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三明中考统招录取
2017年三明中考统招录取
统招生录取办法
  1.划定入围考生。将每一位考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个学科考试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分别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满分为70分)。入围等级分和入围人数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
  2.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在入围人数中按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或减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同分录取。若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全部录取。
  4.同批次首志愿优先原则。报考第二栏志愿、第三栏志愿的考生分别降低投档总分3分、6分后,同第一栏志愿一并投档切线录取。
  5.同城化区域招生。三明一中、三明二中、沙县一中、永安一中(除提前批特长生外)均按户籍分别招收本辖区内的初中毕业生。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不受户籍、学籍限制,同时面向同城化区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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