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眉山中考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实施细则
关于2017年眉山中考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实施细则
眉山市普通高中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实施细则
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打好教育扶贫攻坚战,确保教育扶贫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市2017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试招生将实施省、市级示范高中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就读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采取中考降分录取政策。具体如下:
一、计划指标
此专项招生计划为新增单列计划,计划指标数为省、市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当年招生总计划的1%,市教体局直接下达到各招生学校。
二、适用对象
我市户籍;在我市初中2017届在籍就读;报名并参加我市2017年中考;中考志愿填报户籍所在地区县内的省、市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扶贫移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
三、申报程序
1.5月20日前,考生及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户口本到学生就读学校申请,学校初审登记,填写《申报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学生名单》。
2.5月25日前,学校汇总名单报区县教体局初审。
3.5月28日前,区县教体局将审核后的名单汇总报市教体局审定。
四、志愿及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2017年全市中考统一的日程安排和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二)录取程序。
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纳入中考统一录取管理。当贫困学生中考成绩未达到志愿学校录取分数线时,按志愿学校分数线降分50分(当学校分数线降分50分已经低于区县最低控制分数线时,以最低控制线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专项计划满额为止。
五、公示
所有省、市级示范高中精准扶贫专项招生计划使用情况将在眉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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