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2017年中考方案录取办法
清远2017年中考方案录取办法
关于印发《清远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考委、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做好2017年清远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以下简称“中招”)工 作,确保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清远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指导服务
(一)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采取各种形式,做好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二)市招考办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通过新闻媒体、信息网络等途径发布有关招生、考试的信息,向学生提供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做好全市招生考试的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三)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中考和中招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制订好应对突发情况的预案,及时做好招生考试过程中来信来访的解释答复工作,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如要查看全文,请下载附件。
关于印发《清远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