作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⑶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在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山西省流动人口居住证》和《房屋产权所有证》、《不动产权所有证》、购房合同(附购房发票和完税凭证)、租房合同(附出租人的房产证和房屋租赁的完税凭证)等任意一项;
 
⑷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在并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材料:流入地《工商营业执照》(附营业单位2017年度全年纳税证明)或流入地《劳动用工合同》(附2017年度全年工资证明和在本市缴纳的社保证明)等任意一项。
 
太原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制【2018年】
 
太原市2018年中考政策性照顾资格申报表填写说明
 


 
1.享受政策性照顾对象的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在相应项目后面的□内划“✔”;军人子女由省军区政治部审查,该类政策性照顾的考生不填写此表。具体加分分值按照省招委、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2.该表须经考生所在学校和县(市、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查盖章,由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查盖章并在“太原教育”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送交录取学校复审后生效。
 
军人子女中考上报材料说明  
 
1.军人子女身份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毕业学校学籍证明;
 
2.军人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书面申请书;
 
3.军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
 
4.《军人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
 
5.军人所在军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子女身份认定及其它相关情况证明;
 
6.部队驻地属于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军人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需要提供军人最近一次任职命令、任免晋衔报告表的复印件(加盖军级干部部门公章);
 
7.烈士子女,需提供批准革命烈士通知、《烈士证明书》原件;
 
8.因公牺牲军人、需提供批准革命工作人员因公牺牲通知、《因公牺牲证明书》原件;
 
9.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需提供《残疾军人证》原件、《评残审批表》的复印件(加盖军级干部部门公章);
 
10.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需提供立功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表彰通令、奖章、证书原件和立功受奖卡片的复印件(加盖军级干部部门公章)
 
11.以上所有审核材料(含原件),均需上报复印件(A4页面,一式两份),填报《军人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教育优待资格审核表》(一式四份),报山西省军区政治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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