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海中考志愿填报时间:7月17日-19日

2019年北海中考志愿填报时间:7月17日-19日
2019年北海中考志愿填报时间:7月17日-19日
 
  统一考试招生包括定向生计划招生、教育精准脱贫计划招生、统招生计划招生等三种类型的招生录取方式,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1)成绩排序规则
 
  考生的总成绩和各单科笔试成绩都以等级形式呈现。总成绩和各单科笔试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A+、A、B+、B、C+、C、D、E。体育与健康科考试成绩不划分等级,直接计入考生的总成绩。普通高中录取时,考生按以下规则排序录取:
 
  ①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总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
 
  ②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等科目的书面考试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也相同,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③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总成绩等级相同且各单科成绩中各等级数量也相同的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的顺序依次比较各单科成绩等级,单科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先予录取。
 
  ④如果用上述方法仍无法区分时,招生学校经市、县招生考试部门批准后,可调阅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比较,提出录取意见,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同意后择优录取。
 
  (2)录取办法
 
  ①定向生计划招生。具备定向生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定向分配到本校的招生计划结合本人意愿填报志愿。招生学校根据成绩排序规则按招生计划数从该初中学校已填报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定向招收市青少年艺术团成员和参加官方部门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比赛获集体项目一、二等奖考生的计划单列,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民办学校和社会考生的定向计划不直接分配到校,全部民办学校考生和具有定向生资格的社会考生作为一个整体共享定向生计划。
 
  定向生计划名额分配详见今年另行印发的分类计划表。没有完成的定向生计划调整为统招生计划。
 
  ②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招生。具备招生学校精准脱贫计划录取条件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及意愿,填报招生学校的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志愿和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③统招生计划录取。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志愿、考试(含考查)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成绩排序规则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3)志愿填报
 
  市辖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依托北海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分时段分批次采用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在填报志愿的时段内,考生可根据实际选用以下任一种志愿填报方式。
 
  ①个人自助式报名。考生可在任何一台能安全稳定上网的电脑上自行操作,通过互联网进入指定报名网站实现网上报名。
 
  ②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市辖区考生凭本人中考准考证原件到市招生考试院设置的志愿填报点填报志愿。
 
  (4)录取批次
 
  市辖区普通高中的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享受示范性高中政策的招生学校的定向生和精准脱贫专项计划招生;
 
  第二批次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享受示范性高中政策的招生学校的统招生计划招生;
 
  第三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招生。
 
  三个批次录取结束后,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而未被学校录取的考生,可持本人准考证原件和成绩通知单直接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报名,招生学校按规定的时间到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办理补录手续。
 
  (5)录取日程安排
 
  市辖区普通高中招生填报志愿、录取日程安排如下:
 
  1.公办高中精准脱贫专项计划;
 
  2.统招生计划(含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
 
  合浦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填报志愿、录取日程安排由合浦县招生委员会和合浦县教育局制定。
 
  3.辖区外单独招生
 
  示范性高中学校及享受示范性高中政策的学校经同意后可跨市、县域招生范围招收一定数量的特别优秀新生。具体办法如下:
 
 
  (1)提交以下材料:
 
  ①学生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②初中毕业证书(《义务教育证书》)。
 
  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如下证明:
 
  A.中考各科成绩以及总成绩证明,并注明当地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或等级)。
 
  B.《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个人基本信息表》(从学籍管理系统打印)。
 
  C.同意考生外出就读普通高中的意见函或证明。
 
  ④《中考准考证》。
 
  ⑤非广西户籍或户籍从外省迁入广西的考生还需提交学生父母的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工作的证明材料。
 
  (2)办理时间及流程
 
  考生须于7月20日前携带上述材料到有意报读的普通高中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审核报读材料并根据实际对考生进行文化测试或依据考生的中考成绩择优拟定预录取名单,报市、县招生考试部门审批。
 
  (3)招生学校及招生人数
 
  面向辖区外招生的学校名单及具体招生计划详见普通高中分类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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