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7年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录取时间安排
内蒙古2017年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录取时间安排
 
一、录取时间
  2017年7月31日至8月3日。
二、考生填报志愿相关事项
  (一)填报志愿的办法、时间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程序、办法等按照《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执行。
  考生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为7月31日,后续网上填报志愿的时间随录取进度而定,届时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nm.zsks.cn下同)"五年制高职网报志愿专栏"发布具体填报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8月3日录取结束后,不再安排补录。
  (二)考生填报志愿的条件
  参加所在盟市组织的初中升学考试、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本盟市确定的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鄂尔多斯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0分),即符合填报志愿的条件。其中,报考蒙语授课五年制高职(3+2)的考生可以兼报汉语授课五年制高职(3+2)的志愿,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汉语授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汉语文成绩达到及格以上。
  (三)下列考生不能网上填报志愿
  1.分数未达到所在盟市确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2.已被普通高中或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三、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随时关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信息,以免耽误网上填报志愿。
  (二)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提前查看自己所在盟市的招生计划(分盟市招生院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和相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填报。每一次填报志愿的分盟市招生院校及专业招生计划在"五年制高职网报志愿专栏"查阅。
  (三)考生须自己填报志愿,不得委托他人和中介机构填报,同时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以防止密码泄漏造成损失、引起纠纷,否则后果由本人自负。
  如考生忘记密码,需本人持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查询。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自己所填报的志愿。
  (四)所有网上填报志愿且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已经被录取但未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五)被五年制高职招生院校录取的新生,身体健康检查由其招生录取院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

       (六)新生户口迁移按相关规定执行。 

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各盟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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