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德中招录取照顾加分办法
2019年宁德中招录取照顾加分办法
 
  2018中考网从宁德市教育局发布通知,2019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正式出炉。具体照顾政策加分办法如下:
 
  2019年我市中考中招照顾政策,基本沿用2017年来的中考中招照顾政策,并根据《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闽公综〔2019〕140号)精神作相应补充。
 
  烈士或见义勇为受省级(含)以上表彰奖励人员的子女加20分,见义勇为受市、县级表彰奖励人员的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加20分。
 
  报考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加45分。报考其他普通中学的少数民族考生按以下规定加分:蕉城区城关(含东侨)所在地的考生加9分,其余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3分。
 
  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绝育家庭子女加5分。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现仍在农村的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教职员工和退养的民办教师)的子女加7分。落户在我市的台资企业的台商子女加7分,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子女加20分。公安英模、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加10分。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的子女愿意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可以任选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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