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开州区高中录取办法
2017年重庆开州区高中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招生
(一)报名条件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招生报名条件是:
具有我市户籍和初中毕业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三学生;2016年未获得初中毕业证书或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未参加初中学业考试且处分已撤销的学生;18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的往届初中毕业、结业生。
按《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在渝就读初中的归侨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籍居民子女,可在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
具有连续两年我区初中毕业学校学籍的市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可在其初中毕业学校报名参加毕业及升学考试,由我区高中学校录取。
(二)报名登记
1.全区初中毕业生基础信息采集实行“一生一号”。考号为10位,即729XXXXXXX,“7”表示年,“29”为开州区代码,加上2位学校代码和5位考生顺序号。
考号编排:填写报名志愿表时,以学生编号为准;报名结束后,由区中招办统一编排初中毕业生考号后再返回各初中学校。
2.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登记,往届毕业生在原毕业学校或现户籍地学校报名登记。
3.报考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公费男幼师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高中;其他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志愿与中等职业学校互不兼报。
4.5月3-5日全区初中毕业生分类报名,5月9-11日各校到区教委中招办交报名志愿电子文档(同时报电子文档到中职招办)、学生报名志愿表(附件2,纸质一份),并缴清报考费。5月20日前上交2017年开州区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加分送审名册(附件3)及相关加分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招生计划
坚持普职协调发展。按市教委规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与学籍管理严格挂钩,严禁擅自超计划招生。
2017年我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9320人;区内中职招生计划为3500人,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见附件5。
(四)招生办法
1.指标到校
开州中学、临江中学、实验中学、陈家中学均按招生计划的70%将指标均衡分配到各有初中毕业生的学校(见附件6)。录取一类初中学校的学生成绩不得低于该重点中学统招录取分数线30分、二类初中学校不得低于统招录取分数线50分、三类初中学校不得低于统招录取分数线70分。享受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的学生必须具有2年以上正式学籍且在该校就读,录取过程中,出现分数并列的学生不能完全录取时,由毕业学校根据综合素质评价或学生特长情况确定选送,各校不符条件的剩余指标由教委统一调配。
2.统一录取
高中新生录取工作由区中招办统一组织和统筹,根据2017年中考成绩,严格按志愿顺序划定统招录取线,分批次录取。考生志愿不足的学校,中招办按“是否愿意服从调配”、“相对就近划片”的原则调配录取。
录取顺序为:
提前批次:“宏志生”、“3+4”中职与本科贯通分段、公费男幼师。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志愿。
第二批次:一般高中志愿。
第三批次:一般高中调配。
高中新生录取通知书由各招生学校自行印制,加盖区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印章后。招生学校将录取通知书送达各送生学校及考生(监护人)。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各高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到中招办审核办理高一新生学籍,过期不予受理。
3.其他招生
(1)西南大学附中在我区招收23名初中毕业生。
(2)重庆市兼善中学在我区招收1名、梁平区红旗中学在我区招收3名“珍珠班”学生。(按市教委招生办法办理)
(3)重庆市实验中学(原巴县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空飞”预备学员40名;重庆市第十一中学面向全市招收100名海军航空预备班学员,各校按区教委相关文件执行。
(4)临江中学、实验中学、陈家中学各招收100名“宏志班”学生,招生办法另文下发。
(5)开州中学招收男子足球特长生12人、体尖10人;临江中学招收女子足球特长生12人、体尖8人;实验中学招收体尖7人、音乐10人、舞蹈2人;陈家中学招收体尖10人、音乐5人;丰乐中学招收体尖10人、音乐(舞蹈)5人;铁桥中学招美术100人。艺体术科测试工作由招生学校拟定方案报区中招办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其招生名额占招生学校的统招计划。
4.加分政策
少数民族加分。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凭户口及身份证;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凭市侨办、市台办证明或市民政部门证明;有以上情况之一者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加5分。学生监护人提供规定的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学校审核后,填写“2017年开州区普通高中招生考生加分送审名册”(附件3),报区中招办审核,按程序办理加分。
农村独生子女加分。我区农村独生子女报考区内普通高中,由区卫计委审批确认后,独生子加5分,独生女加10分(审批表见附件4)。
综合素质评价加分。在70%指标到校生中,其综合素质评价“公民素养”、“道德品质”达到“合格”,其他四个维度达到“A”等的学生在总分中加10分后进行录取。
5.志愿填报
(1)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互不兼报,但报考中职与本科贯通“3+4”分段招生、公费男幼师的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普通高中。普高、中职报名志愿表合二为一。
(2)志愿选择:报考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的考生,要填写《2017年开州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志愿表》(附件2)。考生应严格按填写要求,在学校和家长的指导下自主选择,填报各类志愿,教师不得包办代替。学校录入志愿表后,须返回学生签字认可,并保存好原件备查。
6.考试招生费用
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转发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暨高中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渝教财〔2013〕59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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