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甘肃省中考改革的实施意见
关于甘肃省中考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考信息网从甘肃教育厅获悉,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精神,结合甘肃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十九大精神,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人才,建立完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破解招生录取唯分数的弊病,构建更加综合、全面、多样、多元,并使学、考、招有机衔接的招生录取制度;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改革,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促进普高与中职教育协调发展,全面提升高中阶段学校整体办学质量和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学生进一步发展打好基础。
 
  (二)坚持统筹协调,普职并重。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考试招生,按照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合理分流初中毕业学生,为学生提供多样选择机会,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促进普职协调发展。
 
  (三)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完善政府监管机制,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规范教育考试次数、难度和深度,降低考试压力,使学、考、招有机衔接。
 
  (四)坚持因地制宜,多元探索。根据国家和甘肃省教育改革总体要求,加强省级统筹管理、市(州)实施为主的工作机制,注重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破解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造不同特色、不同模式的改革样本。
 
  三、总体目标
 
  按照“省级管理,市州实施,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改革思路,2018年在兰州(含兰州新区)、嘉峪关两市秋季入学七年级启动甘肃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张掖、金昌、白银、天水、平凉五市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验。2020年酒泉、武威、定西、庆阳、陇南、甘南、临夏七市(州)秋季入学七年级进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验。全省基本建立起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实现中考合理分流,促进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四、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不再组织其它考试。要把《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甘教基一【2016】7号)中规定的基础性课程全部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依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出对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要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加重学生备考负担。
 
  省教育厅制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提出统一要求;各市(州)教育局根据当地实际,制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
 
  (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根据义务教育的性质、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
 
  省教育厅制订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对综合素质评价提出统一要求,各市(州)教育局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制订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1.改革录取计分科目。要坚持正确方向,突出义务教育的性质和特点,着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保障基本质量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夯实基础,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稳妥推进”的要求,确定录取计分科目。采取4(语文、数学、外语、体育)+6(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模式。在考试方式上,“6”学科可以采取各科分卷或相近科合卷的方式。
 
  2.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没有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的基本要求,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尤其是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主要依据。
 
  3.合理分流,促进公平。在义务教育阶段渗透职业技术教育,及早开展有效的职业咨询与指导,鼓励和引导动手能力强、职业倾向明显的学生选择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创造条件,使有意愿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招生名额适当向农村初中倾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甘肃省发展。落实《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甘教厅【2012】216号),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鼓励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弱势群体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机会。
 
  省教育厅制订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实施办法,对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统一要求,各市(州)教育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有效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有序、协调推进招生工作。
 
  4.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要给普通高中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省教育厅制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实施办法,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各自主招生学校要将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1.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照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各市(州)要根据区域内学校布局、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以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合理提出本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年度招生计划、规模,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严格招生管理。加强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精心组织,规范管理,进一步明确招生范围、招生规模等基本要求,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单独组织高中招生考试、不得跨区域、超计划招生,杜绝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违规开展联合办学,不得违规宣传招生,切实维护考生利益。进一步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不得违规跨地区、超计划招生。
 
  3.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大幅减少、严控考试加分项目,全面取消各级优秀称号、科技创新、电脑制作、各种学科竞赛、体育特长、艺术特长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清理和规范,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省上有关规定确需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4.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考试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5.规范招生录取程序。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依据“属地管理、分类实施”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设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实现合理分流,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升学需求;要完善学生志愿填报办法,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实际学业水平理性填报志愿,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高中阶段学校。
 
  五、组织保障
 
  1.高度重视。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要把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九大精神的政治任务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要将其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举措统筹规划,强力推进,抓好落实。
 
  2.加强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改革试点工作,要明确改革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期完成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一要科学制订试点工作方案和改革实施办法(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二要对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要召开试点中期总结会,梳理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试点经验,修正试点方案和实施办法;三要提交改革试点工作终期总结报告,对改革试点工作做全面总结,为后续进入改革的市州提供借鉴;四要把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作为试点突破口,总结出可供参考的范式。
 
  3.深化教学改革。严格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各门课程,严禁压缩综合实践活动、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的课时。加强初中学校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切实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师资配备、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正常教学需要。定期对初中学校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4.提升保障能力。各市(州)要加强考试机构、考务组织、招生录取等方面基本能力建设。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题库建设,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提升考试命题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对试卷命题、印制、运送等环节的保密要求,确保试题试卷安全。逐步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各市(州)要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需经费,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在政策、管理、人员及经费上予以保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5.做好宣传引导。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提前公布实施办法,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加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中等职业学校免费等惠民政策的宣传,为推进改革、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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