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2017年中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三明2017年中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顺序按保送生、提前批招生、统招生、定向生依次进行。
  (一)保送生录取办法
  各县(市)一中划出招生计划数的5%,作为辖区内初中优秀学生保送名额;三明一中、三明二中“保送生”名额各45名,录取办法同往年。
  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和各县(市)一中,必须在5月底前将名单和经学生、家长确认后的保送协议书统一报市中招办备案和审核。
  (二)提前批特长生录取办法
  1.三明一中、三明二中面向十个县(市)各招收100名、50名“学科特长生”。
  2.三明一中、三明二中面向全市各招收10名“足球特长生”,沙县金沙高级中学面向全市招收90名“体育特长生”。
  3.三明二中、沙县一中面向全市各招收50名 “中美课程实验班”。
  4.三明九中面向全市招收100名“美术特长生”、15名“音乐特长生”、35名“北外中意国际班”。
  提前批特长生录取具体办法由录取学校具体制定,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另行下文。
  各县(市、区)考生,除被录取各县(市)一中的“保送生”外,在市中招办规定时间内,参加上述学校组织的自主招生考试,提前录取。参与此批次自主招生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其他批次志愿填报、录取。
  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学科特长生”在同一个县(市)招生人数分别不得超过15名、8名,在招生人数不足时,不得以增加其他县(市)招生人数的办法递补。
  (三)统招生录取办法
  1.划定入围考生。将每一位考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等七个学科考试所取得的等级,按A、B、C、D分别对应10、8、6、4分,转化为等级总分(满分为70分)。入围等级分和入围人数按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1.8比例确定。
  2.择优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在入围人数中按考生投档总分(含政策性加分或减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同分录取。若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全部录取。
  4.同批次首志愿优先原则。报考第二栏志愿、第三栏志愿的考生分别降低投档总分3分、6分后,同第一栏志愿一并投档切线录取。
  5.同城化区域招生。三明一中、三明二中、沙县一中、永安一中(除提前批特长生外)均按户籍分别招收本辖区内的初中毕业生。三明九中、沙县金沙高级中学、沙县五中、永安三中、永安九中、永安十二中不受户籍、学籍限制,同时面向同城化区域招生。
  (四)定向生录取办法
  1.比例分配。各县(市、区)“定向生”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初中校,并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推动生源自愿合理流动。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各招收“定向生”350名。
  2.控制分值。城区初中(含县城初中)、农村初中“定向生”招生,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分别下降30分、45分后录取。三明一中、三明二中“定向生”名额首先按区域分配到初中学校,如果有完不成的名额,由市中招办调整为市区统一招生指标,及时向社会公布,两区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不受户籍限制,选择其中一所,重新补报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3.资格认定。享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必须是在报考学校读满3年且具有报考学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符合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进行转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三元、梅列两区户籍跨区就读考生不享有“定向生”资格。
  4.同分录取。最后一名同分的,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仍同分,再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定向生”余额调整为市区统一招生指标的,同分录取也按此办法执行。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