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邵东高中录取办法
2017年邵东高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统筹管理。坚持普高和职高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学校办学水平、县控制招生的总体计划、结合上一届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和高考上线率以及巩固率等因素确定,报市教育局审定后一次性下达到校。 
  2、报名方法 
  (1)在籍初中毕业生凭身份证在学籍所在地学校统一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2)外地回县考生和社会青年持身份证与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4月3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 
  3、招生区域划分 
  省示范性高中正式录取仍实行划区域招生(含自主招生)。邵东一中招生区域为:宋家塘、大禾塘、两市塘、魏家桥、牛马司、黑田铺、仙槎桥、九龙、双凤、创新、经纬、一中振华、廉桥一中;邵东三中、邵东四中、邵东七中、邵东十中、创新、经纬、一中振华等校面向全县招生。 
  4、志愿填报 
  学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审批的招生学校2017年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志愿分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两大类,每个学生两类均可填报。普通高中学校为:一中、三中、四中、七中、十中、创新、经纬、一中振华。职业高中县内学校为:职业中专、邵阳创业科技学校。考生可填报3个普通高中志愿,3 个职业学校志愿。 
  报考邵东一中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邵东一中。 
  报考邵东三中的原三中区域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邵东三中;报考邵东三中的一中区域的考生必须是第一志愿填报邵东三中或第一志愿为邵东一中且第二志愿为邵东三中,否则不予录取。 
  拟报考师范定向培养和青少年航空学校的考生普高第一志愿必须填报一中或三中。每个考生至少要填报一个志愿。 
  参加2017年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网上填报志愿,方可参加普通高中的录取。具体办法和时间安排: 
  (一)登录邵阳教育网(http://www.sysedu.gov.cn)点击“2017邵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考生及其监护人在网上仔细阅读相关要求后自愿填报。 
  (二)填报时间:5月10日早上8:00起,5月20日下午18:00止。 
  (三)填报要求:家长要与考生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找准定位、仔细分析、克服干扰,自主选择。打印《志愿填报表》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交所就读初中学校保存备查。 
  考生凭密码登录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凭密码仍可查看自己的志愿,但不能再修改志愿。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各初中学校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网络教室,认真组织好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考生要根据各校录取时间安排,密切关注志愿学校预录公告,以免影响升学。 
  高一新生报名(7月20日至22日)后,市级示范学校或民办高中剩余招生计划,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而又未被任何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到意向招生学校申请补填志愿,省示范性高中不予补录。 
  5、准入制度 
  根据普通高中择优录取的原则,2017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仍然实行最低控制标准的准入制度。 
  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 1:1.5 的比例,划定省示范性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全市其他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中考 10 科满分值 910 分×60%。 
  6、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关于“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要求,我县中考各项加分政策调整为:自2016年9月18日起取消各项竞赛加分项目,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情况可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此前在初中阶段参加各种竞赛获得的相关奖项设置过渡期。 
  过渡办法为:凡在初中阶段2016年9月18日以前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及科技教育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含市级)以上的相关竞赛一、二、三等奖可加5、4、3分,同一奖项就高不就低,各类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1)保留烈士子弟、二等以上(军)功臣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独生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等。保留项目各项优惠分值均为5分。优惠项目不累计。优惠对象的各种证件(原件)必须在5月31日前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认可后方可生效。逾期责任自负。 
  (2)凡持有残疾证的学生,可以不参加体育考试。成绩按40分计算;因身体原因经省级以上医院证明不可参加剧烈活动,经审查同意后,可以不参加考试,成绩计为40分。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经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以上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可不参加考试,成绩计35分。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经审批同意后,成绩记30分。凡凭医院证明免试者,需提供病历、住院、缴费等依据。无故缺考者记0分。 
  (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文件要求,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以听力残疾证为准或县级以上医院鉴定并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程序申请认定后,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7、录取依据与程序 
  以学生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各项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优惠加分作为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1)第一批次:省示范性高中(一中、三中)及创新学校自主招生 
  报考省示范性高中的社会青年录取线相应提高30分后参与同类情况录取。 
  被一中、三中、创新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必须参加中考,中考成绩达到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最低控制线才能正式录取。 
  A、自主招生 
  由一中、三中、创新在本招生区域内,选招一批学业成绩拔尖、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创新潜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详见一中、三中、创新自主招生方案)。通过本人申请,毕业学校推荐,中心学校审核,文化成绩择优,综合素质考评等程序确定,报教育局批准。一中计划招收180名,三中计划招收260名,创新计划招收120名(本县80名、外县40名)。自主招生被预录的学生若报名免费师范生的招生考试,取消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资格,但可参加中考后的按志愿录取。 
  B、择优生 
  一中、三中在各自招生区域内择优录取。一中区域分两块划线录取,城区一中、城区二中、城区三中、城区四中、创新、经纬、一中振华学校为一块,按总参考人数的6%;一中区域的其它学校为一块,按总参考人数的4%确定招生指标。原三中区域不分块。按总参考人数的6%确定招生指标。依据学生第一志愿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列序,依次录取。一中区域报考三中的学生达到择优线的予以择优录取。 
  C、艺体特长生 
  一中、三中可在总招生计划内招收部分音乐、美术、体育特长学生。(详见各校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完成后,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按招生计划的1:1.5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必须有准确的学籍号)。体育特长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总分60%,艺术特长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总分70%。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指标数,依次录取。 
  D、师范定向培养落选生 
  师范定向培养落选生若达到一中、三中录取标准的,按高中录取办法分区域按报考志愿录取(其他学校按报考志愿录取)。 
  E、指标分配生 
  上述正取生以外的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指标分配按照各学校的学生基数及上年度综合质量确定。其中学生基数占70%,上年度学校综合质量评价占30%。各学校低于一中或三中招生区域平均录取线30分,双凤中学、堡面前中学、斫曹中学低于一中或三中招生区域平均录取线40分者,要适度调剂招生指标。同一乡镇若有两所以上的学校,录取线相差20分以上,在该乡镇学校间适度调整招生指标。三中区域适度调剂招生指标在一中区域填报三中志愿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录取分数线必须达到原三中区域平均线以上。
  (2)第二批次:市示范性高中和民办学校 
  市示范性高中和民办学校依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录取方式同省示范性高中。三个志愿均上线者先取第一志愿,第二、第三志愿均上线者先取第二志愿。市示范性高中、民办学校经县教育局批准可招生少量艺体特长生。 
  (3)第三批次:职业高中 
  (4)第四批次:补录(市示范性高中和民办学校) 
  根据学位空缺情况,未被任何学校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补填志愿,再根据志愿补填情况予以补充录取。补录学生必须达到市里规定的最低注册标准。 
  8、外地回邵考生成绩认定及录取办法 
  1、“外地学生”是指在邵东县范围以外学校就读的学生。 
  A、在县外市内就读初中,已参加 2016 年邵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生物实验四科考试的考生,由原就读学校开具成绩证明,经原就读地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经邵东县教育局审核同意,成绩记入2017年中考总成绩,参加2017年高职中录取。 
  B、地理、生物考试后由邵阳市外转入的九年级学生,报名参加2017年八年级生物、地理、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记入2017年中考总成绩,参加2017年高职中录取。 
  2、已参加外地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外地回邵学生,必须持考生原就读地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成绩证明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填写志愿,高中学校初审同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对材料审核确认合格后,参照学生原就读地相应普通高中的录取线审批录取,其录取指标占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外地生审批截止时间为7月5日下午 5:00,过期不予受理,未经审批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9、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 
  (一) 学生通过招生录取、报到、注册后,即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学校在建立学籍档案和学生成长手册的同时,要将学生基本信息和在校各类评价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电子化管理平台,建立学生学籍电子档案。教育局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学籍,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招生或超计划招生都不能注册学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校长负责。 
  (二)按省教育厅要求,9月30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新生注册。各县市注册的新生必须经县(市)教育局审批,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审核时不予注册。凡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异校寄读,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三)学生在校期间转学、休学、复学、升级、留级、跳级、退学等要严格按《湖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号)执行。 
  10、招生纪律 
  (1)规范招生宣传。县教育局统一印制《学考与招生》,各招生学校把需要宣传的精品内容报县教育局审核后编入其中,免费发放给初中毕业生,人手一册。各招生学校不得另行发布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悬挂、张贴虚假信息、夸大自身、诋毁他校、误导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横幅。任何普高学校不得下校下班宣传。 
  (2)规范招生考试。今年继续实行“两考合一”的方法组织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合为一次考试。艺体特长生招生方案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除一中、三中、创新学校自主招生外,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选拔考试、加试和面试。 
  (3)规范招生录取。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依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以及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录取控制标准择优录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否则不注册学籍。体育、艺术特长生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严禁任何学校(含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前招收录取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向外地高中学校推荐生源或提供毕业生信息。坚决杜绝高中阶段招生中以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的现象发生。 
  11、注意事项 
  (1)分数公示与查询:在邵阳市教育网公示,学生登录(http://www.sysedu.gov.cn)点击“2017邵阳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志愿填报与录取系统”查询学生成绩 
  (2)录取通知书领取:普通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盖有教育管理部门公章和招生学校公章。高中学校自行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无效通知书。录取通知书统一发放到初中毕业学校,学生统一在7月15日到原毕业学校领取。 
  (3)高一新生报名:被录取的考生统一于7月20日至22日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录取学校报名。未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名者,作自动放弃入校资格处理。其学位空缺另行补录。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