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泉州石狮普高招生计划4212人 华侨中学今秋复办高中
2017泉州石狮普高招生计划4212人 华侨中学今秋复办高中
石狮市华侨中学将于2017年秋季复办高中,计划招生6个班,经市招委会研究,同意其按石狮市省二、三级达标录取批次进行招生。这是日前出台的《石狮市201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明确的。
普高招生计划4212人
石狮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78个班、4212人,其中统招生2817人、定向生1015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为900人。具体招生批次为:
自主招生: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石光中学、石狮一中3所普通高中学校,分别提前自主招收品学兼优的高一年新生100名、40名、40名。
提前批: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达标高中推荐生。其中,达标高中推荐生为:石狮一中面向中英文实验学校(厦门双十中学定向生)招收40名推荐生;永宁中学、石狮三中、石狮八中各面向本校初中部招收40名推荐生。
第一批: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统招生。考生可填报1至3所学校志愿,设置第一与第二志愿录取级差分为5分,第二与第三志愿录取级差分为5分,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足人数,则按考生填报第二、三志愿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招生数。
第二批:石光中学、石狮一中、厦门外国语学校石狮分校定向生招生。考生可填报1至3所学校志愿,设置第一与第二志愿录取级差分为5分,第二与第三志愿录取级差分为5分,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足人数,则按考生填报第二、三志愿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招生数。未能完成定向招生计划的学校,其定向招生指标吊销,吊销的定向招生指标在全市所有中学考生中,根据考生的志愿,按降5科等级总分、降中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三批:永宁中学、石狮三中、石狮八中、华侨中学统招生。考生可选择其中1至4所学校填报。设置第一与第二志愿录取级差分为5分,第二与第三志愿录取级差分为5分,第三与第四志愿录取不设级差分,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择优录取,如第一志愿不足人数,则按考生填报第二、三、四志愿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完成计划招生数。
第四批为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招生。第五批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9类学生可享受照顾
应届初中毕业班学生(含石狮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符合下列条件,以加分的形式(加分照顾仅取最高的一项,不能累加),计入该生的中考总分后参加录取: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中考时可照顾20分。
2.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10分。
3.除以上规定外的军人子女,中考时可照顾5分。
4.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福建省优秀人才以及泉州市民营企业第一、第二类别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泉州市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泉州市产业人才高地领军人才的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4分。
5.获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10分,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可照顾5分。
6.少数民族学生,可照顾5分。
7.“三侨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可照顾3分。
8.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可照顾5分。
9.在初中阶段在2015年1月1日前,获得以下所列奖项之一者,可照顾3分。即,由市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和省科协共同主办的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由市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美术、音乐现场比赛(不含作品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者;由市教育局组织选拔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体育竞赛获得省级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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