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太原中考志愿时填报间及录取办法

2017太原中考志愿时填报间及录取办法

报志愿

今年中考继续采用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所有报名参加中考招生录取的考生要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站”,分别填报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学校志愿。

填报志愿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的模拟演练时间:6月23日8时—18时;

填报普通高中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志愿时间:为6月25日8时—6月29日18时。

PS:7月25日8时—7月26日18时、8月10日8时—8月11日18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缺额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xkszx.cn)补报志愿。

填报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志愿时间:7月17日8时—7月19日18时。

PS:8月10日8时—8月11日18时、9月10日8时—9月11日18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的缺额人数。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站”或“山西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sxkszx.cn)补报志愿。

录取原则

2017年中考招生继续实行网上统一录取,按普通高中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技术(五年一贯制、三二分制)学院、普通中专学校、职业中专和职业高中学校的顺序进行。

录取原则为——

1、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网上择优录取。

2、普通高中高一年级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3、定向生录取以保证定向生指标完成率为基本原则,依据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指标、考生报考志愿和考试成绩,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4、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学校、按类别、按专项使用,不得混用。

5、同时享受两项以上(含两项)照顾政策的,按最高一项照顾分计算,不累计。  

6、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  

7、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

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

第一阶段录取。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两所学校的小语种录取;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

第二阶段录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外市在并招生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市招考中心将按规定时间公布缺额计划数,未被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太原教育门户网站”补报志愿参加录取,未补报志愿的考生,将视为放弃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从730分开始),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高职和普通中专学校的录取工作由省招考中心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上完成。

高职院校从参加中考的学生中单独划线,对总成绩达到院校分数线的考生,由院校决定是否录取,不得免试入学;

普通中专学校必须首先招收参加中考的学生,生源不足的可以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三年;

普通中专学校也可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各类中职学校毕业生注册入学,学制为一年或一年半。

师范类专业和省外学校不得招收免试注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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