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州市区高中段招生工作安排
2017湖州市区高中段招生工作安排

湖教办〔2017〕57号

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市区高中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及《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教办〔2016〕316号)精神,为保证今年市区高中段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户籍在湖州市区的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含各类高中学校的在校生)。

  (二)户籍在本市三县并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户籍不在本市,但已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做好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高中段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湖政办发〔2013〕67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市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时,与我市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符合条件,但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可参加湖州市中职学校或民办高中学校的录取;或由我市学籍所在县级及以上教育等部门协助出具有关证明,回本人原户籍地报名参加中考和高中学校录取;也可以由学生和家长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我市就读学校所在地借考后,再回到学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中学校录取。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时需提供相应材料:

  1.湖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表(见附件);

  2.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范围内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就业劳动协议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范围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2017年中考报名前暂不能提供规定材料的随迁子女,须在2017年4月30日前提供全部规定材料。

  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参加中考和高中学校录取时,必须对本人户籍、学籍和居住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二、招生计划

  市区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见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

  三、报名工作

  (一)报名办法

  市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市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回湖考生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市教育考试中心地址:湖州市吉山北路6号,咨询电话:2899036、2030793、2030792。

  本次中考报名考生的关键信息由电子学籍系统导入,其他信息以补充或修改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3月22日至24日,考生向初中学校报名参加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体育考试。3月27日至29日,各初中学校集中向市教育考试中心上报考生报名信息、中考加分和体育免试等证明材料。

  市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于3月25日至26日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三)初中学校中考报名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审核考生报考信息。一是审核学籍系统内每个报考考生的户籍所在地,核对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二是在中考报名系统内补充或修改考生其他信息。三是审核报考考生的学籍,查对考生的学籍变更情况(包括转学、留级、休复学等),确认省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考生的资格。

  对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各初中学校要对考生学籍年限、父母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的务工(或经商)、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进行审核,在《湖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表》上如实填写学校审核意见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

  2.上报体育考试考生名单。各初中学校根据《湖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附件1(湖教办〔2016〕316号),组织考生报名参加体育考试。对申请免考的考生由学校进行初审后上报,考生体育平时成绩由学校公示后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3.审核上报加分名册。根据《湖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附件3(湖教办〔2016〕316号),由各初中学校对加分考生的资格和分值进行初审,制作加分考生名册,详细录入加分分值、加分项目、比赛(测试)时间和等级,并收集加分证明与证件(均需原件)。

  4.收取中考报名费每人65元。

  (四)初中学校向市教育考试中心集体报名应交材料

  1.纸质材料上报。报送材料包括中考报名册、报名情况统计表、非本市户籍考生名册及随迁子女中考报考相关审核材料、加分名册及有关证件、体育免考考生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其中,中考报名册、报名情况统计表须同时报区教育局一份。

  2.网上报送。按规定时间报送考生基本信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分信息、体育平时成绩、符合定向招生条件的考生名单等数据文件。

  (五)市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和往届生到市教育考试中心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均需原件)

  1.户籍证明(户口本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2.学籍证书(义务教育证书或毕业学校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测评表及体育平时成绩证明;

  3.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加分证件或证明;

  4.报考费:每人65元。

  四、志愿填报

  2017年市区中考招生志愿为考前填报,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为5月15日至16日。各初中学校负责数据录入与报送。5月17日前,各校向市教育考试中心上报本校考生的志愿信息。

  (一)宣传指导

  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的宣传指导工作,通过召开毕业班教师会议、学生会议和家长会议,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宣传今年市区高中段招生的办法与形势,鼓励更多考生报考高中段学校。同时要向考生讲清各类学校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以及各高中学校招生人数、招生范围、报考条件和收费标准等。指导考生根据本人实际,客观、合理地选择报考志愿。志愿填报遵循考生自愿原则,教师不得代为填报。

  志愿信息通过网上报送后,市教育考试中心将分别打印考生志愿确认表,经考生和家长签字确认后方有效。非经考生本人和家长签字确认,所填志愿无效。

  中考志愿信息为保密信息,各初中学校要强化信息的保密管理,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向外泄露。

  (二)志愿填报

  考生要按本人意愿并征求家长意见后认真填报志愿,愿意报考的学校不要漏报,不愿报考的学校不要填报。

  1.普高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提前录取志愿和平行录取志愿。

  (1)提前录取志愿

  设1个提前录取志愿,仅限报考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的考生填报。今年,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实行“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有意报考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的考生,需提前到湖州一中报名,参加学校组织的术科专业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填报提前录取志愿,否则无效。具体报考要求、录取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2)平行录取志愿

  设5个平行录取志愿。考生可以从面向市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不超过5个学校类别志愿,按本人志愿顺序依次填报,并在相应栏目内填入招生学校类别代码。

  湖州中学、湖州二中今年在中考前招收初中保送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中考,具体详见相关文件或学校招生通知。

  湖州中学今年继续招收AP国际班,该国际班有单独的志愿代码,可以与其他各志愿兼报。

  今年,市区有八所普通高中继续招收宏志班、实验班。具体分为二类:一是宏志班。菱湖中学、南浔中学、湖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面向市区招收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宏志班学生。二是特色实验班。吴兴高级中学和湖州一中招收创新实验班,湖州五中招收教改实验班,双林中学招收蓉湖创新实验班和日语教改班,练市中学招收课改实验班。以上八所普通高中的宏志班、特色实验班有单独的志愿代码,均要求在考前填报相应的招生志愿。除湖州一中创新实验班、双林中学蓉湖创新实验班和日语教改班要求在普高第四志愿之前(含第四志愿)填报外,其它六所学校的宏志班和实验班均要求在普高第三志愿之前(含第三志愿)填报。

  报考湖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的考生,需提前到学校报名,并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合格者方可在普高志愿表中填报相应的志愿,否则无效。具体报考要求、录取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2.中职志愿

  今年将进一步加大省示范专业跨县区招生的力度,扩大职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的试点范围和招生规模。本市面向市区招生的中职学校的“3+2”、“5年一贯制”高职班、高职预科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和高级工班,仍按专业填报志愿。考生可从面向市区招生的中职学校的相应专业招生计划中选择5个专业志愿,按本人意愿填报志愿顺序,并在相应栏目内填入招生学校专业代码。

  我市中职学校其他普通专业和市外中职学校(有省计划下达)招生不需填报志愿,考生凭中考成绩单(即《录取报到证》)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根据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意愿,由考生与学校双向选择录取学校和专业。根据省、市中职课程改革方案,我市中职学校将继续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可在学习一学期或一学年后,选择专业和发展方向。

  报考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艺术特色班(音乐、美术专业)、服装礼仪班、影视表演班和航空服务班的考生需提前到学校报名,参加专业面试。

  五、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测评

  (一)学业考试

  全市实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制度。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也是高中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除提前录取的学生外,所有应届初中毕业生都须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各区和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毕业考试与升学考试,被湖州中学、湖州二中、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提前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中考的文化课考试,可由初中学校根据平时学业成绩或单独组织考核来评定。

  中考考试科目、分值和时间详见《湖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湖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湖教办〔2016〕316号)。

  (二)综合素质评价

  高中段学校录取新生时必须把综合素质测评等第作为必要条件,市属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应达到2A2P及以上等第,其他高中段学校招生一般应达到4P及以上等第。

  (三)高中段招生录取总分构成

  学业考试总分(满分580分)+体育成绩(满分30分)+科学实验操作测试成绩(满分10分)+加分(不超过10分)。其中,体育成绩由平时成绩(10分)和专项测试成绩(20分)两部分组成;科学实验操作测试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第,合格及以上得10分,不合格不得分。

  (四)考试、考务

  1.体育考试。由市教育考试中心组织并实施,其中游泳项目的第一次集中测试初定于4月29日至30日进行,其他项目的第一次集中测试初定于4月21日至23日进行。各项目的第二、第三次集中测试另行通知。今年将进一步推广电子计分在体育考试中的应用范围,提高评判工作的质量。

  2.中考考点设置。为保证中考的公平公正,今年市区继续实行考生异校考试,考点以高中学校为主,市区设湖州一中、湖州二中、吴兴高级中学、织里镇中学(吴兴高级中学分考点)、湖州新世纪外国语学校(莲花庄校区)、浙江信息工程学校、菱湖中学、南浔中学、浔溪中学(南浔中学分考点)、双林中学、练市中学、埭溪中学共十二个考点。

  3.中考评卷。中考文化课评卷采用网上评卷,考生须按网上评卷的要求进行答题,初中学校应做好相应的指导与模拟练习工作。

  4.成绩发布。中考评卷和成绩校验结束后,即日发布中考考试成绩,次日发布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考生可到毕业学校查询本人成绩,并在成绩公布后次日到毕业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即《录取报到证》),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代交考生的《录取报到证》。考生也可通过湖州教育考试网(www.hzjyks.com)或拨打中国电信16846169声讯台、中国移动信息查询热线12580查询成绩。

  5.成绩查对。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疑问,可向毕业学校提出成绩查对申请。查对时间为成绩公布后两天内,由学校统一登记后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成绩查对限查主观题评卷中有无漏评、积分及统分误差,不查评卷宽严,不查客观题。每生限查两科,如查对有出入的可申请查对其他科目。

  六、录取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

  高中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招生录取总分(提前招生根据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情况或保送生资格认定),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烈士子女可根据考生意愿录取。生源学校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本校毕业生录取和报到情况。

  高中段招生录取工作分提前自主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两个阶段进行。

  (一)提前自主招生

  今年,湖州中学、湖州二中实验班提前招收初中保送生,中等职业学校涉农专业实行提前自主招生,有意报考此类实验班或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到招生学校报名,并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保送生资格认定或综合测试。保送生资格认定或测试后,由学校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中考文化课考试。其他考生一律在中考后录取。

  湖州中学、湖州二中保送生的资格认定,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的专业测试,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艺术特色班、服装礼仪班和航空服务班的专业面试,湖州现代农业技术学校(涉农专业)和湖州交通学校(涉农专业)的综合测试由招生学校组织,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招生学校要事先制定报名、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办法,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保送生资格认定、测试和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认定、测试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试中心。

  (二)集中统一招生

  1.普通高中集中统一招生

  (1)普通高中集中统一招生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提前录取。湖州一中音乐、美术特色班“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实行提前录取,根据考生的高中段招生录取总分、术科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按一定的权重折算成综合分,按综合分高低择优录取。被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平行录取。第二阶段平行录取。根据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考生高中段招生录取总分和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进行。已经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参加下一志愿的划线,未被上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进入下一志愿参加划线。

  (2)省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录取。湖州中学、湖州二中、菱湖中学、吴兴高级中学和南浔中学定向招生录取按《湖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附件2(湖教办〔2016〕316号)执行。初中学校被省重点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数未达到定向分配名额的人数时,可在有资格有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降分录取,直至满额,但降分分值控制在10分以内(含10分)。如果降10分后,初中学校仍未完成定向分配计划,则未完成名额纳入招生学校统招计划。各重点普通高中提前招生人数和宏志班、特色实验班录取人数,计入各初中学校定向分配完成名额数。

  (3)特长生录取。各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办法按《湖州市201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实施意见》附件4(湖教办〔2016〕316号)执行。

  (4)报到注册。已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持《录取报到证》于成绩公布后5日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应向录取学校办理请假手续。招生学校不得拒收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招收未录取在本校的考生,不得突破计划降低录取分数线违规招生。招生学校于新生报到之日起通过网络随时报送已报到的新生名单。

  2.中等职业学校集中统一招生

  面向市区招生的中职学校限以下三类:一是市区中职学校;二是本市三县中职学校的省、市示范专业;三是省教育厅下达计划的外地中职学校部分专业。

  (1)本市中职学校的“3+2”、“5年一贯制”高职班、高职预科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和高级工班,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划线录取。录取名单公布后5日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到。

  (2)除“3+2”、“5年一贯制”高职班、高职预科班、职普融通实验班和高级工班所开设的专业外,本市中职学校其他普通专业不需要填报志愿,考生可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双向选择录取。在市区招生的录取时间为分数线公布以后5日内,考生凭《录取报到证》到招生学校报名,录取以缴费为准。在录取阶段,招生学校应通过网络随时向市教育考试中心报送录取名单。

  (3)经省教育厅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外地学校,在市区招生的时间为7月8日。考生可到设在市教育考试中心的外地学校招生录取市场,直接向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录取手续。招生学校在录取结束后向市教育考试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循考生自主、自愿填报志愿的原则

  考生志愿是考生和家长意愿的真实反映,学校与教师除正常的政策宣传与指导外,不得违规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对于违规干涉考生填报志愿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各高中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对违规录取的学生,市教育局将不予注册学籍。各高中段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和新生学籍管理,做到学生就读与学籍所在学校一致。

  (三)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招生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严格实施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招生的各项工作,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招生行为。对工作不负责,违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全市高中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八、本办法解释权属湖州市教育局

  附件:湖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表

  湖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5日

  附件

  湖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段学校录取资格审核表

姓 名

 

性别

 

中考报名号

 

毕业学校

 

身份证号码

 

户籍 
所在地

省 市 县

现居住地址

 

父(或母) 
姓名

 

联系电话

 

浙江省 
居住证号

 

居住证办理起讫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作(营业)单位

 

用工合同聘用起讫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缴纳社会保险证号

 

缴纳社保 
起讫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产情况

□ 有 
□ 没有

房产地址 
及房产证号

 

家 长 
承 诺

本人承诺: 
1.本人及子女的户籍、学籍、居住证、用工证明(营业执照)和社保缴纳等信息的真实。若弄虚作假,愿意取消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2.在2017年4月30日前提供参加湖州市公办高中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全部材料。若届时未能提供,本人将不参加湖州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审核意 见

1.学籍情况审查意见: □ 符合 □ 不符合 
2.居住情况审查意见: □ 符合 □ 不符合 
3.用工情况审查意见: □ 符合 □ 不符合 
4.社会保险费缴纳审查意见: □ 符合 □ 不符合 
综合审查意见: □ 符合 □ 不符合 
学校负责人(签名) (加盖审查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区教育局 
复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考试中心 
核准意见



审核人(签名):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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