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清远中考成绩公布及录取工作安排
2019清远中考成绩公布及录取工作安排
 
考试成绩公布和查询办法
 
考试成绩由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公布和管理。
 
考生成绩公布内容包括单科成绩、全科总分、投档总分、全市排名、县(市、区)排名。
 
2019年市招考办将增加手机移动网络查询和扫描二维码查询两种成绩查询渠道。
 
各县(市、区)招考办要做好中考成绩的发布工作,指导考生通过网络或回学校查询等途径查询自己的中考成绩。
 
志愿填报
 
1.各县(市、区)招考办、各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考生志愿填报工作,指导考生登陆“清远市中招服务平台”填报自己的志愿。
 
2.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凭自己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清远市招生考试网站填报和修改志愿信息,并回学校打印签名。
 
3.今年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日至3日(初定)。各批次的招生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参看清远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9 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
 
4.考生只能填报面向全市及中考报名所在地招生的学校志愿。借考生则只能填报面向全市及借考地招生的高中学校志愿。
 
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批次
 
1.提前批次:华师附中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面向全市招生的体育、艺术特长生、竞赛生、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公费定向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2.第一批次:清远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
 
3.第二批次:中职和技工学校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
 
面向全市招生的学校,其投档及审批工作由市招考办统一负责;面向本县(市、区)招生的学校,其审批工作由各县(市、区)招考办负责,但整个招生录取进程必须与全市保持一致。
 
特长生招录
 
特长生招录包括全市统考招生和学校自主招生(竞赛生),自主招录的竞赛生中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1.全市统考招生
特长生投档分为中考分数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总分,中考成绩占60%,术科成绩占40%。总分计算公式:特长生总分=中考成绩×60%+术科统考成绩×8.3×40%(其中8.3为中考总分与术科总分相差的倍数)
 
2.学校自主招生(竞赛生)
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名额由市教育局下达,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分配到当地高中学校。招生学校制定招生方案,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后报市招考办备案。
 
关于录取工作的安排和规定
 
1、录取工作的安排
(一)录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考生的成绩、志愿和招生计划数按1:1的比例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管理模式。
(二)普通高中学校的投档、录取和备案工作在清远市中招平台进行。
(三)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必须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并在规定的录取时间内完成录取相关工作。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8〕46号)精神,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严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
 
2、录取的有关规定
(一)经市招考办投档的线上考生,各高中学校应及时通知考生到所录取学校缴费注册,未经市招考办同意不得随意退档考生电子档案。
(二)电子档案初始状态为在库的落选生,各高中学校在不超出招生计划和不低于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招生范围择优补录。
(三)清远户籍的外市考生,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登记(城区户籍考生到市招考办登记)
(四)考生档案按照本人志愿一经投出,原则上不再调整。
(五)所有高中学校严禁擅自录取电子档案不在本校的考生。
 
(新生录取名册打印及送审时间为9月15日-20日。中职(技工)学校直接在省的中招服务平台中进行录取,具体的录取时间和操作按省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3、加分录取和照顾录取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的规定,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中,下列各类考生可给予照顾录取(每生只照顾最高分值的一项)
 
(一)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O分投档录取;病故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烈士子女加20分投档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
(三)少数民族考生加1O分投档录取。
(四)落实了节育措施并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女户或落实了绝育措施的纯二女户的女孩加10分投档录取。
 
符合上述照顾录取政策的考生办理手续时要提供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由各县(市、区)招考部门负责审核、录入并复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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