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中考:试点城市高中招生改革办法
2018贵州中考:试点城市高中招生改革办法
 
   中考信息网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发布,其中指出,2018年将在贵阳市、遵义市两市,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改革试点工作,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重点从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录取参考等方面进行探索实践。
 
   意见中指出,在改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方面,试点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在省确定的八科计分科目基础上,可再增加计分科目,具体考试形式和分值由各市(州)自行确定。同时探索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办法,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此外,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鼓励其他市(州)在2019年、2020年提前进入改革试点;2021年从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实施。
 
   意见指出,此次改革的目标为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逐步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   在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面,《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内容要贴近学生生活、社会实际,命题要多用开放式、探究性的内容考查学生的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内容,杜绝偏题、怪题。
 
   在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面,要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侧重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具有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内容。评价要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
 
   同时,学校应采取过程记录、测评结合、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学生进行评定,在过程记录与分项测评基础上,还需采用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家长评相结合,各按一定权重比例合成,确定等级。评价结果分为四等,用A、B、C、D表示。
 
   此外,贵州省教育厅强调,将清理和规范加分项目和分值,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方实际保留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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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13科
 
   意见指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13科。综合实践活动其他内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各科目成绩呈现采用分数、等级等形式呈现。分数呈现科目及分值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含听力30分,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口语测试)、物理90分、化学60分、历史50分、道德与法治50分、体育与健康50分,共750分。
 
   等级呈现科目及比例为,物理、化学和生物3门科目实验操作,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设A、B、C、D四个等级,并按参加考试人数划分等级,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20%、B等级40%、C等级35%、D等级控制在5%左右。
 
   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行笔试、闭卷方式,其中物理、化学合卷,历史、道德与法治合卷;英语学科实行听力与笔试、闭卷相结合的方式;体育与健康学科实行学校表现、必考与选考项目相结合,现场考试和过程性考查相结合的方式。
 
   八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九年级下学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考试原则上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其他科目在课程结束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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