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2017年中考加分优惠政策
邵阳2017年中考加分优惠政策
2017邵阳中考加分政策规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关于“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要求,我县中考各项加分政策调整为:自2016年9月18日起取消各项竞赛加分项目,参加各类竞赛获奖情况可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此前在初中阶段参加各种竞赛获得的相关奖项设置过渡期。
 
  过渡办法为:凡在初中阶段2016年9月18日以前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及科技教育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1分,市级(含市级)以上的相关竞赛一、二、三等奖可加5、4、3分,同一奖项就高不就低,各类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1)保留烈士子弟、二等以上(军)功臣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独生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等。保留项目各项优惠分值均为5分。优惠项目不累计。优惠对象的各种证件(原件)必须在5月31日前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认可后方可生效。逾期责任自负。
 
  (2)凡持有残疾证的学生,可以不参加体育考试。成绩按40分计算;因身体原因经省级以上医院证明不可参加剧烈活动,经审查同意后,可以不参加考试,成绩计为40分。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经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以上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可不参加考试,成绩计35分。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考试者,经审批同意后,成绩记30分。凡凭医院证明免试者,需提供病历、住院、缴费等依据。无故缺考者记0分。
 
  (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文件要求,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以听力残疾证为准或县级以上医院鉴定并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程序申请认定后,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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