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连中考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说明
2017年大连中考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说明
2017年大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规定
为了促进中小学体育、艺术、科技教育的发展,培养体育、艺术、科技方面的后备人才,推动学校特色建设,现就我市2017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招生学校条件、特长类别与招生数量
市内五区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及条件:市内五区所属的公办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市教育局所属的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大学附属高中,具有培养特长生条件、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相关比赛,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的学校按市教育局审批的项目和招生计划数招生。
市内五区及其他区市县要通过网站等途径,将招生学校的招生项目和招生数量向社会公布。
其他区市县和先导区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特长生招生办法。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体育特长生招生对象和条件
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在初中阶段参加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或省级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体育比赛取得单项前五名、集体项目前三名且担当主力运动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者是虽然没有相关的荣誉证书,但掌握一定的体育技能、具有较高体育竞技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二级运动员水平)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生对象和条件
符合大连市普通高中招生报名条件、具有与所报特长相关的专业技能和发展潜质,在区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单项或集体项目荣誉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特长生认定程序
特长生认定工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和组织下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体育特长生认定程序
(1)报名登记。市内五区在初三年级升学体育考试中,成绩达到优秀等级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包括体育竞赛优胜者),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dlzsks.com),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1所学校和1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申报时间:从2017年5月20日8:00起,至5月22日11:30止。考生于2017年5月22日(8:00-16:00)、5月23日(8:00-11:30)携带填写好的《2017年大连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考生跨区域报考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报名方法同上。
(2)参加体育专项测试。体育专项测试由身体素质测试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组成,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30%,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70%。报考体育特长的市内五区考生,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测试均由招生学校按照市教育局下发的考试标准和要求组织测试。
身体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项目有3项:50米跑、立定跳远和原地掷实心球(重2千克)。评分标准按《2017年大连市体育特长生身体素质测试评分标准》执行。每位考生3项测试项目的累计成绩必须达到20分,否则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
体育专项技术测试满分为70分,测试内容与评分标准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
(3)认定公示。市内五区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技术测试的累计成绩,分别按不超过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本校体育特长生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并电话通知考生家长,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安全体育卫生处。市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对招生学校确认为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进行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复测,对达不到标准的考生直接取消体育特长生资格,对被取消资格的考生要实行倒追究制度,成绩差距较大,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特长生录取后,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再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2.艺术、科技特长生认定程序
(1)报名登记。市内五区申报艺术、科技类特长项目的考生需登陆“大连市中招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dlzsks.com),点击“网上报名”,按提示步骤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只允许申报1所学校和1个特长项目,申报后不得更改。申报时间:从2017年5月20日8:00起,至5月22日11:30止。考生于2017年5月22日(8:00-16:00)、5月23日(8:00-11:30)携带《2017年大连市普通高中艺术、科技类特长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填写后打印到初中学校盖印)、本人相关荣誉证书(查看原件、上报复印件)、2张近期免冠3.3厘米彩色照片到招生学校,由招生学校核验相关信息办理准考证等。考生跨区域报考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报名方法同上。
(2)参加专项素质测试。招生学校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下发的评分细则自主确定专项素质测试方案,并按照项目和招生计划组织测试。艺术类专项素质测试的评委不少于7人,其中招生学校校级领导1人,艺术专业教师2人,专业艺术团体或高等院校的相关专家4人,相关专家从市教育局指定的“专家库”中电脑随机派位产生。专项素质测试采取现场即时赋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记分办法综合评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委派2名监察人员全程参与专项素质测试的监督工作,测试工作过程实程录像。科技类专项素质测试的内容与评分办法,由各招生学校参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定方案。各招生学校的科技专项素质测试方案,须上报市教育局审核,经审核后方可执行。
(3)认定公示。各招生学校依据考生专项素质测试成绩,分别按不超过各特长项目招生计划数的1.5倍,确定本校艺术类特长生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将公示名单上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将具有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中有异议的考生,市教育局将组织专项素质复测,对不参加复测和复测成绩与学校测试成绩差距较大的,则取消该考生特长生资格,并追究学校责任。特长生录取后,在考生原初中学校和社会再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领导,按招生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各招生学校要成立由校长、中层干部、专业教师或有关专家组成的招生测试工作组织机构。市内各区的学校要将组织机构成员名单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
2.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特长生测试工作的管理,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进行周密的工作安排,确保测试场地、设施、器材和考生的安全,做好对考生的各项服务工作。
3.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程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市教育局将对各校招收特长生工作实行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考生的特长生资格,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招生学校要将特长生参加测试的所有相关原始资料留存一年备查。
 
2017年大连市体育特长生身体素质测试评分标准
50米跑(秒) 立定跳远(厘米) 掷实心球(米)
男 分值 女 男 分值 女 男 分值 女
6.0 10.0 7.2 266 10.0 207 15.7 10.0 8.6
6.1 9.8 7.3 265 9.8 206 15.2 9.8 8.5
6.2 9.6 7.4 263 9.6 205 14.4 9.6 8.4
6.3 9.4 7.5 262 9.4 203 13.6 9.4 8.2
6.4 9.2 7.7 260 9.2 201 12.5 9.2 8.0
6.5 9.0 7.8 258 9.0 199 11.5 9.0 7.8
6.6 8.7 7.9 256 8.7 197 11.3 8.7 7.7
6.8 8.4 8.0 252 8.4 193 10.9 8.4 7.6
7.0 8.1 8.2 248 8.1 189 10.5 8.1 7.5
7.3 7.8 8.3 243 7.8 184 10.0 7.8 7.4
7.5 7.5 8.5 238 7.5 179 9.5 7.5 7.2
7.6 7.2 8.6 235 7.2 176 9.3 7.2 7.1
7.7 6.9 8.7 231 6.9 172 8.9 6.9 7.0
7.8 6.6 8.8 226 6.6 169 8.5 6.6 6.8
8.0 6.3 8.9 220 6.3 163 8.0 6.3 6.6
8.1 6.0 9.0 214 6.0 158 7.5 6.0 6.4
8.2 5.0 9.1 212 5.0 156 7.3 5.0 6.2
8.3 4.0 9.3 209 4.0 153 7.0 4.0 6.0
8.5 3.0 9.5 206 3.0 150 6.7 3.0 5.7
8.6 2.0 9.8 203 2.0 146 6.2 2.0 5.4
8.8 1.0 10.0 199 1.0 142 5.8 1.0 5.0
说明:考生每项达到满分后,50米跑每提高0.1秒加1分;立定跳远每超出2厘米加1分; 掷实心球男生每超出0.4米加1分,女生每超出0.1米加1分。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上不封顶。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