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2017中考高中录取办法
衡阳2017中考高中录取办法
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12.统一考生的录取工作。全市统一录取时间,统一数据平台管理。市城区和各县(市、区)分类别分批次同步录取,依次为提前批、普高批、职高批。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职成科指导完成。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重复录取,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一律不能录取。
13. 普通高中提前批次录取
直升生、直选生、特长生等三类学生参加提前批次录取。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必须通过相关专业测试或资格审查。被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后续录取,未录取的学生按其志愿参加后续普通文化生录取。
①直升生。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直升生招生计划。具体见《2017年衡阳市城区普通高中直升生、直选生招生实施办法》(附件2)。
②直选生。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直选生招生计划。具体见《2017年衡阳市城区普通高中直升生、直选生招生实施办法》(附件2)。
③特长生。经市教育局批准的专业生招生计划。具体见《2017年衡阳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实施办法》(附件3)。
14.普通高中文化批次的录取
普通文化生录取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成绩(满分1080分)、理化生实验操作等第、综合素质评定等第和考生志愿作为录取依据。利用中招招生系统,根据志愿优先、分数优先、择优投档录取。考生理化生实验操作、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等(含C等)以上,才具有录取普通高中阶段学校的资格。
省示范性高中的定向生录取列入该批次。根据省政府《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16]5号)文件要求,普通高中继续实行定向招生制度。将省示范性高中学校普高文化批次招生计划的50%以毕业年级当年的招生计划为基数定向分配到本区域各初中学校,按考生志愿、学业成绩在省示范性高中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且综合素质评价达到A等第的三年学籍无异动的学生中择优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不规范、不及时的初中学校不予分配此项招生计划。
有关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按市教育局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文件执行。
15.市一中、市八中的“国际课程班”可面向市城区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于7月8日前上报考核合格的学生名单,优先录取。
16.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中职招生以初中毕业证书、考生志愿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第作为录取依据,计划内录取,录满为止。
17.市城区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中招办在中考成绩出来后,应根据招生计划科学划定本区域内各类普通高中的录取分数线,按要求报市教育局中招办备案,严格执行线上录取。
18.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学校先报主管教育局中招办审批,学校后办理录取手续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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