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2017年中考定向生录取办法
三明2017年中考定向生录取办法
定向生录取办法
  1.比例分配。各县(市、区)“定向生”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校,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推动生源自愿合理流动。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各招收“定向生”350名。
  2.控制分值。城区初中(含县城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30分、45分后录取。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定向生”名额首先按区域分配到初中学校,如果有完不成的名额,由市中招办调整为市区统一招生指标,及时向社会公布,两区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不受户籍限制,选择其中一所,重新补报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三元、梅列两区户籍跨区就读考生不享有“定向生”资格。
  4.同分录取。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定向生”余额调整为市区统一招生指标的,同分录取也按此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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